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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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杨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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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他] 中国GMP重点问题解读:第二章: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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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09: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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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11: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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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2: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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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16: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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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1: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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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1-6 12: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版主对这章是如何解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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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1-6 12: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改进是为向本组织(药企)及其顾客(该词是代表性的含义。它代表了市场需求,代表了政府和法律的要求,代表了所有外部和内部用户的意见)提供更多的收益,在整个组织内所采取的旨在提高活动和过程的效益和效率的各种措施。因此,质量改进是持续性的活动。

简单点说,质量改进就是像组织及其相关方提供更多的收益,在整个组织内所采取的旨在提高活动和过程的效益和效率的各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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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2: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个回复水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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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10 12: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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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10 13: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连载的专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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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13: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收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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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10 13: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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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10 14: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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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15: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看看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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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10 16: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我公司有4个生产地址,在同一个城市,但均相距较远,为方便产品质量管理,我公司想在每个生产地址均设置质量受权人并备案,请问新版GMP允许一个企业设置一个以上的质量权受人吗(因为多个生产地址,同一企业名称),负责产品放行。急盼回复!  
[回复你企业的质量受权人可以对产品放行进行授权,授权有资质的QA人员进行放行,签署授权书并由被授权人实施产品放行的职责。
标题:中药材种植  [2015-01-10]
[内容]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3]251号)是否为现行版本?  
[回复] 答:你好。是的,自发布之日起国家局未对其进行过修订。
标题:配液罐是否能使用不锈钢搪瓷罐       提交日期:2015-01-07
问:非最终灭菌冻干生产线,配液系统配液罐材质是否能采用不锈钢搪瓷罐。还是必须采用316L不锈钢。
答:你好,因同类材料也可能因型号规格的不同,可能对药品生产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药品GMP没有要求必须使用316L不锈钢的配液罐。企业应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保证符合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的要求。
标题:用于原料药生产的起始物料留样     提交日期:2015-01-07
问: 老师,您好!请问原料药生产中使用的起始物料、反应试剂等的留样在GMP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是否可以由企业根据风险判断是否需要留样以及其留样期限?
答:原料药的起始物料留样请参照通则第225条进行留样。可采取模拟包装进行留样。留样量至少满足鉴定要求。
标题:关于多条生产线一起申报GMP认证事项    提交日期:2014-12-18
[内容] 在多条生产线一起申报GMP认证事项时,其中一条生产线因处方工艺问题触犯了严重缺陷项,但该问题与其他申请认证的生产线完全没有关系。请问在最后审批时,是多条线全部不予以通过,还是根据实际情况,只是有严重缺陷的生产线不予以通过,其他生产线在整改到位后给予通过。  
[回复] 你好,遇到上述情况我们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属于管理问题或公用设施问题,可能会影响多条生产线通过;如属于具体生产线上的缺陷,则会影响该条生产线的通过。
但违反处方工艺标准组织生产,可能是具体品种问题,也可能是企业生产质量管理问题,需综合评判,在此不能做明确答复。
标题:无菌检查背景洁净度要求    提交日期:2014-12-18
[内容] 老师,你好。目前无菌检查背景洁净度要求是B+A级别,还是C+A级别?2010中国药典规定是C+A,但2010GMP有规定是B+A,请给予释疑,谢谢。
[回复] 你好,2010版GMP规定无菌工艺关键生产工序是B+A的环境,而QC无菌检查可依据2010中国药典规定采用C+A的环境进行。
标题:中药丸剂批次划分问题    提交日期:2014-12-12
[内容] 老师,您好!
我司一中药丸剂(水丸)目前批投料量为200kg(净药材粉)。目前的操作步骤为:200kg按比例分为2份各100kg。每份经混合、合坨、制丸、干燥等工序后,2份丸子总混后为一批。针对该品种批的划分主要存在2种意见:
第一种:按照以上叙述的步骤,干燥后的丸子最后总混的为一批(最后一次总混);
第二种:200kg净药材粉先混合,再分成2份混合、合坨、制丸、干燥等工序后,再总混后为一批(前后2次总混)。
请问专家老师:该品种批的划分以上2种方法是否都对。谢谢。
[回复] 你好,我们认为你公司的第二种做法比较合理,200kg净药材粉先混合后,再分成2份合坨、制丸,应该能够保证该批次均匀性。第一种做法有些不合理,不能确保该批次200kg丸剂的均匀性。
标题:药品共线生产问题     提交日期:2014-12-10
[内容有三个问题想请教您:
1、请问申报抗肿瘤药品与其他药品共线生产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上述资料提交到哪个部门呢?
3、需要申请现场检查吗?,如果需要,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回复1、首先,应提供相应评估报告。根据《规范》第四十六条规定,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你公司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厂房设施、设备的具体设计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其次,提供验证文件和阶段式生产的具体管理措施。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并有完善的生产管理措施。
2、如不需要认证检查,上述资料应提交到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如需要认证检查(重新认证或认证范围变更),注射剂应向国家总局提交申请,口服制剂应向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标题:关于中草药GAP认证中建立气象站问题    提交日期:2014-12-02
[内容我们是一家种植中草药的企业,想申请中草药GAP认证,我们了解到申请GAP必须要在基地上建有自己的气象站,我想了解一下,我们需要记录、观察哪些指标才能满足认证要求
[回复需要对当地小气候进行记录,具体请咨询专家或你企业的顾问。
标题:溶剂的回收再用  提交日期:2014-11-27
[内容 中药提取时,要用到大量的有机溶剂或水,成本相应较高,能否在浓缩阶段将溶剂回收,直接再用于同品种的提取生产?  
[回复] 你好,请按原料药附录第38条执行。
标题:关于异地建厂扩产相关的问题     提交日期:2014-11-25
[内容 我公司计划在A市建设一定规模满足GMP要求的生产车间,以该生产车间为基地取得重组蛋白药物AB的新药证书后在A市和B市分别建设两个生产基地,其中每一个新建GMP生产车间生产规模扩大8倍左右。我有以下问题请教:1、A市和B市新建GMP车间除了需要完成工艺验证、连续三批产品稳定性实验以及车间GMP认证等工作外,还需要完成哪些工作才能用于药物AB的生产销售?谢谢!
[回复 你好,在A市和B市两地获得同一药物AB的生产销售,最主要的是需要完成注册批准,获得注册批准后,按照GNP认证的要求准备即可。
标题:请教取样附录中第九条除尘设备的问题     提交日期:2014-11-21
[内容取样附录中的第九条取样辅助工具包括:包装开启工具、除尘设备。请问除尘设备是指在物料进入取样间前的除尘设备(如吸尘器、抹布等),还是在取样称量过程中的除尘设备(如称量用层流罩等)。盼回复!  
[回复第九条所说除尘设备,主要是指在物料进入取样间前的除尘设备和取样结束后所用的设备。取样称量过程中的除尘设备应符合第三章取样设施的要求。
标题:通过FDA认证的企业能否直接通过国内GMP认证   提交日期:2014-10-29
[内容] 我公司已于2013年4月整体通过FDA认证,但在国内尚无获批产品。
根据国食药监安(2012)376号文,即《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已经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或药品检查国际公约组织(PIC/S)成员单位药品GMP认证检查的生产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检查工作复核认为符合我国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后,可予直接通过认证。”请问老师据此文件所述,我公司能否在无国内注册药品的前提条件下直接通过国内GMP认证?
[回复 不能。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申请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均需要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同时有获得批准文号的品种。
标题:中药前处理提取使用问题        [2014-10-21]  
[内容] 我公司A生产基地的“大容量注射剂”于2014年8月22日通过GMP认证并取得药品GMP证书,由于新建的A生产基地“中药前处理提取”车间还未投入使用,故该剂型配套的提取车间为公司B生产基地的提取车间。2014年8月11日我公司A基地增加了“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生产范围,于2014年9月通过GMP认证现场检查,并于2014年10月15日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公示。
基于A基地已有“中药前处理提取”生产范围并通过GMP检查,为减少药品提取物异地转移的风险,更好的控制产品质量。请问,我公司A地址“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取得药品GMP证书后,可否将“大容量注射剂”的“中药前处理提取”生产地址由原B地址调整至A生产基地生产?是否需要重新申报“大容量注射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的GMP认证?谢谢!  
[回复] 你好,你公司A基地“大容量注射剂”+B基地“中药提取车间”先前已通过国家总局认证现场检查,其后A基地“小容量注射剂”+A基地“中药提取车间”又通过总局认证检查。目前若将A基地“大容量注射剂”生产+A基地“中药提取车间”配套生产,建议到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备。
标题:关于有品种改变生产地址与GMP认证同时进行的问题   [2014-10-14]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GMP认证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食药监药化监〔2013〕224号,将注射剂的品种改变生产地址与GMP认证同时进行,现认证现场检查已通过并已公示,但按文件规定是要等取得改变生产地址的补充申请批件后才能公告,现我公司已取得了改变生产地址的补充申请批件,请问该批件是要寄到哪个部门后,GMP才可以公告?是寄到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还是国家局安监司还是哪个部门?   
[回复 请将该批件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标题:中药制剂企业前处理车间生产制剂用饮片需要拿到GMP证书吗?  [2014-09-23]
内容] 老师你好!
中药制剂企业前处理车间生产制剂用饮片,用于本企业提取(不外销做配方用),必须拿到GMP证书才能生产制剂用饮片吗?
[回复] 答:你好,不知道你说的GMP证书指的是制剂生产的还是饮片生产的?用于制剂提取的饮片不一定要用饮片厂产品,药典所要求投料必须用饮片,这里指的饮片是指经炮制后药材,也就是过去的净药材的概念,企业的前处理车间可以进行处理的由企业自行处理。
标题:中药材前处理的含义是什么?  [2014-09-23]
[内容] 老师:您好!
2010版GMP附录5:中药制剂“第三条中药制剂的质量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中药材前处理和中药提取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以及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工艺严格控制。在中药材前处理以及中药提取、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微生物污染,防止变质。”中“中药材前处理”的含义是什么?如果是指中药材的加工炮制,是否和2010版中国药典有矛盾,因为2010版药典制剂是按饮片投料,既然已经是饮片了,这里的中药材前处理还有必要写吗,是否多余?请老师解答,理解老师的解答后还有问题请教!谢谢!
[回复] 答:你好,用于制剂提取的饮片不一定要用饮片厂产品,药典所要求投料必须用饮片,这里指的饮片是指经炮制后药材,也就是过去的净药材的概念,企业的前处理车间可以进行处理的由企业自行处理,企业自行制定中药材的微生物内部标准进行控制,并根据企业储存条件及药材性质制定复验期。
  
标题:关于中草药GAP认证  [2014-09-22]  
[内容] 老师,您好,目前我们公司想申请中草药GAP的认证,听说要认证必须种植的产品有三个生产周期,比如一年生的,就需要三年后才能认证。我们是生产板蓝根的,不知道是否有这个说法。法规上看只需要一年。
[回复] 答:你好,三个生产周期的问题从中药材GAP认证开始的第二年在国家总局领导的指示下开始实施,目的是为了有三个周期的数据对比,一年的数据无法比对。
  
标题:关于原料药工艺参数验证范围的要求  [2014-09-13]
[内容] 老师,您好,在工艺验证中有以下疑问:如果某产品制备中规定“在0-10℃条下反应5个小时”,在做三批次工艺验证时,是否必须“0℃、5℃、10℃”三个工艺点的验证,还是根据时间生产情况,保证在0-10℃范围内就可以?谢谢
[回复] 不必须按照“0℃、5℃、10℃”三个工艺点进行验证。
应该知道,药品,尤其是原料药生产工艺条件中却有最佳工艺条件,但在实际生产中,往往由于工艺过程本身(例如包括了温度升温、降温等)或客观生产条件所限而导致工艺参数变成了一个工艺范围。这个工艺范围是否合理,并非传统工艺验证所需考虑,该范围是否合理、可行应当是在产品前期工艺设计阶段来确认。
  
标题:原料药批量放大的问题  [2014-09-13]
[内容]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下,由于产品注册时,批量较小,现想批量放大,有人说,放大超过10倍与小于10倍要求不一致,请问放大需要做哪些工作,需要重新认证?还是需要药监局备案?还是需要补充申请?有无具体的规范要求,谢谢
[回复] 批量变化属于GMP中的变更,是否需要备案或补充申请,请咨询药品注册管理部门。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第七条规定: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新建车间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药品GMP认证。第八条规定: 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药品生产企业改建、扩建车间或生产线的,应按本办法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如果你够公司的批量变更涉及了改建、扩建车间或生产线,应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标题:原料药产品生产区域进行调整(同一车间,不同区域)需重新进行GMP认证吗  [2014-09-13]  
[内容] 老师您好,有一问题向您咨询,现在公司有一原料药产品去年通过了GMP(2010)认证,由于产品线进行调整,将该产品调整至同一个车间的不同位置(包括设备也进行了变更、同时批量也放大了三倍)这种情况需要需重新进行GMP认证吗?谢谢
  [回复]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改建、扩建车间或生产线的,应按本办法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你公司原料药车间调整应当属于改建,应重新申请GMP认证。具体情形请咨询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中药前处理  [2014-09-12]
[内容] 老师好!
我公司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范围是“中药饮片(净制、切制),制剂生产范围有“(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进行制剂生产用饮片的前处理(如蒸、炒、煅等)是否是超出生产范围?
[回复] 答:你好,用于制剂提取的饮片不一定要用饮片厂产品,药典所要求投料必须用饮片,这里指的饮片是指经炮制后药材,也就是过去的净药材的概念,企业的前处理车间可以进行处理的由企业自行处理,不存在超出生产范围的问题,企业自行制定中药材的微生物内部标准进行控制,并根据企业储存条件及药材性质制定复验期。
  
标题:特殊药品的外排气体的净化处理  [2014-09-11]
[内容] 老师,你好!在2010版GMP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二节生产区的第四十六条中,用于特殊药品生产的空气净化系统的排风均应经过净化处理。对于规范中所讲的净化处理,有没有具体的要求?如果使用过滤器进行净化,过滤器的等级有没有具体的要求?
[回复] 你好,《规范》均体现原则要求,一般不会明确具体的方法。相关企业应根据自身厂房设施的设计特点和具体产品的特点来决定采用何种具体的方法加以处理,但总的原则是企业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的气体、液体、粉尘等。气体、粉尘排放是否需要收集处理,使用什么等级的过滤器?这些均应通过事先合理的设计,并通过之后的合理验证以确定。
   
标题:原料药放行  [2014-09-09]
[内容] 老师,你好!
由于制剂生产厂家需求紧张,原料药生产厂家是否可以在未完成全部检测项目时,将原料药发给该制剂厂家。原料药厂家在发货之前索要了制剂厂家在没有收到原料药生产厂家的正式放行通知之前,不得用于生产的声明,这样的做法是否允许。谢谢!
  [回复] 答:你好!这个问题属于供应商审计范围,制剂生产厂购入原料后应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如检测周期较长,企业先行投产,则制剂厂必须承担原料药不合格后产品报废的风险,涉及到无菌问题还要对无菌生产线进行全面调查等工作,全部风险由制剂厂家承担。至于所采购物料的检测报告收到的时间问题同上。
标题:工艺设备配置  [2014-09-09]
[内容] 我公司有一口服固体制剂品种,长年未生产,其工艺要求急冻,即工艺设备应包括一台急冻设备;由于长期未生产该品种,新厂认证时,不打算购买该设备,请问对认证有影响吗?(待需要生产前再行购买,并到省局备案或办理手续)
[回复] 与普通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生产工艺不一致,认证时会对认证范围有影响。因
固体制剂是省级认证,请咨询当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
   
标题:请教关于中药水丸批的划分问题  [2014-09-06]
[内容] 老师您好!
我司玉屏风丸(水丸)目前批投料量为200kg(净药材粉)。目前的操作步骤为:200kg按比例分为2份各100kg。每份经混合、合坨、制丸、干燥等工序后(槽型混合机比较小),2份丸子总混后为一批。针对该品种批的划分主要存在2种意见:
第一种:按照以上叙述的步骤,干燥后的丸子最后总混的为一批;
第二种:200kg净药材粉先混均,再分成2份混合、合坨、制丸、干燥等工序后,总混后为一批。
请问专家老师:该品种批的划分以上2种方法都对,或是哪种更合理。谢谢。  
[回复] 批的一个最显著特点就是均一的质量和特性。
以上两种方式应当都可以,但第二种更为科学合理。
标题:用于生产注射剂和口服固体制剂的原辅料能否公用C级取样间  [2014-09-05]  
[内容] 老师您好!
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已经通过新版GMP认证,现在准备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的筹建和认证,现在有个问题是用于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的原辅料取样间能否和口服固体制剂的原料公用?盼回复!
[回复] 答:为避免对无菌制剂造成污染和交叉污染,没有仔细进进行全面风险分析的情况下,取样间不可共用。
  
标题:新建粉针车间何时可生产  [2014-09-04]
[内容] 您好!想请问新建粉针车间在现场检查通过并且审查已经公示,是否可以先安排生产,待正式通过公告公布后再放行到市场流通?  
[回复] 审查公示只是说明通过GMP现场检查,公告才是表明企业通过GMP认证。所以在公告前生产的产品不能上市。
   
标题:关于厄他培南钠生产条件  [2014-09-03]  
[内容] 厄他培南是美国默克公司开发的新型抗生素,为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具体属于碳青霉烯类(亚类)。通过查询国家相关规定得知:
1998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第二十条规定:“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它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
2006年和2007年针对β-内酰胺类药品的管理发布了《关于征求对β-内酰胺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意见的函》和《关于加强碳青霉烯类等药品生产管理的通知》对碳青霉烯类药品的生产条件进行了说明:“凡采用半合成工艺生产碳青霉烯类原料药和采用此原料生产制剂的,均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他类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凡采用全合成工艺生产碳青霉烯类原料药和采用此原料生产制剂的,可按照普通化学类药品管理。”
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
由上述法规可知,1998版和2010版GMP均指出,生产β-内酰胺类结构的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而2006年和2007年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相关规定指出”“采用半合成工艺生产碳青霉烯类原料药和采用此原料生产制剂的,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他类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而采用全合成工艺生产碳青霉烯类原料药和采用此原料生产制剂的,可按照普通化学类药品管理”。
由于对全合成工艺生产的碳青霉烯类原料药和制剂,可按照普通化学类药品管理,无需严格按照β-内酰胺类药品必须采用专用设施和设备。而2010版GMP则仍规定“生产β-内酰胺类结构的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鉴于此,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2010版GMP正式实施后,2007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碳青霉烯类等药品生产管理的通知》是否仍然有效,即我公司按照全合成工艺生产的厄他培南原料(属于碳青霉烯类)是否可按照普通化学药品管理,与其它原料药共线生产而无需采用专用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GMP要求?
[回复] 2007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碳青霉烯类等药品生产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7]108号)仍然有效。
  
  标题:关于GMP认证通过现场检查公示期生产问题  [2014-09-02]
[内容我公司冻干粉针剂现已经通过新版GMP认证现场检查,并且已经进行公示(正在公示期),请问是否可以进行生产。
证明:产品生产结束后安排进行包装后进行库房寄存处于待检状态,待取得证书后再进行放行、销售。
[回复] 审查公示只是说明通过GMP现场检查,公告才是表明企业通过GMP认证。所以在公告前生产的产品不能上市。
  
标题:工艺用水系统中阀门的要求  [2014-09-02]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有个车间准备改造,想咨询注射用水系统和纯化水系统中阀门是否有结构种类的要求,如使用隔膜阀或蝶阀等强制性规定。
[回复] 你好,虽然规范上对阀门种类没有明确要求,但药品生产企业工艺用水系统应该选用隔膜阀等防止微生物滋生的阀门。
   
标题:物料称量  [2014-08-29]
[内容] 我公司为最终灭菌产品(F0大于8),分为C、C+A、D级,部分原辅料是在C级使用,但是物料的称量在D级,请问,这样可以吗?
  [回复] 答:称量间的设置应与生产级别一致。
  
标题:关于原料药生产用原料内控标准制定的问题  [2014-08-29]  
[内容] 我们原料药生产中用到了原料药和一些化工原料,这些物料我们均制定了内控标准。
对于使用的这些化工原料,我们是按照原料药合成工艺的要求,结合生产商生产工艺的特点制定了内控标准,我们的疑问是:
1、这些化工原料的内控标准必须不低于国标(GB****)吗?化工原料的国标项目很多,而且很多项目与我们的工艺要求无关,我们也不具备按照国标全检的能力。
2、我们明白这些生产用的原料药制定的内控标准必须不低于注册标准(注册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
[回复] 对于药品生产而言,物料质量是否与生产工艺和最终成品质量有关,在产品注册时已经确定,所以药品生产所用物料的标准均不应低于注册标准。
对于原料药所用的物料,GMP附录规定:
应当对每批物料至少做一项鉴别试验。如原料药生产企业有供应商审计系统时,供应商的检验报告可以用来替代其它项目的测试。
应当对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次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但应当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比较。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检验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
  
标题:洁净车间工作服  [2014-08-28]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在筹备新的ClassC和D的洁净工作车间,用于单抗的生产。关于工作服我想请问,是否允许雇佣第三方的清洁服务公司在外部对工作服进行清洗呢?另外,如果我们使用一次性的工作服,那有没有对此的一些特别要求?
非常感谢。
[回复] 你好,请参照GMP附录一第二十六条规定“洁净区所用工作服的清洗和处理方式应当能够保证其不携带有污染物,不会污染洁净区,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服的清洗和灭菌”。关于C级和D级一次性工作服的要求请参看附录一第二十四条规定。
  标题:中药注射剂问题  [2014-08-28]
[内容] 我公司生产一种中药注射剂一种原料是没食子酸市场上没有经国家局批准的药用级别的没食子酸请问这在这情况下我们可否使用化工级别的没食子酸按照企业标准检测(之前药品注册该原料为化工级别的)还是自己建立中药提取车间自行提取没食子酸?
[回复] 你好,不了解你公司的相关品种情况。做为中药注射剂,如果没食子酸做为一种辅料,你公司应按照注册产品时标准进行采购,如变更供应商应进行报备。当然,采购的物料应建立适宜的质量标准,并按标准进行入厂检验。
  
标题:药品gmp认证检查期间动态生产的药品检验合格,认证通过后是否可以销售?  [2014-08-28]
[内容] 药品gmp认证检查期间动态生产的药品检验合格,认证通过后是否可以销售?
[回复] 原则上公示前生产的产品不能上市。
  
标题:原辅料取样  [2014-08-27]  
[内容在GMP附录“取样”的第21条中,取样的一般原则采用的是选取部分包装来取样。没有要求每个包装取样。
而GMP(2010版)第110条:“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的措施,确认每一个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
1.对于GMP(2010版)第110条描述的“核对”,“检查原辅料包装标识是否正确”是否属于“核对”的一个方法?
2.对于附录“取样”的第21条,从不同包装中取出的样品,需要分别测试还是混合后测试?我们目前是混合成一个样品后测试。
[回复在GMP附录“取样”的第21条与GMP(2010版)第110条是两件事,不可混同。
GMP(2010版)第110条“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的措施,确认每一个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与取样无关,这里目的是为了确认每一包装的物料的正确无误问题,对于无菌制剂尤为重要,企业可采取不打开包装的红外扫描法或打开包装取样鉴定法,不可混合后测试,混合后测试达不到确认无误的目的。企业可通过事先对供应商的审计来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如供应商是生产商,且并无类似性状的物料,企业可不必每一包装取样(对此应有风险评估报告),如供应商是分装商,企业必须确认每一包装不会混淆,但应注意无菌制剂的物料不可因此造成污染。
取样请按取样办法进行。
  
    标题:最终灭菌产品和非最终灭菌产品是否可以共线生产?  [2014-08-26]
[内容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非最终灭菌)已通过GMP认证,现有1最终灭菌产品即将批产,请问:是否可以在已经认证的小容量注射剂车间(非最终灭菌)以无菌操作的工艺要求生产最终灭菌的产品?
[回复] 此问题重复多次,请参考之前的回答。
   
标题:进口原料药供应商审计  [2014-08-26]  
[内容我公司有一制剂使用的是进口原料药,是从国内代理商处购买的,在进行供应商审计的时候只对国内代理商进行了现场审计,请问:对于国外生产商,我公司需要审计吗?尤其是现场审计?
[回复] 是否需要审计,需要企业自身进行评估。应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影响的风险程度、生产商以及分销商的重量管理体系情况、供货历史、供应链等因素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来综合判断是否需要对主要物料的生产商进行现场审计。
  
标题:D级洁净区空调系统运行原则问题  [2014-08-22]
[内容国内很多口服制剂企业空调净化系统运行模式是:每天下班后将空调关闭,次日生产前提前2小时运行,其中30分钟臭氧消毒,待臭氧消失后进行生产,这种模式符合规定吗?设备清洁时是在净化系统运行时完成的,下班净化系统停运,这样已清洁的设备存放就是在非净化条件下存放的,而“2010GMP第八十五条 已清洁的生产设备应当在清洁、干燥的条件下存放。”并未说明是要求在净化条件下存放,这个问题在论坛上有讨论,有专家讲,你要是通过国内GMP认证,这种模式应该没有问题,要是想通过欧盟或FDA认证,最好采用净化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请老师解答,谢谢!
[回复] 你好,药品GMP明确要求无菌药品生产车间的空气净化系统必须连续运转,原则上固体制剂车间的空调净化系统应参考执行。
如果企业下班净化系统停运则整个空调净化系统则处于不连续工作状态,各种验证工作很难进行,一般不推荐这种做法。如果较长时间不生产,并用充分的数据来证明恢复生产前系统能够正常运转并达到要求。
  
标题:认证和注册现场检查问题  [2014-08-21]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非无菌生产企业,即将准备进行新厂搬迁和后续认证工作。因为现在认证和注册现场检查一起进行,但是我们有6个剂型以及12个品种,是否能同时进行检查。如果不能的话,认证和注册现场检查最多允许多少剂型和品种同时进行现场检查。
[回复] 问题描述不是很明确。如果是新药或按新药程序申报的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可以与GMP认证检查同时进行。除此之外,现阶段只能先有药品生产批件,才能进行GMP认证。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GMP认证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24号),在新药及按新药程序申报的药品注册过程中,企业申请注册生产现场检查时,可同时申请药品GMP认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与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可同时进行。药品GMP认证由总局负责组织实施的,由总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合并检查;药品GMP认证由省局负责组织实施的,由总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组织省局联合进行合并检查。合并检查须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检查的要求,符合要求的,在企业取得该品种药品批准文号后,按程序发给《药品GMP证书》。
因你企业为非无菌生产企业,具体GMP认证情况请咨询当地省局。
  
标题:新建厂房相关验证问题  [2014-08-21]
[内容]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准备搬迁至在其它地址新建的厂房,想问下QC实验室在仪器设备和人员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对之前老厂确认过的分析方法和微生物限度方法进行重新确认。
[回复] 你好,由于移动所致精密仪器会受到影响,企业搬迁后,QC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重新确认工作证明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在进行确认工作时应当使用验证过的分析方法来进行性能确认工作。
  
   
标题:关于激素类生产线的建设要求  [2014-08-20]
[内容] 如果要生产激素类产品,应该是独立车间或厂房,那么这一条激素类生产线是必须只能生产一个产品,还是可以生产多个激素类产品,谢谢!
[回复] GMP不禁止同一条激素生产线生产多个激素类产品,但是否能够共线生产,需要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标题:企业申请办理自由销售证书  [2014-08-20]
[内容] 轻工商会部分会员企业申请办理纸尿裤境外自由销售证书,纸尿裤在国内属于轻工类产品,但部分国家按照医疗器械类管理,要求国家药监局开具,对行业协会和其他国门开具的不予认可,不知贵单位能够办理吗?如何办理,请明示,谢谢
[回复] 非我中心权限,请联系总局相关部门,抱歉.
   
标题:认证受理期间经营  [2014-08-18]
[内容] 你好,医药公司药品许可证未到期,已经过GSP检查还未发新证,在GSP认证公示公告至发证期间是否可以开展业务
  [回复] 我中心没有药品GSP认证相关职能,请您咨询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标题:国家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网上办事药品GMP信息填报  [2014-08-12]
[内容] 国家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网上办事药品GMP信息填报
不需要做的吗
无法提交,是不是字数太多?字数少了,就与纸质版走样。
[回复] 药品GMP信息填报中的字数限制仅是提示文字填报尽量简明扼要,没有强制限制字数,超过字数也可以保存提交。如仍无法提交,请联系010-87559022。
标题:注册申报仿制药制剂品种超出GMP证书认证范围  [2014-08-08]  
[内容] 老师,你好,我司GMP认证范围只有冻干粉针剂。现我司在研一个糖皮质激素类冻干粉针剂仿制品种,因该品种属激素类,没有被包含在现有GMP证书认证范围。请问若进行该品种的注册申报,是否需要重新申请GMP认证?何时提出认证申请,是在注册申报动态检查时,还是在产品取得批件后?
[回复] 注册申报的审评和批准是总局药审中心和药化注册司的职责。
对于仿制药,现有法规规定GMP认证应在获得产品生产批件之后进行申请。
对于新药或按新药程序申报的药品,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GMP认证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24号),企业申请注册生产现场检查时,可同时申请药品GMP认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与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可同时进行。
标题:取样间的共用问题  [2014-08-07]
[内容] 我公司是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和口服固体制剂的企业,我的问题是我们购进生产用的口服固体制剂制剂原料和小容量注射剂原料的取样间能否共用C级的取样间?肯请老师作答,谢谢!
[回复] 答:应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点进行全面评估,否则取样间不可共用。
   
标题:关于医疗器械GMP认证  [2014-07-31]
[内容]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生产医用敷料的企业,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在地级市药监局出具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结果通知书,请问还需要进行GMP认证吗?认证通过后会核发医疗器械GMP证书吗?
[回复] 医疗器械不存在GMP认证的问题.请联系所在省局咨询.
  
  标题:针剂原料药的要求  [2014-07-30]
[内容] 我公司之前报了一个小容量注射液品种,使用的原料是购买的然后在我们原料车间精制后做成小针的,在注册申报资料中有精制工艺和内控标准。因为小容量针剂车间和原料车间都是新建车间,没有品种,所以未通过GMP认证,但拿了生产许可证,也符合GMP要求。现在小容量注射液拿了批准文号,原料车间暂时没有品种,现小容量针剂车间想通过2010版GMP认证,像这种情况制剂和原料怎么走?因市面上没有无菌原料,是否可以将购买的原料在符合GMP条件的原料车间精制并符合内控标准后做成小针?如果购买的原料药经过检测符合内控标准,是否可以不用精制直接用于水针?谢谢!
   
[回复] 答:你好,首先,你的生产必须按注册工艺进行精制后生产;第二,问题中反应的原料车间,可在制剂认证时一并检查。原料药车间只有具有批准文号的产品时才需申请GMP认证。
   
标题:GMP条款理解不清  [2014-07-30]
[内容] 企业在实施新版GMP的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个棘手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原料药附录第十七条款所叙述的“应当对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次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但应当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比较。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检验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中的“物料全检”的内涵如何理解。目前不同的GMP检察官对此说法不一,有人说:应按照化工原料GB标准进行全检;有的人讲: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的实际要求,制定企业内控标准,并按内控标准定期进行全检。
现在好多企业对该条款的理解都很困惑,在实际执行工作中更是五花八门。所以有必要请专家能给出权威的解释,以便各企业统一按正规标准要求执行。
烦请专家百忙中给予赐教,指点迷经!
[回复] GMP中这一条指的是原料药生产中原料的检测问题,我比较支持“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的实际要求,制定企业内控标准,并按内控标准定期进行全检。”的说法。内控标准的制定可参考国标。
  
标题:药品委托生产  [2014-07-30]  
[内容] 老师您好:
咨询药品委托生产问题:批准受托方生产后,委托方是否还可以生产?
[回复] 此问题咨询当地药监部门。
  
标题:药材饮片生产企业已获得GMP证书,想增加品种如何操作  [2014-07-29]  
[内容] 老师您好
我们企业是中药材饮片生产企业,原来有两个品种,一个毒性饮片,一个是普通饮片,生产工艺就是人工挑出杂质,净选。
两个品种已经获得新版GMP证书,现在想增加生产品种,生产工艺不变,如何操作?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办理时时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回复] 答:你好,此问题请咨询所属地省局。
标题:吸入用溶液剂共线问题  [2014-07-28]
[内容] 我公司在研一个新药,该药在国内外均有注射剂上市,现在吸入用溶液剂在国外也上市了,其处方和注射剂基本相同,我们在生产时,是否可以使用注射剂的设备和生产线,但最终不灭菌,也就是说该药能否和注射剂共用生产线?
[回复] 关于无菌和非无菌工艺共线问题,请参照之前中心对相关问题的回复。
  
   
标题:你们这种评审制度真是无语,为什么在让申报的无为等待??  [2014-07-25]
[内容] 这么多病人在等待新药,药企大量资源投入,就是因为你们让大家在排队,无为等待,不知道什么意思?误国误民
[回复] 无具体联系人,与中心职能无关,不做转送处理
  
标题:关于GMP附录中取样方案的问题  [2014-07-22]
[内容] 在取样的附录第二十七条提到“应考虑到一次接收的内包装材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不均匀性,因此,至少要采用随机取样方法,以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取样件数可参考GB/T2828.1(ISO2859-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的要求计算取样。”应当如何理解?按照该条款要求,大批量的内包材取样量可能上千,所取样品是否都要按照标准进行检测?
[回复] 答:你好,不知道你公司原有的取样规程是如何规定的?取样量按照附录的要求:取样操作的一般原则为被抽检的物料与产品是均匀的,且来源可靠,应按批取样。若总件数为n,则当n≤3时,每件取样;当3<n≤300时,按√n+1件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n/2+1件随机取样。我不知道你问题中的上千后面的量词是什么,内包材的取样应考虑到一次接收的内包装材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不均匀性,因此,至少要采用随机取样方法,以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取样件数可参考GB/T2828.1(ISO2859-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的要求计算取样。
至于检测量与取样量是两个概念,所取样品除了检测外还应包括留样量,检测量请按药典要求执行。
标题:新版玻瓶输液口径  [2014-07-18]
[内容] 我们现正准确大容量注射剂异地新建认证,请问玻瓶和胶塞口径中,26口径是否不被受理,还是必须是28或32口径的包材?谢谢!
[回复] 包材应按照产品注册申报时的标准执行。至于包材标准问题,请咨询总局相关部门。
  
标题:改建生产车间GMP申请认证  [2014-07-17]
[内容] 老师,您好!对于2014-03-26的关于改建注射剂生产车间GMP认证问题的回复,我们还有些疑问:
改建车间申请GMP认证的品种为我公司其他车间正常生产品种,认证申请时还需要提交认证涉及范围品种的3批工艺验证生产记录吗?
另外,可否告知,新建、改建生产车间需要提交认证涉及范围品种的3批工艺验证生产记录,从哪里我们能找到相关的规定呢。
[回复]
1、新建、改建生产车间与过效期重新认证的生产车间的GMP申请资料是相同的,企业应在简述中说明。
2、新建、改建生产车间需要提交认证涉及范围品种的3批工艺验证生产记录。
3、申请资料中“最近一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生产线的检查情况”,对于新建可不提供,改建车间还应提供上一次的检查情况。  
[回复] 提交申请资料时不需要提供批生产记录。
  
   
   
标题:GMP现场检查后产品生产  [2014-07-15]  
[内容] 您好!想请问如果新建粉针剂车间现场检查通过后,未取得GMP证书前,是否可以进行药品生产(只生产不放行,待取得证书后再放行)。
[回复] 此问题请咨询当地药监部门。
  
标题:关于建筑物内人流与物流的问题  [2014-07-14]
[内容] 药厂全部设置在一栋楼内,人流从东边楼梯进来后上二楼总更,再分向各处。到一楼净化车间的人员要从西边的楼梯下去,穿过与西边楼梯相邻物流电梯通道。这样设计可行吗?请老师指教,谢谢!
[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最好请有关专家现场查看后进行确定。人、物流的管理原则是不同管理区域的人物流不应有交叉,在同一区域内的人物流尽可能避免交叉。
   
标题:关于中药饮片GMP认证的相关问题  [2014-07-10]
[内容] 中药制剂生产中应该使用的均是中药饮片,那么,从08年1月1日起它们都需从通过GMP认证的中药饮片厂购买吗?中药饮片厂均应能提供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等文件吗?饮片的是否必须按照中国药典标准全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吗?
[回复] 答:你好,一、2010年版《药典》明确要求中成药制剂处方按饮片投料,调整中成药处方编写方式,对药味改用饮片名称进行表述,使其更符合中医药“饮片入药”的临床实际。但并不意味着中成药企业需要从中药饮片厂购买中药饮片,《药典》对制剂处方中的药味规定必须为饮片,而同时也指出了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也就是行业中以前GMP规定的“净药材”概念,这里的饮片与临床用的饮片是有区别的。中成药企业可自行建立前处理车间对中药材进行处理。
二、中药饮片厂生产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出厂的中药饮片应检验合格,并随货附纸质或电子版的检验报告书。
三、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如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中药饮片的质量评价,应经过评估,并制定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相适应的中药材、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引用的检验结果应在中药饮片检验报告中注明。即: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可以不必重复检验。
  
标题:企业名称变更,《药品GMP证书》需要变更吗?  [2014-07-08]
[内容] 请问,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药品GMP证书》载明的内容应与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所载明相关内容相一致。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更但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可以药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为凭证,企业无需申请《药品GMP证书》的变更。
如果只有企业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厂房均未发生变化,《药品GMP证书》可以不用变更?
[回复] 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更但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可以药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为凭证,企业无需申请《药品GMP证书》的变更。
  
标题:关于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品种是否需要进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问题  [2014-07-05]
[内容] 尊敬的老师您好!
我公司拟申报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车间(F0值大于8),2010年版GMP规范要求非最终灭菌无菌制剂必须做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而对最终灭菌无菌制剂没有明确要求,同时查看指南附录无菌制剂P271:对于非最终灭菌无菌生产工艺必须进行培养基灌装来验证,但对最终灭菌工艺没有强制要求进行模拟试验,另外新版GMP500问中对类似问题回答为“不需要进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
请问:
1.对最终灭菌工艺是否进行模拟试验?
2.若需要进行,工艺终结在哪一步?(灌封结束或灌封+检漏结束或灌封+灭菌+检漏结束)
谢谢!!
[回复] 对于最终灭菌产品没有强制要求进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
  
   
标题:物料从B级到A级的自净时间规定  [2014-07-02]
[内容]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个问题是,物料从B级到A级层流下,A级自净时间如何规定。这个自净缓冲时间可不可以通过悬浮粒子的监测进行确认?还是用其他办法来确定?谢谢
[回复] 答:你好,物料自净时间应依据验证数据来确定。验证时除悬浮粒子的监测外,还应对表面微生物进行监控。
标题:大容量注射剂能否申请非最终灭菌生产线认证  [2014-07-02]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企业,公司有几个品种采用F0值小于8的流通蒸汽灭菌,准备新上一条无菌生产的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申报大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生产范围的GMP认证,可行吗?
另外,因灭菌F0值小于8,拟申报认证的品种没能如期再注册,品种再注册的程序可以和GMP认证同时申报吗?
[回复] 共线问题为多次重复提问,请参照之前中心的回复。
如生产线上的品种未进行再注册,则不能申请GMP认证检查。品种再注册问题请咨询总局。
  
标题:药品生产现场检查  [2014-07-02]
[内容] 我公司有一新药品种按相关要求递交了药品生产现场检查延期申请书,请问是否会再下发新的书面通知告知,还是默认我们申请的延期检查时间,谢谢。  
[回复] 《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我中心提出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的申请。因修订药品GMP实施要求需进行厂房改造或搬迁,无法按期申请现场检查的品种,注册申请人可向我中心提出延期检查申请,延期申请应明确具体的延期时间。
延期申请符合相关要求的,我中心同意延期并回复申请人,申请人应在延期到期前主动递交检查申请,我中心在此期间不会再下发新的书面通知,延期到期后不允许再次延期。
如延期申请不符合相关要求,则不予同意延期并告知申请人。
  
标题:固体制剂车间在夜间不生产时可否不开净化空调系统?  [2014-06-28]
[内容] 您好!固体制剂车间在夜间不生产时可否不开净化空调系统?  
[回复] 你好,药品GMP明确要求无菌药品生产车间的空气净化系统必须连续运转,原则上固体制剂车间的空调净化系统应参考执行。如果长时间停产或阶段式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定管理SOP并经过严格的验证来证明可行性。
标题:验证指南的问题  [2014-06-26]
[内容] 2010版GMP2011年已经开始实施了,而《药品生产验证指南》还是2003年出版的,新出的《药品GMP指南》这套资料中关于验证方面的资料比较零散,请问有没有最新的关于验证方面的书籍?
[回复] 验证方面的资料应参考《药品GMP指南》的要求。
  
  
标题:草类药材投料问题  [2014-06-26]
[内容] 尊敬的老师:您好!
我公司是传统中药生产企业,部分中药制剂的原料是采购原药材经炮制加工成饮片后投料。部分草类药材(如鱼腥草)按炮制工艺要求,需要进行挑选、水洗、切制和烘干,但我公司生产用鱼腥草饮片是用于水煎提取工序,为了节约能源,也减少因烘干带来的有效成分的流失,鱼腥草原药材经挑选至折算投料量(每批鱼腥草原药材来货后,取部分原药材按炮制工艺要求加工成饮片,计算炮制得率,从而折算每批鱼腥草饮片投料所需原药材的用量)、再水洗、切制后直接投料。请问老师,这种即节约资源又保证产品质量和疗效的操作模式是否可行?是否有需要完善和增加相关工作的建议?谢谢!
[回复] 你好,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折算后进行提取投料也是一种可行的管理方式。但你公司采取此种方式是否可行,应根据公司具体品种的注册工艺规程,并结合现场生产管理实际情况而定。
标题:高效过滤器更换问题  [2014-06-16]
[内容] 老师您好,小容量注射剂车间空调系统的高效过滤器必须定期更换吗?如不定期更换,只在空调验证时更换风量不合格房间高效和捡漏不合格高效可以吗?
[回复] 你好,更换高效过滤器根据空调验证时风量和捡漏是必须的,但同时也应制定出具体高效过滤器最长使用周期,故还是应该有定期的概念。同时必须定期进行过滤器完整性测试。
  
标题:浸膏比重变更验证  [2014-06-14]
[内容] 老师,您好!
我公司有一个产品是煎膏剂,标准上规定药材经提取制成浸膏,加蜂蜜、冰糖辅料,再加适量水制成成品,其中浸膏的比重规定要浓缩到1.45的相对密度,实际生产中减压浓缩很难达到这一比重,且浸膏因太稠,损失比较大,我们想做一个验证,把浸膏的比重降低,比如浓缩到1.25,验证比重为1.25和1.45之间浸膏数量的关系,然后控制比重为1.25的浸膏数量,辅料、成品制成总量、成品的比重都不变,这样操作可以吗?谢谢!
[回复] 答:你好,请依据注册部门的规定进行变更的研究与验证斌干相关要求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药用辅料的批文申请  [2014-06-12]
[内容] 我司研发的新产品是一种用于替代明胶用于空心胶囊制作的复合变性淀粉,其性能已达到药用明胶标准,请问如何申请药监局的批文,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是什么?非常感谢!
[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不属于我们认证检查职能范围,请你联系药品注册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标题:关于认证期限  [2014-06-10]
[内容] 我公司大输液正着手进行GMP改造,但年底要通过认证时间上有些紧张。请问国家对无菌制剂最终通过认证时间有无限定?这与国家规定的药品批准文号申请转让必须年底前申请完成有无关系?目前正在确定准备认证工作方案,急等回音!谢谢!
[回复]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及《关于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第5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一律停止生产。2014年1月1日后,尚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须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认证;通过认证后,方可恢复生产。
有关药品批准文号申请转让的相关要求,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标题:中药注射液原料提取精制环境级别设置  [2014-06-05]
[内容] 某非最终灭菌注射液,配制为直接稀配法,配制环境为C级。配制用原料提取工艺流程,提取~浓缩干燥得粗品~加活性炭精制~浓缩干燥得精制品。采用密闭系统进行操作。
根据GMP附录中药制剂:第11条中药提取、浓缩、收膏工序宜采用密闭系统进行操作,并在线进行清洁,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采用密闭系统生产的,其操作环境可在非洁净区;采用敞口方式生产的,其操作环境应当与其制剂配制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第13条浸膏的配料、粉碎、过筛、混合等操作,其洁净度级别应当与其制剂配制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一致。第14条中药注射剂浓配前的精制工序应当至少在D级洁净区内完成。
粗品的干燥收料应设在非洁净区还是D级区?精制品的干燥收料应设在C级区还是D级区?
[回复] 你好,根据你叙述的工艺过程,该产品粗品的干燥收料应设在D级区;又由于该品种没有浓配工序,因此其精制品的干燥收料应设在C级区。
  
标题:我公司已整体过FDA认证,目前准备申请国内的GMP认证  [2014-06-05]
[内容] 尊敬的老师:
我公司于2012年整体通过FDA,并且首个无菌注射剂产品已经销往美国多批。我公司期望将质量优异的提供给国人使用。需要获得中国的GMP证书,现有如下问题请老师指教:
1、我公司是否可以按照“国食药监安[2012]376号”文件第二款“(二)鼓励优势企业尽快通过认证。对已经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或药品检查国际公约组织(PIC/S)成员单位药品GMP认证检查的企业或其他基础较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既往药品GMP认证检查中未发现严重缺陷项目的企业,通过优先安排检查等措施,鼓励其全部生产线一次性通过认证。对已经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或药品检查国际公约组织(PIC/S)成员单位药品GMP认证检查的生产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检查工作复核认为符合我国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后,可予直接通过认证。)”我公司可否根据该文件进行直接认证?
2、目前我公司尚未有产品申请国内注册,这种情况下是否能直接通过国内GMP认证?
3、我公司生产线是注射剂生产线,是由国家局组织认证码?
[回复]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我中心负责注射剂的GMP认证工作。如果你公司没有在国内注册的产品,不可以申请进行GMP认证。
由于你公司整体已通过美国FDA的GMP检查,在符合申请国内检查的条件后,一旦你公司申请GMP认证,我中心可按照《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376号)精神对你公司进行认证。
  
标题:有关已上市注射液改变溶媒及工艺有关问题  [2014-06-04]
[内容] 您好:
已上市一注射液品种:
1.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欲增加0.9%氯化钠溶液需走什么途径?要做哪些工作?
2.若生产工艺中欲取消冻干工序(生产中冻干后又加注射用水溶解、超滤制成注射液),需走什么途径?要做哪些工作?   
[回复] 问题1应当是原生产线上生产大容量注射剂,准备增加溶液剂。此问题之前已提问过多次,请参考之前的回复。
问题2属于工艺变更,请咨询国家食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司或药品审评中心。
标题:请问公司有软膏剂GMP生产线,可以用来生产乳膏剂么?  [2014-06-03]
[内容] 您好,我们的药厂认证通过了2010版软膏剂GMP生产线,可以用来生产乳膏剂么?还是需要再认证一次乳膏剂GMP?从药典附录解释,乳膏剂是软膏剂的一种。
[回复] 你好,软膏剂、乳膏剂均属省级认证,软膏剂生产线通过认证后,若增加乳膏剂的生产,是否可以在认证证书上直接增加认证范围,还是需要再认证,请咨询省局安监处或省级认证机构。
  
标题:先GMP认证还是先转移品种  [2014-05-30]
[内容] 老师您好:
我们公司去年异地新建了一个冻干车间并通过了新版GMP认证,并将常年生产的品种转移到新车间,问题:1、我们老厂房冻干车间改造后是否可以先GMP认证,在转移回来两个品种;
2、老车间认证时是否可以用拟转移品种做工艺验证和清洗验证;
3、上报时是否需要其他说明?
盼回复,谢谢
[回复] 按照现有要求,车间进行GMP认证申请,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证明文件。
标题:非无菌制剂生产问题  [2014-05-30]
[内容] 非无菌制剂生产车间已通过新版GMP认证检查并公示,是否可以继续生产?
[回复] 答:你好,非无菌制剂系省级认证机构认证,通常情况为公告以后可以继续生产,取得证书以后可以销售。
标题:GMP认证申报资料中“上次药品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的范围理解  [2014-05-29]  
[内容] 该部分需要提供的变更情况,是整个公司最近一次GMP认证以来的变更情况,还是本次申请认证的生产线最近一次GMP认证以来的变更情况呢?
盼回复,谢谢。
[回复] 答:你好,这个是指本次申请的生产线距上次认证以来的变更情况。
  
   
标题:GMP认证范围  [2014-05-28]
[内容] GMP认证公告认证范围中标注:小容量注射剂是否就是允许生产最终灭菌产品,而不允许生产非最终灭菌产品;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是否指最终灭菌产品和非最终灭菌产品均可生产;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就是只可以生产非最终灭菌产品,不可生产最终灭菌产品。
[回复] 你好,你的理解完全正确。因为企业有不同的生产车间,所以在证书上予以区别。
  
   
标题:新药注册生物制品生产现场核查,3批都要动态核查吗?  [2014-05-28]  
[内容] 老师,您好!按照《新药注册管理办法》(局28号令),新药生产注册的生产现场核查中,生物制品3批抽样是要同时进行的。想问老师,这连续3批都是要动态核查吗?企业可不可以提前生产2(或3批)批存放好,现场核查时再生产1批用于动态核查呢?主要是因为现有产品生产排产安排的问题。
[回复] 按照核查管理规定,生物制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应是连续三批的动态生产并抽样。请您在收到药审中心发送的检查通知书后,尽快向我中心作出检查申请,并同时报送拟定的生产计划安排。中心在收到材料后,将与您就生产计划安排进行沟通和调整,经双方议定,确定最终的生产安排。我中心按此安排现场检查。
   
标题:中间体的召回和年审  [2014-05-28]
[内容] 请问,中间体的召回是否需要备案?
还有关于年审有批次要求吗?比如说我一年就生产了2-3批,是否还需要年审?
[回复] 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中间体的销售情况。如果召回,应严格按照GMP标准执行,是否需要备案,请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每年对所有生产的药品按品种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以确认工艺稳定可靠,以及原辅料、成品现行质量标准的适用性,及时发现不良趋势,确定产品及工艺改进的方向。
标题:口服制剂粉碎、筛分、称量前室的设计  [2014-05-24]
[内容] 口服固体制剂平面设计时,因粉碎、筛分、称量都是产尘大的房间,需要设计前室,三个房间可不可以共用前室?三个房间操作的可能不是一种物料。
[回复] 粉碎、筛分、称量三个房间一般不应共用一个前室,若为同一种物料,还要考虑不同时间段分别使用的问题。三个房间操作的可能不是一种物料的前提下更不应使用一个前室。
  
标题:在中国除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GMP,省局发放的GMP, 还有没有别的机关发放的有效的GMP啊?  [2014-05-23]  
[内容] 我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系统里能搜到国家局发放的GMP和省局发放的GMP.但是最近我看到药品认证中心发放的有WHO字样的GMP证书。不知认证中心发放的这GMP是不是有效的啊?认证中心发放的GMP的数据在哪里可以查询。谢谢!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GMP证书发放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认证中心负责实施现场检查。
标题:两条不同分装线同一灌装室的认证  [2014-05-22]  
[内容] 问题:
1、两条分装线(安瓿线和西林瓶水针线)设计在同一房间,安瓿线有生产批件,但是增加西林瓶包装的申请批件还未获得,是否可以进行安瓿线的GMP认证?
2、如果可以,当西林瓶包装的批件获得后,安瓿线实际不再使用,是否可以移出车间再进行西林瓶灌装线的认证?
[回复] 你好,
1、两条分装线(安瓿线和西林瓶水针线)设计在同一房间,安瓿线有生产批件,在西林瓶包装的申请批件还未获得的情况下,可以先进行安瓿线的GMP认证。
2、当西林瓶包装的批件获得后,安瓿线不再使用,安瓿线移出车间后,西林瓶灌装线应重新申请认证。
3、由于安装和拆卸生产线,部分房间的确认验证工作要重新进行。
  
标题:抗肿瘤药确定  [2014-05-22]
[内容] GMP认证中如何划定药品为抗肿瘤药。企业应以什么为依据确定产品是抗肿瘤药呢。  
[回复] 是否为抗肿瘤药并不是GMP来划分。
一个药品是否为抗肿瘤药,在药物的研发阶段以及注册申请阶段就已经确定了。
标题:GMP认证前,委托生产品种工艺验证  [2014-05-21]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是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企业,其中一条生产线改造中,我公司具有适合该生产线生产的品种只有一个,但委托生产的品种有3个,请问该生产线改造完成后,GMP认证申请前,需要完成委托生产品种的工艺验证吗?
[回复] 你好,认证前是否需要完成委托品种的工艺验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但不论认证前还是认证后,生产线上的每个品种均需进行至少三批的工艺验证。
   
标题:批准发给GMP证书后企业能直接去国家总局领取吗?  [2014-05-21]  
[内容] 批准发给GMP证书后企业能直接去国家总局领取吗?还是必须发给省局,企业到省局领取?
[回复] 我中心没有核发药品GMP证书相关职能,具体请咨询国家总局药化监管司。
  
标题:变更控制  [2014-05-20]
[内容] 请教:GMP第二百四十二条 变更都应当评估其对产品质量的潜在影响。企业可以根据变更的性质、范围、对产品质量潜在影响的程度将变更分类(如主要、次要变更)。——这里变更的性质是指什么?谢谢!
是否指:GMP第二百四十一条 应当建立操作规程,规定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生产工艺和计算机软件变更的申请、评估、审核、批准和实施。所说的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等?
[回复] 此处是指变更的属性和特征,并非指类似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等某一方面的变更。
  
标题:对认证范围描述的理解  [2014-05-19]
[内容] 药品GMP证书上描述的认证范围为“大容量注射剂(含血液保存液)”,血液保存液有多个处方,其中一个处方为血液保存液II,规格包括:7ml、14ml、28ml、56ml。请问,按此认证范围,可以生产7ml、14ml、28ml的血液保存液II吗?
[回复] 你好,如果你公司认证范围为“大容量注射剂(含血液保存液)”,应理解为可生产属大容量注射剂(≥50ml)范畴的血液保存液,如你公司7ml、14ml、28ml血液保存液通过更换模具,也可在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上组织生产,应在认证申请时明确提出。
  
标题:金钗石斛GAP认证  [2014-05-19]  
[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您好!
我是一家种植中药材的企业,于2013年3月通过了国家GAP专家现场检查认证,特请教在网上怎样才能查询认证状态,我已经按照您们的提示向安监处咨询了,一直都是叫我们打其他电话,所以至今还没有得到结果,恳请您们能给一个能查到我们所需内容的联系方式或网站,在此表示真诚感激!
[回复] 您好,“中药材GAP检查公告”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中进行查询。也可在本网站“公众服务--认证公告”栏目查询。
  
标题:冻干机性能确认  [2014-05-15]  
[内容] 老师,您好!
我想请教您的是:冻干机做性能确认的时候是否需要做模拟生产,若需要,可否与工艺验证同步进行?谢谢!  
[回复] 性能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在正常操作方法和工艺条件下能够持续符合标准。冻干机经确认符合标准是进行冻干工艺验证的前提。性能确认的第二阶段可以考虑与相关步骤的工艺验证同时进行。
标题:贮存条件为阴凉处保存注射剂药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温度条件  [2014-05-13]
[内容] 老师好!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持续稳定性考察问题:一种冻干粉针剂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为阴凉处保存,药典明确阴凉处温度在20度以下;按GMP规定须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2010版GMP第234条(七)项规定"贮存条件(应当采用与药品标示贮存条件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标准条件);2010版药典附录规定的标准条件为“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或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条件”,该环境条件已超出药品说明书或标准规定的储存条件范围,此时采用药典标准长期稳定性试验条件合适吗?可否采用18±2℃,或直接对与阴凉处保存的样品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
希望老师在百忙之中予以解答,谢谢。
[回复] 该品种的储存条件为阴凉处保存,可能是历史遗留问题。该问题应当基于对产品的认识来进行。
应根据产品本身的特点按要求选择条件,可考虑在不同的温度条件下进行同时考察,并根据实际考察的结果报送补充申请修订说明书。
标题:问题  [2014-05-13]  
[内容] 悬浮粒子测试采样量日常监测时,现在规定是28.3L/min吗  
[回复] GMP并未强制规定悬浮粒子日常监测的采样速度为28.3L/min,速度慢的采样设备可由于采样时间长可能对相应区域的干扰较大。
标题:分装区域生产操作人员是否一定要求佩戴护目镜  [2014-05-12]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生产非最终灭菌产品,分装区域生产操作人员是否一定要求佩戴护目镜,非常感谢!
[回复] 工作服及其质量应当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当能够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的要求。
如果采用了隔离操作器等相对密封的设备,人员所处的环境为C或D级,则不强制要求佩戴护目镜。
如果处于分装操作处于A/B级洁净区,且未采取相对密封或隔离的设备,则分装人员应当佩戴护防目镜等来防止污染。
   
标题:关于新生产地址GMP认证品种数量的问题  [2014-05-10]  
[内容] 我公司现新建了新的生产地址,现考虑将产能最大的一个品种从旧地址转至新生产地址,其他品种还是保留在旧地址;请问新生产地址只转一个品种可申请GMP认证吗?(新生产地址有两个冻干车间,转过去的一个品种,分别在两个冻干车间进行工艺验证,计划同时申请认证此两个冻干车间)
急盼回复!
[回复] 你好,二个车间都只生产同一个品种是可以申请GMP认证的。通过认证后若增加新品种,应按药品GMP要求进行工艺验证和清洁验证,并进行风险评估。
  
标题:冻干粉针剂待包装产品取样全检可否代替成品检验  [2014-05-09]
[内容] 冻干粉针剂中间产品(稀释配制液)在除菌、分装、冻干、压塞、轧盖密封后为待包装产品,置于车间待包装品暂存库存放,暂存库的储存条件与成品仓库的储存条件相同(温度、湿度);鉴于待包装产品未包装,为避免光照对产品的影响,暂存库设置为暗室(无窗户),只有人员进入时才开灯。包装线为一般控制区,环境温度为室温,与部分低温储存产品的储存条件(2~8℃)不一致;但短期超温稳定性验证证明此类低温储存品种在一定温度(如37℃)、短期(如一周)内稳定,产品在包装线上的包装时间远远短于短期超温稳定性试验确认的产品超温保存的安全时限。
请问:可否直接对待包装产品(裸瓶)取样按产品的质量标准(法定标准)进行全检,合格后包装、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后入成品仓库;
有人说这种方式只对待包装产品进行了检验,成品未检验就放行,应该在包装线或成品库内取成品做无菌以外的检验,待包装产品取样做无菌检验。
[回复] 对于该干粉针剂而言,轧盖密封后其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已不会发生变化,因此,在待包装产品在完成相应的短期超温稳定性科学验证的基础上,可以对待包装产品(裸瓶)取样并进行质量评价,并将该质量评价作为产品放行的依据之一。
尽管可以采用在待包装产品的质量评价结果,但后续进行的包装过程中仍有可能出现环境温度控制等风险,因此,应进行相应的药品放行审核,并进行记录,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标题:临床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  [2014-05-08]  
[内容] 根据GCP要求,临床药品必须在GMP环境下组织生产。因此GCPQA在伦理审核过程中希望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书面证明方能同意药品进入临床。对于新药来说,无法提供GMP证书,故有时提供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但有时,临床药品在药品研究机构组织生产的,完全按GMP要求进行的,但企业无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GMP证书,是否可由企业出具书面证明,还是必须要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回复] 临床试验用药品在药品研究机构组织生产且完全按GMP要求进行的,可申请由省局组织现场核查后出具符合GMP条件的证明即可。
  
标题:固体制剂车间环境监控  [2014-05-08]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新建一个固体制剂车间,在厂房性能确认的时候做了静态悬浮粒子和沉降菌分别3次的检测。因为是新建车间没有投入生产,所以没有做动态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监测。想在工艺三批生产的时候再补测一个动态沉降菌和浮游菌3,请问这样做可以吗?另外固体制剂浮游菌是必须要做的吗?
[回复] 厂房、设施和设备已完成确认是工艺验证的前提之一。
如果在工艺验证的同时进行动态环境监测以确认厂房设施能够满足要求,一旦出现问题则无法查找根本原因。
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的暴露工序区域及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区域,应当参照“无菌药品”附录中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可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包括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的监测。
  
标题:关于替尼类产品生产线问题  [2014-05-07]  
[内容] 替尼类药品为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尽管新版《GMP》第四十六条(四)规定“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但我们仍不太明白,像替尼类产品是否可以等同一般药物,不必使用专用设施?望能回复为盼。
[回复] 你好,关于替尼类产品是否可以不使用专用设施问题,首先应考虑GMP基本要求,另外,还应考虑具体品种的药理性、毒理性、活性、致敏性、PBOEL(职业健康暴露极限)等,做出合理的风险评估报告,以决定在生产中应采用的具体控制方法。
   
标题:关于新增生产线的GMP检查  [2014-05-07]
[内容] 我公司有一产品是大容量注射剂(玻瓶装),现在新增袋生产线(袋已取得包材注册证),目前该产品处在变更包材(玻瓶装变为软袋装)及灭菌工艺的补充申请中,资料上交国家局已受理。
请问:我们这条新增的生产线准备申请GMP认证,是不是必须要取得变更的批件后才能申请GMP认证?
  [回复] 是,请变更后再申请,具体请咨询总局受理大厅。
  
标题:中药注射剂能否提高投料量  [2014-04-28]
[内容] 某复方中药注射液,灭菌F0值小于8,采用无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100℃20min补充灭菌,其中某一成分不稳定(已经采取提高稳定性的措施),能否按105%投料?如果按100%投料,半成品含量定容,其他成分含量会偏高。
[回复] 你好,主要产品包括中药注射液必须按处方投料,100℃20min补充灭菌致使其中某一成分不稳定,应属研发阶段存在的问题。对此,企业应进一步做好二次科研工作,按程序向注册部门报补充申请。
标题:原料药留样期限  [2014-04-25]  
[内容] 请问原料药厂家对其生产的原料药的留样期限是多久合适??
[回复] 留样应当按照注册批准的贮存条件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标题:无菌原料药(粉末)洁净区级别问题  [2014-04-25]
[内容] 我们厂准备上一个无菌原料,最后的精制工序采用溶媒结晶法,请问结晶,过滤,和烘干按照新版GMP应该在什么级别下进行?粉碎和包装是在“B级背景下的A级”吗
[回复] 非最终灭菌原料药,其结晶,过滤,烘干,粉碎和包装如果采用密闭设备或在隔离操作器中进行,可在C级下进行,如果没有采用采用密闭设备或没有在隔离操作器中进行,则均应在B级背景下的A级进行。
标题:新建企业GMP认证需要先把电子监管码系统准备好吗?  [2014-04-25]
[内容] 尊敬的老师,你好!我们是新建药品生产企业,现我们正准备GMP认证,请问,在提交申请前,我们是否要将电子监管码系统做好,确认完成?谢谢!
[回复] 你好,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实施,GMP认证检查时不作为重点。
标题:原料药混合粉问题  [2014-04-25]
[内容] 我司拟注册一混合粉针剂,原料A自产,原料B外购,混合后分装为粉针剂。这种情况的原料混合操作,可以放在已经认证的原料A车间进行混合吗?如果可以,还需要申请认证吗?如果必须放在粉针车间完成混粉,我们需要单独建一房间(车间),这又以什么方式申请认证呢?请专家给予解疑!
[回复] 你好,上述情况不管在已经认证的原料A车间混合,还是在粉针车间完成混粉,都是可以的,但这种生产运行模式,均应在粉针剂车间认证时一并检查。
  
标题:药品持续稳定性考察  [2014-04-23]
[内容] 各位老师好,我想咨询上市药品持续稳定性考察相关问题:2010版药典二部附录规定上市药品长期试验条件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或温度30℃±2℃,相对湿度65%±5%。我们公司(四川)既有常温贮存也有阴凉贮存的产品,那我们应该适用哪种条件?谢谢!
[回复] 常温储存产品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应在药典规定的长期稳定性性试验条件下储存,阴凉储存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条件参见<问题:贮存条件为阴凉处保存注射剂药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温度条件>
  
标题:关于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生产批次的问题  [2014-04-23]
内容] 老师:您好!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生产,如果一天内无法将某一批次全部生产完毕,是否可以第二天再继续生产?还是同一天内必须将该批次全部生产完毕?
[回复] 你好,使用同一批原料药如果一天内无法全部生产完毕,若第二天再继续生产,应该视为两个批号产品。若同一天内将该批次全部生产完毕,可视为同一批号产品。
  
标题:小容量注射液产品  [2014-04-22]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一小容量注射液产品灭菌条件为114℃,30分钟,在升温时间和降温时间的灭菌程序累计的情况下,可保证F0大于8,能否按C+A设计灌装区域,胶塞清洗后还要层流保护吗?
[回复] 你好,你公司应根据注册批准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F0大于8的情况下,可以按照C+A设计灌装区域,但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还应进一步采取严格管理措施,以保证产品质量。
标题: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拆分  [2014-04-22]  
[内容] 老师您好!我厂现在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里有原料药和制剂品种,现在想把制剂品种分出来,变更为一个独立的生产企业,并且企业名称也改变,但生产地址和法人不变,如何操作?
   
[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不属于认证事项,属于许可事项,此类问题请咨询省局相关部门办理。
  
  标题:生产环境菌的收集及鉴定  [2014-04-22]
[内容] 老师您好!
目前部分生产企业收集鉴定生产环境中的微生物,用于培养基灵敏度试验、消毒剂效果判定,建立企业微生物库以便产品超无菌状态的质量溯源。生产环境菌的收集及鉴定目前有要求吗?应做到什么程度?
谢谢!
[回复] 对于环境中所存在的微生物进行研究,有助于科学建立产品防止微生物污染的控制措施并证明其有效性。GMP现阶段虽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进行生产环境均的收集及鉴定,但仍然要求企业能对环境微生物有所了解。
  
标题:关于变更物料供应商的问题  [2014-04-18]
[内容我公司主要生产大容量注射液,现需新增氯化钠供应商,公司对氯化钠注射液(0.9%)进行了相关研究和考察,并以补充申请的形式在省局成功备案。对于其它使用氯化钠的品种,如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替硝唑氯化钠注射液,其中的氯化钠并非活性成份(渗透压调节剂),变更氯化钠的供应商是否也必须按制剂变更原料药产地向省局报补充申请?
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替硝唑氯化钠注射液中氯化钠的浓度均为0.9%,我公司已对0.9%的氯化钠注射液进行了新增供应商的研究和考察,结果是合格的,那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替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是否还是必须进行变更氯化钠供应商的研究和考察,合格后才能使用?如果说考虑到新供应商生产的氯化钠可能和甲硝唑或替硝唑产生相互影响,最终影响产品质量,所以必须进行研究,而0.9%的氯化钠注射液在医疗终端会和不同厂家的各种各样的药物进行配伍,则这一部分的药品质量安全如何保障?
  [回复] 答:请参考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开展有关工作。
标题:空胶囊有效期和制剂有效期  [2014-04-17]
[内容] 请问:
在空胶囊失效之前完成制剂生产,有否规定制剂的有效期必须在空胶囊有效期之内,也就是制剂的有效期不能长于空胶囊有效期?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性法规?
[回复] 你好,如果使用进效期的空心胶囊生产药品则应单独对其稳定性进行考察,以确认药品的各项指标在有效期内未受到不良影响。
  
标题:是针对车间颁发GMP证书吗?  [2014-04-16]  
[内容] 我们公司是按照B+A设计的小容量注射剂车间,三条联动线在同一车间。现在正准备申请新版GMP认证,请问老师,如果认证的时候我们只开一条生产线,那么通过认证后,颁发的GMP证书是针对我们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发,还是针对这条生产线?谢谢老师,请务必答复一下!  
[回复] 你好,目前认证时针对独立的生产车间,因此你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现场检查时,三条联动线均应处于动态状态。
  
标题: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厂房要求问题  [2014-04-15]
[内容] 第十三条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上述操作的厂房应当能够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
——这里厂房的要求只是应当能够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没有要求洁净度,那么,密闭与通风如何更好的结合与处理,最好能给予示例说明,是否要求洁净度?
——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一般都有那些要求。
麻烦领导给予说明,谢谢!!
[回复] 答:参照D级洁净区管理,静态的悬浮粒子和动态的浮游菌、沉降菌、接触碟要达到D级。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参照D级洁净区管理,SOP请参照新版GMP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标题:关于药品技术转让的问题  [2014-04-15]
[内容] 我公司的生产范围为化学原料药。根据38号文的要求,有一家公司我们已经达成协议,他们公司不准备生产的部分化学原料药希望转至我公司,请问我公司能否按38号文情形3的要求向省局提出技术转让的申请。
[回复] 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标题:关于滤膜改滤芯  [2014-04-14]
[内容] 请问相同材质,粗滤滤材孔径由0.65微米变化为0.45微米,滤膜变化为滤芯是按注册“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变更,还是按“改变关键设备”备案。
[回复] 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标题:发酵培养基组分变更需报国家局审批吗?  [2014-04-13]
[内容] 老师:您好!我司有一个微生态制剂产品,请问变更发酵培养基的醋酸钠为碳酸钠需要报国家局进行审批吗?
[回复] 请按照《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对变更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申报有关事项。工艺变更有关具体事项请详询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标题:D级区域回风方式  [2014-04-09]
[内容] 老师,您好!新建片剂厂房的D级区域,特别是工具清洗室、更衣室、缓冲室、走廊等非核心区域是否可以采用顶送顶回的送回风方式,盼复,谢谢!
[回复] 你好,D级区域的有些工序房间是可以采用顶送顶回的送回风方式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设计思路、房间使用情况、压差情况等)而定,在此我们不能做肯定的回答,
标题:关于原厂区内新建车间的问题  [2014-04-08]
[内容] 我公司在原厂区内新建一车间,以前的老车间到期停产,剂型为冻干粉针。
我的问题是,新建的这个车间和老车间是同一地址,生产范围也没改变,是否还需要先向省局提交“变更生产地址”,得到许可后,再向国家局提交“GMP认证”?
  [回复] 你好,该问题不属于认证检查事项,请咨询省局相关部门。
标题:GMP整改的提交  [2014-04-04]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提交GMP整改方案需要委托授权书吗?有具体的格式要求吗?如果邮寄是否不需要?谢谢
[回复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缺陷整改报告请按照《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缺陷项目整改要求》(由检查组在末次会议时转交给企业)撰写综述及提交附件材料。
标题:动物实验  [2014-04-03]
[内容] 老师,您好!小容量注射剂生物制品中有热原、过敏等动物试验项目,如果生产企业没有自己的动物房,而租用其他药企的试验动物房,动物自己购买,试验自己检验员检验,只是租用其他生产企业的符合要求的动物房,是否允许?这个动物房的所有权是其他药企的,他们自己也在这个动物房进行他们自己的动物试验。
如果这样租用允许,就避免重复建设动物房硬件设施了,这种情况不属于委托检验,因为整个试验及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
[回复] 这种情形比较复杂。应当注意,单纯实验动物和做实验动物人属于你公司,并不意味着不属于委托检验。
动物实验,还包括相关动物房、空调系统等硬件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软件的管理。只有当硬件管理和软件管理都由你公司进行,在此基础上,你公司自行购买动物并进行动物实验,才能够称为不属于委托检验。
标题: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与非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可否共线生产?  [2014-04-03]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有一条肿瘤药生产线,产品均是非细胞毒类的抗肿瘤药,如分子靶向类药物替尼类;目前公司计划开发一个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不知可否与替尼类药物共线生产?
谢谢!期盼您的回复!
[回复] 细胞毒性类药物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考虑到二者均为抗肿瘤类药物,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该药品制剂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
  
标题:生化原料车间净化级别  [2014-04-03]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拟建一条冻干生产线,生产品种为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使用的原料(促肝细胞生长素溶液)是自制,而促肝细胞生长素溶液的质量标准中有无菌检查项,那么促肝细胞生长素溶液应该是无菌的,也就是说我的生化原料车间净化级别应该是A/B,但实际上,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生产时,促肝细胞生长素溶液是作为原料,要进行配料处理,配料区净化级别是C级,那么促肝细胞生长素溶液在A/B下生产就失去意义,所以请问促肝细胞生长素溶液能否在C级洁净区生产。谢谢   
[回复] 质量标准中有无菌检查项的必须按照无菌附录的要求设计产房,购买设备,组织生产并达到要求。如你公司认为质量标准有误,请递交变更申请,待批准后考虑降低洁净级别。
标题:关于新建与改造问题  [2014-04-01]  
[内容] 您好:我厂为进行新版GMP认证,在原有厂房进行改建,增加和更换高压灭菌柜等设备。请问老师,我们厂现在这个情况是属于改造还是新建?是否还是要先注册后在报GMP?谢谢您!
[回复] 你好,根据你所述的情况,你公司应属于改建。
  
标题:中药材GAP认证公告  [2014-04-01]
[内容] 您好!我们公司于2013年3月通过了国家GAP专家现场检查认证,到现在在网上都不能查到公示,请问什么时候才能查到?谢谢!
[回复] 您好,中药材GAP检查公告具体事宜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药品生产监管处。
  
   
标题:冷链运输  [2014-03-31]  
[内容] 我公司有20度以下阴凉贮存的化学药品,该产品是否需要进行冷链运输验证。谢谢。
[回复] 如果温度是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参数,则需要进行进行冷链运输验证。
   
标题:无菌分装室对普区参观走廊是否需要安装压差表用以指示压差?  [2014-03-31]
[内容] 老师您好!有几个问题不太明白想请教一下,谢谢!
1、GMP第四十八条规定: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我想问的是:无菌分装室对普区参观走廊是否需要安装压差表用以指示压差?有些药监局的老师说要装,有些老师说没有必要,到底要不要装呢?
2、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中要求采样点位置离地0.8-1.5米左右,说是此高度是沉降菌可沉降的高度。那么在日常的监测中是否要严格按照这个高度采样?如果要按照这个高度采样,要在洁净室放置大量的架子用以放置采样碟且不方便。咨询过一些老师,有老师说要按照这个高度,有老师说放置在地上就行了,到底是要放置在多高的采样点呢?
3、GMP第168条规定:每种药品的每个生产批量均应当有经企业批准的工艺规程……,我想问:生产批量的范围怎么定合适?可以有多大的范围呢,比如批量定为每批5万瓶。
4、有老师建议说无菌原料药可以边检验边进行生产,因为无菌结果要有14天才出结果。那么,是不是与物料的放行要求相矛盾呢?物料放行的质量评价内容应当至少包括生产商的检验报告、物料包装完整性和密封性的检查情况和检验结果。    请老师指教,谢谢!  
[回复] 1.无菌分装室对普区参观走廊应当有指示压差的装置并进行监测。
2.应当在离地0.8-1.5米左右测试沉降菌。
3.批量应依理论批量而定,其范围应根据物料平衡计算而得。
4.“无菌原料药可以边检验边进行生产”应当是指的采用无菌原料药进行非最终灭菌的无菌制剂的生产。该要求与GMP中物料放行的要求确实不相符合,但是应当看到,如果先行取样检验,等到样品的检测合格(也就是14天)以后再将无菌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这期间可能产生的微生物污染风险会很高,制剂成品可能染菌的风险会增加。而如果检验的同时进行生产,会降低等待期间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标题:关于口服制剂车间更衣室洗手用水  [2014-03-29]
[内容] 我公司口服制剂车间更衣室一更洗手采用的是饮用水,未安装纯化水,是否可行?咨询了几个同行,有的说可以,有的说不可以,更衣室洗手是否有明确的规定,或者说可以通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回复] 口服制剂车间更衣室一更洗手可以采用饮用水。
标题:GMP车间验收是否有指定的检测单位  [2014-03-28]  
[内容] GMP车间空调系统验收是否有指定的检测单位?
[回复该问题各省要求不同,请你公司按省局安监部门的要求实施。
  
标题:关于改建注射剂生产车间GMP认证问题  [2014-03-26]
[内容] 我公司把注射剂生产车间由生产塑瓶产品改建为软袋产品,关于GMP认证请问以下问题:
1、新建、改建生产车间与过效期重新认证的生产车间的GMP申请资料有不同吗?
2、新建、改建生产车间是否需要提交认证涉及范围品种的3批生产记录?
3、申请资料中“最近一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生产线的检查情况”,对于新建、改建车间如何提供?   烦请答复,谢谢!
[回复] 你好,
1、新建、改建生产车间与过效期重新认证的生产车间的GMP申请资料是相同的,企业应在简述中说明。
2、新建、改建生产车间需要提交认证涉及范围品种的3批工艺验证生产记录。
3、申请资料中“最近一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生产线的检查情况”,对于新建可不提供,改建车间还应提供上一次的检查情况。
  
标题:抗肿瘤药品(选择性酪氨酸激酶受体抑制剂)申报需要单独设生产线吗  [2014-03-26]
[内容] 本品种属于低毒性的,是否要单独设生产线?   谢谢老师的解答!
[回复] 非细胞毒性并且是低毒性的药品,GMP没有强制要求单独设立生产线,但必须考虑如何有效的防治污染和交叉污染。
标题:关于药典贮存条件凉暗和长期留样条件的问题  [2014-03-25]
[内容] 目前正开发的一品种,药典规定的贮存条件为凉暗(低于20℃)。指导原则中长期留样为25±2℃较为接近。
请问我该选择25±2℃还是20±2℃?
[回复] 从合规的角度,指导原则中有25±2℃条件,没有20±2℃条件,直接选择20±2℃条件是缺少依据的。具体选择哪一种温度条件,应根据具体品种的特性,并且要有足够的数据支持。
   
标题:关于直接入药中药材粉碎的厂房设施的问题  [2014-03-24]
[内容] 附录五:中药制剂第十三条浸膏的配料、粉碎、过筛、混合等操作,其洁净度级别应当与其制剂配制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一致。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上述操作的厂房应当能够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
问题: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上述操作的厂房应当能够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对厂房的要求是——能够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那么厂房按洁净区建设,应当是怎么进行建设?是需要安装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吗?这里要求的密闭如何处理?
[回复这里的密闭与通风、除尘不矛盾,通风不是指开窗开门通风。可采用通风橱、捕吸尘器、空调直排等方式进行。GMP是规范,是需要达到的目的,采用什么方法由企业自行研究制定。
D级一般初效、中效即可满足净化要求,但多品种情况下,为防止交叉污染,可在回风端安装高效过滤器以防止回风中的粒子污染其它品种的生产环境,请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
标题:吸入用溶液剂共线生产问题  [2014-03-23]
[内容] 我公司是小容量注射剂新版GMP的生产企业,常规生产的产品为F0值大于8的产品。国外一治疗哮喘的吸入溶液剂产品,我国药典中没有该剂型,其溶液部分为2ml溶液,生产工艺为配制、灌装、灭菌(F0值大于8)。生产工艺与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基本相符,请问,经评估可行后,是否可以使用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进行共线生产?是否需增加GMP认证范围?共线可行性的评估报告如何进行审批备案?   盼复,谢谢!
[回复 该问题为第二次提问,之前已回复过。
此前F0大于8和F0小于8的品种共线生产问题已回复多次,请参阅之前有关共线生产问题的问答。现有法规不要求共线可行性的评估报告进行审批备案。
   
标题:共线生产问题  [2014-03-21]
[内容]
1、制剂产品的剂型为软膏剂,用药部位为口腔黏膜,该产品属外用制剂还是口服制剂?
2、如果属外用制剂,那么能否与洁净级别和微生物控制要求相同的皮肤外用的软膏剂共线生产?如果属口服制剂,那么能否与相同洁净级别要求的口服制剂共线生产?  谢谢!
[回复] 产品属于外用制剂还是口服制剂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产品能否共线生产,请参考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GMP问答(一)》。
  
标题:最终灭菌大容量注射剂同一灭菌柜分多次灭菌的问题  [2014-03-21]
[内容] 我公司的最终灭菌大容量注射剂由于灭菌设备容量问题,需同一灭菌柜分多次灭菌,不同灭菌的产品拟分成亚批,不同亚批的产品拟分别取样,作为不同批次分别检验无菌;其他化测检验项目是否应按两个不同批次的产品分别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另外,稳定性试验及一般留样及销售的电子监管码应怎么处置?
[回复] 你好,你们“无菌检验”的做法很好,其他根据配液罐分批原则进行检验即可,电子监管码问题请咨询省药监局主管部门。
  
标题:GAP公示情况  [2014-03-21]
[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请问一下中药材种植基地GAP现场检查通过后多久能在网上公示?
[回复 答: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标题:关于取样间设置问题  [2014-03-20]
[内容 取样间一定设在库房吗?可以在质检区或是生产区设置一个独立的带净化的取样间吗?
[回复 取样间不一定必须设在库房,应该在设计时考虑到取样间对其他房间的影响。
  
标题:关于计量校准问题  [2014-03-20]
[内容] 我公司需要计量校准的仪器仪表较多,有的设备上的仪表不宜拆卸,因此我们请了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以及CNAS标识的认可证书资质认定的单位(企业,不是计量局)到我公司进行计量校准,在GMP认证中不知检察员是否认可?
[回复] GMP关心的是校准行为的有效性和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从事校准人员的能力和资格,除国家计量法规定外并不强制要求外部校验单位。
  
标题:能否用同一型号的不同设备生产的临床用样品作为注册批  [2014-03-20]  
[内容] 您好,我公司在研的一个生物制品(细胞表达产品)将要申请临床试验。
种子罐为一套系统;因最后一级发酵时间较长,我们计划安装两个完全一样的大反应罐轮流发酵,每罐作为一批。
请问在设备验证充分证明两个反应罐没有差异条件下,能否将两个罐生产的产品(计划每罐两批,共四批)后三批用于药品注册所需的连续三批进行申请?   谢谢
[回复] 有关申请临床试验用样品生产条件要求及提交材料技术要求请详询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标题:雌激素受体调节剂原料是否需要专门的生产线  [2014-03-20]  
[内容 2010版GMP第四十六条规定四)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
请问某些激素到底是指哪些类型的激素?是否应该有确定的范围?雌激素受体调节剂如雷洛昔芬、巴多昔芬等原料是否是否属于,是否需要专门的生产线?谢谢!
[回复] 请按照本条第四款的建议严格执行,如需共线必需做好相应的验证和管理工作。
标题:重工问题  [2014-03-19]
[内容我们新认证的注射剂车间与原厂址不同。去年旧车间生产的一些产品,因在运输过程中包装箱损坏,需要到新车间进行重新装箱。现在有一个问题:包装箱上的生产地址是要写原来车间的地址,还是写新车间的地址?谢谢!
[回复] 生产地址应予产品生产日期所处的地点保持一致。在产品批包装记录中应对重新装箱的情形进行记录。
  
标题:一般生产区器具、设备、工作服、房间等的清洁效期  [2014-03-18]  
[内容一般生产区使用的器具、设备、工作服、房间等在清洁后是否需要设定清洁有效期(清洁后至使用的时间间隔)?如果设定,是否需要对设定的清洁效期进行验证?
[回复] 答:是
  
标题:固体制剂清洁验证  [2014-03-18]  
[内容]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固体制剂有一条生产线专门生产一种产品,是否用做清洁验证?
[回复] 应当考虑进行微生物以及清洁剂相关的清洁验证。
  
标题:技术转让38号文件中技术转让条件第二条的问题  [2014-03-18]  
[内容] 请问“双方均为同一企业控股50%以上股权或股份的药品生产企业”这句话该怎么理解?是指其中一方占了50%以上的股份么?
[回复] 请咨询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标题:原料药设备清洁验证和清洁确认  [2014-03-17]
[内容] 老师您好,
据了解国外关于原料药设备清洁,有清洁验证和清洁确认之分。
清洁验证是做连续三批;清洁确认只做一批,是换产品前的一批,清洁到检测合格为止。
我的问题是,国内是否接受上面的观点?
产品注册阶段,还没有获得药品批准文号时,采用清洁确认,待产品上市前进行连续3批清洁验证。可以接受吗?  
[回复] 不清楚您是从哪里找到的这个概念。
清洁验证是对清洁方法的验证,以证实其清洁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无论怎样,企业都应该完成清洁验证。
  
标题:非最终灭菌注射剂是否要求容器检漏  [2014-03-14]
[内容] 您好,药典二部注射剂通则要求“注射剂在灭菌时或灭菌后,应采用减压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进行容器检漏。”
请问是否意味着只是要求最终灭菌产品的进行容器检漏,而对非最终灭菌注射剂没有强制要求?
[回复] 无菌药品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经过验证,避免产品遭受污染。熔封的产品(如玻璃安瓿或塑料安瓿)应当作100%的检漏试验,其它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检查。
   
标题:GAP认证目前为什么不受理?  [2014-03-13]
[内容] 目前中药材GAP认证已不受理,请问何故?
[回复] 答: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标题:关于一类新药的报产制剂是否需要重新进行GMP认证?  [2014-03-12]
[内容] 最经的贵中心领导您好!
我单位是一家药品生产企业,现有一个一类新药申报生产,制剂的剂型是鼻用喷雾剂,为鼻用非灭菌制剂。目前我单位尚有其他在售鼻用喷雾剂品种,车间具有相应的喷雾剂GMP证书。最近听一位CDE的老师建议对于一类新药申报生产,需要重新进行GMP认证,建议我单位咨询贵中心,故此来函。请贵中心领导于百忙中给予相应的指导,感激不尽。如果对于一类新药,确实需要对原有剂型的GMP证书进行重新认证,则我单位就得在申请认证中心动态核查前至少6个月准备相应的同步GMP认证方面的工作。对于该问题我单位在贵中心网站上也多次进行过咨询,望贵中心领导给予相应的回复。
[回复] 现有法规没有规定一类新药申报生产时需要重新进行GMP认证。
  
标题:药物临床机构的GCP认证分期(临床Ⅰ期,Ⅱ期Ⅲ期或Ⅳ期)吗?  [2014-03-12]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准备做一个精神病药物的生物等效性试验,联系了几家医院,部分医院没有一期资质,不能进行,也有的医院说只要有临床试验资质(GCP认证)且有Ⅰ期病房,就可以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我想确认一下,咱们国家GCP认证,分期(临床Ⅰ期,Ⅱ期Ⅲ期或Ⅳ期)吗?
[回复] 您好!目前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是按机构和专业进行认定的,尚未分期认定,也未给任何机构颁发过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的资格证书。
标题:液位计问题  [2014-03-11]
[内容] 请问专家,口服液体制剂配液罐是否可以使用玻璃管液位计?
[回复] 你好,GMP不会对具体操作形式进行规定,若使用玻璃管液位计,应确保能其材质不对产品带来不良影响,同时确保有效计量和有效清洁。
标题:化学1.1类新药申报生产及GMP认证  [2014-03-11]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一1.1类新药(鼻用喷雾剂)正在进行申报生产,我想咨询一下,1.1类新药是否一定要重新进行本品种的GMP认证,我们公司已经有其他品种同剂型(喷雾剂)的GMP证书了,希望老师指点迷津,谢谢。
[回复] 现有法规没有规定一类新药申报生产时需要重新进行GMP认证。
标题:企业新增剂型及GMP认证时限问题  [2014-03-11]
[内容] 国家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2002年发布):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企业拿到批件后,30日内申报认证,时间太短。注射剂从购买无菌原料到生产再到成品检验等工艺验证及其他准备工作,时间基本都需要几个月时间。实际和国家法规在时间上有冲突。
请问专家:新增剂型,拿到批件后报GMP认证时限实际的规定是多长时间?谢谢。
[回复]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均规定: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如有疑问请咨询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标题:关于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和GMP认证合并进行的程序  [2014-03-11]
[内容] 老师您好!根据国家局最新规定,对于新建企业,可以将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和GMP认证合并进行,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申请和检查程序,谢谢
[回复] 药品生产企业应构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完成本次检查品种商业化规模的技术转移和有关验证工作,并经自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的规定》的要求,企业可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的规定》分别向药品GMP认证管理部门和核查中心提出合并检查申请。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首先,向药品GMP认证管理部门递交合并检查的申请、《药品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书》及药品GMP认证申报资料;
受理并出具审查意见后,向核查中心递交合并检查的申请、申请药品GMP认证检查的受理文书及《药品GMP认证技术审查意见》、药品GMP认证申报资料以及申请现场检查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标题:新版GMP认证审查通过,公示期后多长时间能拿到新证书?  [2014-03-10]  
[内容] 新版GMP认证审查通过,公示期后多长时间能拿到新证书?
[回复] 您好,药品GMP认证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具体发证时间请您咨询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药品生产监管处。
  
标题:物料未全检先放行  [2014-03-09]
[内容] 物料因仪器坏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全检,但生产急需,是否可以先投料生产,等物料全检结束并合格,再将已生产的成品放行。请问这样做可以吗  
[回复] 答:可以。但你公司需要承担这方面的风险,一旦出现物料不合格,成品做报废处理。
  
标题:关于颗粒剂产品生产过程中过筛细粉回收或返工的问题  [2014-03-08]
[内容] 尊敬的老师,您好
我公司在颗粒剂(中药或化学药)生产过程中,干燥过筛后有一定量的细粉,是否可以返回至下一批次相同的生产工艺重新制粒干燥?
[回复] 你好,一般情况下不建议上述操作,企业应对上述情况产生的原因进行仔细的分析从工艺角度解决细粉问题,如将本批细粉加入下批产品,属于返工行为,改变了原药品批准的生产工艺,应该进行相应的研究和验证并报补充申请取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标题:口服制剂纯水系统材质  [2014-03-07]
[内容] 请问专家,口服制剂纯化水系统是否可以选用304不锈钢?谢谢!
[回复] 纯化水系统可以选用304不锈钢。
标题:请问黄体酮注射液能跟一般类药物注射液共线生产吗?  [2014-03-07]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黄体酮注射液能跟一般类药物注射液共线生产吗,还是要专线生产?谢谢
[回复] 黄体酮注射液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
  
标题:中成药及中药饮片生产企业GMP认证问题  [2014-03-07]
[内容] 请问如何查找2007-2012年通过GMP认证的中成药及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数?汇总数就可以,不需要企业名单。谢谢!
[回复] 您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下面的“公告通告”,可查询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药品GMP认证公告内容。
标题:小容量注射剂车间灌封后产品传送带输送的问题  [2014-03-06]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生产最终灭菌的小容量注射剂产品,灌封区为C+A环境,灌封好的产品想通过传送带直接将产品传送到一般区,装车灭菌。在传送过程中传送带需通过C级区走廊,因我们有两条独立生产线(独立的配液、洗、罐、封、传送、灭菌功能)想并列同时生产两个品种,所以该段传送带采用有机玻璃密封,防止发生产品混淆。并且想在C级区走廊传送带位置放置踏步梯,便于操作人员通过踏步梯在传送带上方通过,请问老师是否可以。盼回复,谢谢。
[回复] 你好,该问题较特殊且复杂,不考察现场实际情况很难判断。因GMP在操作形式上的无具体要求,你公司如采用这种设计,务必考虑①不同品种或批次的混淆;②C级区走廊的人员或物料传送,不得影响传送带上的产品;③C级区走廊传送带也不得影响其他生产操作。
标题:原料药合成区纯化水计量罐管路设置问题  [2014-03-06]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的原料药车间合成区(一般区)需增加一个纯化水计量罐,用于原料药生产过程中所需纯化水的计量。现改造想法是增加500L计量罐,同时该计量罐与合成反应罐之间使用304不锈钢管路连接,使用泵将计量罐内的水抽到合成反应罐内。并且保证管路坡度,设置最低排放点,确保不使用时能将管路、泵及罐内的纯化水排净。并且制定SOP定期清洁纯化水计量罐,请问这种设计(计量罐内纯化水不循环,但每次计量后立即排空)是否符合GMP要求。我个人认为没有污染和增加微生物滋生的风险。盼老师回复,谢谢。
同时谢谢老师最近几次提问及时细致的解答,谢谢老师。     
[回复] 设置的计量罐如果不存在污染纯化水循环系统的风险,则可以考虑采用并做好相应的验证工作。应当注意,尽管计量罐内的水每次计量后立即排空,但是仍然是湿润的,本身容易滋生细菌,应当确保水循环系统不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也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计量罐到使用点这个系统中纯化水不受到污染,并证明其有效性。
标题:洁净室使用电话机的式样有什么规定?  [2014-03-03]
[内容] 老师,现在洁净车间中使用的内嵌式电话机,在工作期间使用时,由于环境噪音的影响,很难进行电话信息交流。想换成普通听筒式电话机,不知道现在贵中心有什么要求或建议,请答复,谢谢。  
[回复] 你好,GMP对洁净区电话机无具体要求,企业在洁净区如需安装电话机,应根据洁净级别做相应要求。
无菌区安装,在考虑其不存在清洁死角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对其进行灭菌,保证其无菌状态。C级、D级洁净区安装,在保证其易清洁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对其进行定期消毒。
  
标题:关于中药材GAP认证  [2014-03-03]
[内容] 老师您好,看到有传统中药材才做GAP认证的说法,请问肉苁蓉可以进行GAP认证吗?另外我们种植企业在新疆,资料申报是到省厅还是国家局受理中心?今年有相关内容的会议或培训吗?谢谢。
[回复] 中药材GAP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初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药化监管司受理。我中心成立以来从未对企业进行过GAP的培训,以后会否举办不清楚。
标题:放射性核素的GLP实验室  [2014-02-28]
[内容] 你好,请问我国具有资质的放射性核素的GLP实验室有那些?
[回复] 我国已通过药物GLP认证的药物安评中心中还没有。
标题:关于GAP认证  [2014-02-28]
[内容] 我们公司在黑龙江大庆市大同区有个板蓝根种植基地,目前准备扩大种植面积,做规范化现代种植,目前,在整个大庆市有两家通过国家GAP认证基地,请问我们公司是否可以继续申请GAP认证?
[回复] 可以继续申请
标题:关于直接入药中药材粉碎问题的进一步咨询  [2014-02-27]
[内容] 老师您好!您在2014年1月25日回答了“关于直接入药中药材的粉碎”的问题中说道“直接入药的中药饮片粉碎参照洁净区管理,意思是空调、温湿度等按洁净区管理”。其中空调按洁净区管理,指的是按洁净区建,还是其他?请您进一步明示,谢谢!
[回复] 这句话按最通俗的理解为:硬件建设按洁净区建设,静态悬浮粒子、动态微生物监测不必达到洁净区要求。具体请关注即将发布的新版GMP中药饮片的附录,现在网上有征求意见稿。
  
   标题:氯化钠做为滴眼剂的辅料,购入需不需检测微生物限度?  [2014-02-27]
[内容] 氯化钠做为滴眼剂的辅料,购入需不需检测微生物限度?企业要不要制定氯化钠的微生物限度指标。
药典归定是原辅料参照制剂,我们制剂是滴眼剂所于无菌制剂,难道像氯化钠这样的辅料也要检测无菌吗???
[回复] 滴眼剂为眼用制剂,属于无菌药品。应当尽可能减少物料的微生物污染程度。根据物料产品无菌的影响程度大小,必要时,物料的质量标准中应当包括微生物限度、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检查项目。
  
标题:GMP与环评报告  [2014-02-26]
[内容] 您好,我药厂新建厂区,以建造完毕,申请GMP认证,同时,该建设项目也在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环评报告,想咨询的问题是,GMP认证过程中,是否会要求我厂区完成环评认证,或完成环评验收?如果不是,那是否可以理解,食药监局进行的GMP认证是和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是相互独立的?
[回复] 你好,你的理解是正确的。虽然制药企业应当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环评再组织生产,但食药监局进行的GMP认证与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是相互独立的,故GMP认证检查对企业是否完成环评验收取得证书无明确要求。
  
标题:集团内子公司的原料药可否部分关键项目检验后使用  [2014-02-26]
[内容] 老师您好:
我们集团内有原料药和制剂生产的分公司,原料药分公司生产的原料药卖给制剂分公司使用,制剂分公司能否对原料药分公司采购的原料药实行部分关键项目的检验合格后使用?
[回复] 如果制剂分公司能够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产生被篡改、假冒、替换、或变质等风险,可以考虑对采购于原料药分公司的原料药仅进行包括鉴别项目在内的部分关键项目的检验,连同原料药分公司的检验报告一同作为物料放行的依据。
标题:一类新药原料药质量标准所需药物批次  [2014-02-25]  
[内容] 尊敬的老师: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下老师,我单位目前有一个一类化学新药在研发,现在需要建立原料药质量标准,请问质量标准建立所需的药物批次是要工艺稳定的连续3批还是一批就可以了?我们现在还是临床前研究阶段,想用1批代替可以吗?谢谢
[回复] 质量标准建立所需的药物批次应该是工艺稳定的连续3批,仅一批,其工艺稳定重复性不能证明。
  
标题:安瓿进入D级区的问题  [2014-02-25]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生产的是小容量注射剂产品,洗瓶机及灭菌隧道烘箱设置在D级区,请问安瓿是否可以在理瓶间(一般区)进行外盒清洁后,装入不锈钢盘直接通过传递窗送入洗瓶房间,进行洗瓶操作。盼回复,谢谢。
[回复] 你好,小容量注射剂安瓿在一般区理瓶间进行外盒清洁后,传入D级洁净区上洗瓶机,是符合药品GMP要求的。但要注意,应保证精洗后的处理环境与产品灌装操作环境一致。
标题:基因检测和基因测序的问题  [2014-02-24]
[内容] 2月9日药监局发布基因检测医院临床停止。请问基因检测和基因测序不在医院做,在社区社会做是否也违规呢。现在上海联合基因集团,把医院停转移社会,同时也没有审核证是否可以。请政府给与答复。谢谢
[回复] 请向局投诉举办中心反映该问题.
  
标题:关于新建提取车间认证事宜  [2014-02-21]
[内容] 1、我公司现有注射剂生产线已于2013年取得证书,认证时包含了中药提取车间。2014年公司在原址新建了中药提取车间,拟与新建的一条制剂生产线一起认证。想请问以下问题:1、由于制剂生产线只能生产一个品种,而新提取车间需要生产4个或更多的品种,认证申报时,涉及的品种是填写制剂的一个,还是提取的多个,工艺验证需完成哪些品种?2、如果制剂线单独认证,那新提取车间投入使用前,是否需要药监部门认证,还是企业直接向省局备案即可?3、新建制剂生产线的制药用水系统的制备、贮存与现有生产线共用,仅增加该生产线用水管路及用水点,即增加一个分配系统,请问该系统并管后,水系统需连续监测多长时间,原生产线才可投入使用?这样的变更,需在认证前到省局备案吗?谢谢老师
[回复] 1、你公司在申请新生产线认证时,认证范围应是:剂型+(含中药提取),我中心组织现场检查时,对新建中药提取车间涉及的剂型品种(国家中心认证范围的)均包涵在现场检查范围内。
2、新提取车间投入使用前,企业首先应直接向省局备案,是否需要通过认证后再组织生产,有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况决定。
3、制药用水系统变更应属重大变更,企业应向省药监局备案。
至于新增加的分配系统并管后,水系统需连续监测多长时间,原生产线才可投入使用?企业可根据分配系统的具体情况进行风险评估,至少采取:①对原分配系统增加抽样频率和抽样点;②新并入的分配系统按照新建系统进行验证;③新并入的分配系统验证第一阶段的工艺用水不得投入生产。
标题:网上培训获得的GCP证书SFDA是否认可?  [2014-02-20]
[内容] 您好,请问通过由昆泰跨国公司(QuintilesTransnationalCorporation)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CCD-SFDA)联合提供的全球GCP(GoodClinicalPractices)网络培训获得的GCP证书,国家局是否认可?谢谢
[回复] 您好!这个肯定是认可的。其实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获得GCP知识和药物临床试验技术,至于培训的方式不是最重要的,关键还是学以致用并通过国家局检查组的现场考核。
  
标题:新增饮片生产厂家,供货品种涉及到所有产品都要做工艺验证吗?  [2014-02-19]
[内容] 根据GMP第二百六十一条 改变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还需要对产品进行相关的验证及稳定性考察。
我公司常年生产的品种较多,且每个品种处方有好几种药材,新增饮片供应商供货品种能覆盖我公司生产的很多品种,所有的品种都需要做工艺验证吗?
[回复] 主要物料供应商的变更,首先应考察其物料的生产工艺、处方等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应根据注册部门要求进行申报或备案,有些甚至还要重做临床。如果生产工艺和处方没有变化的,应根据供应商级别或对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相应的变更。
你公司生产的药材,最重要的是考察其来源、产区是否有变更,其次对药材等级应有评估,凡与注册资料不符的采取相对应的方法进行注册申报或备案;其它按你公司变更文件的规定进行变更。
标题:输液生产工艺中取消活性炭补充申请  [2014-02-19]
[内容] 随着新版GMP、原辅料及工艺用水制造、控制水平提高,请问生产企业现在能否针对输液产品生产工艺取消活性炭进行研究,并提出补充申请
[回复] 从工艺角度可行,具体请咨询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标题:关于制剂生产所使用的原料药厂家来源问题  [2014-02-18]
[内容] 请问一批口服固体制剂生产所使用的原料可以来自于两个不同的厂家吗?
[回复] 此种做法不建议采用,不同供应商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的均匀性可能存在差异,如果需要使用不同供应商生产的混合原料,则必须进行一系列的相关研究和验证。
标题:咨询GCP相关规定  [2014-02-17]
[内容] 你好!请问一下临床试验中的电子数据采集(EDC)技术指导原则》和《临床试验中的计算机系统验证技术指导原则》什么时候可以发布?   
[回复] 您好!有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技术指导原则事宜清询问药品审评中心。
  
   
   
标题:红大戟有小毒,但毒性成份不明,不知道如何做清洁验证  [2014-02-17]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研制品种五虎丹胶囊,药材含红大戟,有小毒,但是毒性成份和毒性作用不明,故不知其LD50,不知道如何做清洁验证,还望老师给予指导,谢谢!
[回复] 应根据产品性质、设备特点、生产工艺等因素拟定清洁方法并制定清洁规程。制定清洁规程时应考虑各种设备的清洁周期、设备的拆卸、清洁剂的选择、清洗方法(包括清洗次序、各种参数等)、清洁效果的确认、设备贮存管理等。验证方案中最关键技术问题为如何确定限度,用什么方法能准确地定量残留量,清洁验证不应采用“不断测试,直至清洁”的方式。可参考欧盟GMP要求:根据所涉及的物料,合理的确认产品残留、清洁剂和微生物污染的标准。这个限度标准应该是可以达到的,能够证实的。使用经验证的、检出灵敏度高的检验方法来检测残留或污染物。每种分析方法或仪器的检测灵敏度应足以检测出设定合格限度水平的残留或污染物。请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分析并制定本公司的清洁验证方案。
标题:进口药品临床试验现场核查  [2014-02-13]
[内容] 您好,请问在不同城市的多个机构开展验证性临床试验,是否CCD会派人去第个机构逐一进行现场核查?
[回复] 你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组织对其研制和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就进口药品的验证性临床试验的核查问题请具体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司药品研究监督处。
  
标题:关于冻干机灭菌周期问题  [2014-02-13]
[内容] 老师:
您好!我公司的冻干机现执行每批生产结束后进行清洗灭菌,由于灭菌时间较长且易减少设备使用寿命,想进行同一品种生产时每隔一定批次进行灭菌,并在灭菌前进行棉签擦拭来验证冻干箱的无菌情况是否可以?如果可以,擦拭的点集中在冻干箱板层还是需要对整个箱体进行风险分析选择?
[回复] 你好,
每批生产结束后对冻干机进行清洗灭菌应是相对安全可靠的。同品种若采用周期性清洗灭菌,首先,企业验证应提供充足的数据证明其可靠性、重现性;其次,企业还应通过风险分析选择关键点进行监测。
标题:关于多组分粉针产品生产的事宜  [2014-02-13]
[内容] 请问:采用多组分原料药混合后进行分装的无菌粉针制剂,制剂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是否可以采用分装当天的日期?还是必须采用混合投料当天的日期?另制剂的有效期起算日期归哪天更合理?谢谢!
[回复] 因为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在混合之日起已形成,因此,生产日期、有效期应当以混合日期更为合理。但无论如何,企业都应当有相应的科学数据,证明制剂在有效期内能够符合注册的质量标准。
  
标题:中药材GAP认证问题  [2014-02-12]
[内容] 中药材GAP认证通过现场检查后,整改材料等也全部上报,在国家局认证中心网站跟踪认证状态是已公告,请问什么时候发布公告?谢谢
[回复] 中药材GAP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负责发布公告,请咨询国家局相关部门。
  
标题:关于抗肿瘤药单独生产车间的问题  [2014-02-12]
[内容根据新版GMP规定:细胞毒类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抗肿瘤药有细胞毒性和肺细胞毒性药物之分,想问一下:
1.对于抗肿瘤药如何将其界定为细胞毒性药物?现在有较多的新型抗肿瘤药,如替尼类等,应该从作用机制、毒性书籍还是什么角度来考虑是否需要独立的生产车间?毕竟,任何药物在浓度较高时都会对正常细胞都会有一定的毒性的。
2.“专用设施和设备”,如何理解“专用”?是细胞毒的抗肿瘤药都能放到这个专用的生产车间,还是两个不同的细胞毒类抗肿瘤药需要有各自的专用设施和设备?
[回复] 1.应当从作用机制、毒理学研究等方面来确定是否需要独立的生产车间。
2.是指细胞毒的抗肿瘤药都能放到这个专用的生产车间。
  
标题:生产工艺验证批量及原辅料生产是否可共用一个车间的问题  [2014-02-12]
[内容] 1、我们在注册申报过程中需要进行品种的生产工艺验证,请问批量必须要一致吗?我们查询了一下10版法规,只是一个验证用一个工艺规程,并未提到批量是否一致。我们认为,是否在生产过程中按工艺规程进行,但投料应该有一个范围,没有必要一致,是否可行?
2、原料药的生产车间是否可以生产辅料?
[回复] 1.工艺验证的批量应一致,除非企业采取了类似PAT等技术的方式,或者经过大量的科学研究和分析,认为批量不会是影响验证结果的因素。
2.GMP规定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企业应当进行详细的风险分析(至少包括产品的安全性、交叉污染等方面),确定生产辅料是否会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是否可以生产辅料。
鉴于辅料的安全性一般会好于药品,一旦与药品共线生产,令人关注的往往是生产线上残留的药品对所生产辅料的污染能否被接受,因此,原料药的生产车间是否可以生产辅料,还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标题:固体制剂清洁验证  [2014-02-11]
[内容] 我公司固体制剂车间有片剂、胶囊剂和颗粒剂三个品种,清洁验证是按三种剂型分开来做,还是从这些品种中只选做一个产品做清洁验证?清洁验证是按产品品种还是按设备来进行验证?
[回复] 清洁验证系建立可靠的清洁方法和程序,防止药品在生产过程中收到污染和交叉污染。对于共用同一设备进行不同产品生产的情况,应首先进行共线生产的风险评估,通过评估确定清洁风险最高的产品,确定清洁可接受限度,研究清洁方法等一系列工作。清洁验证应按照既定的验证方案执行,对清洁效果进行系统评估。
标题:最终灭菌产品和辅助灭菌产品可在同一车间进行认证吗  [2014-02-11]
[内容] 你好,我公司最终灭菌产品121℃,30min产品可以和辅助进行微生物去除的灭菌工艺产品在同一个车间进行认证吗?车间设计级别为按最终灭菌产品进行设计,请问可不可以,如不可以,应如何处理?
[回复] 关于此类问题已回答过多次,请参阅之前有关共线生产问题的问答。
  
    标题:老厂改造后新版GMP执行  [2014-02-08]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是老厂通过部分改造(墙面、地面处理,新增部分设备),公司新版GMP文件已生效(执行2010版GMP),各项确认/验证(包括三批产品验证)已完成,请问:1、我们验证的三批产品是否要取得新版GMP证书后才能销售?2、三批产品验证后是否需要取得新版GMP证书后方可继续生产?(我们现在执行的98版GMP证书还在效期内)谢谢老师!
[回复] 1、验证的三批产品是否要取得新版GMP证书后才能销售?这个问题不属于我中心职责范围,但应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咨询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三批产品验证后,一般情况下应待通过认证现场检查,并取得新版GMP证书后方可继续组织生产。
标题:关于进口药品注册国内临床研究的现场核查  [2014-02-07]
[内容] 老师您好!关于进口药品注册在获得临床批件并完成临床研究后是否需要向贵中心提交临床现场核查的申请?还是需要向省局提交申请?谢谢
[回复] 你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组织对其研制和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就进口药品的验证性临床试验的核查问题请具体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司药品研究监督处。
标题:尘埃粒子数据检测的时候打印保留后,可否不保留其电子数据?  [2014-01-26]
[内容] 在GMP学习讨论中,发现有的企业QC部门在进行尘埃粒子检测过程中,规定所有检测数据必须保留在尘埃粒子计数器中,但因为仪器保留数据有限,后来又规定为最近检测的数据必须保留在尘埃粒子计数器之中。
毕竟仪器容量有限,本人认为,所有数据检测完毕即打印小条妥善保管是完全可以的,有的小条是热敏纸打印的,数据容易掉色后看不清,针对这种情况,可以打印后即签字复印保留备查,也是可以的。
本人的问题是这些尘埃粒子数据检测的时候打印保留后,可否不保留其电子数据?或可否不继续在尘埃粒子计数器中保留电子数据?谢谢!
[回复] 你好,你的观点很好,电子数据、打印数据如何保存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GMP不会要求形式上的东西,只要确保数据真实、可长期追溯即可。
   
标题:关于直接入药中药材的粉碎  [2014-01-25]
[内容] 中药制剂附录要求直接入药的中药材粉碎操作参照洁净区管理,请问何谓“参照洁净区管理”?需要带高效过滤器的送风吗?中药材一般初始含菌量较高,适合在洁净区粉碎吗?如果粉碎后,经过辐射灭菌才入制剂生产的,粉碎操作可否在一般区?
[回复] 直接入药的中药饮片粉碎参照洁净区管理,意思是空调、温湿度等按洁净区管理,但不需对尘埃粒子及微生物进行监测。粉碎工序粉尘较大,不可污染其它洁净区。辐射灭菌问题请先确认你企业经注册部门批准的工艺中是否允许,如果允许,需监测辐射残留,具体请咨询注册部门。
  
标题:原辅料询问  [2014-01-23]
[内容] 你好,我们拟生产的药品的原辅料是本公司自行生产,但是原辅料车间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剂车间的质量管理体系执行的是两套GMP体系,但主要检测设备都是共用的。原辅料车间检验合格的产品到制剂车间是否可以不重复检验,直接使用。
[回复] 本公司自行生产的原辅料经检测后,如果能够确保运输、仓储等条件不影响产品质量可以不必重复检验。
标题:关于大肠癌K-ras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测序法)的体考问题的咨询  [2014-01-22]
[内容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大肠癌K-ras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测序法)的体考问题
1)该类试剂盒的生产对生产车间有什么特殊要求
2)我人目前的生产车间分两部分,一边是做酶免试剂的,另一边是新研发产品备用的,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在这个车间备用的这边申请大肠癌K-ras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测序法)的体考?
[回复] 1)目前没有特殊要求,企业根据现行IVD实施细则确定并执行。
2)因不了解你们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属地省局器械处或检查机构。
标题:关于产品自产原料的问题  [2014-01-22]
[内容] 我公司拟收购其他公司,转移过来的品种其中有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注射用胸腺肽,这2个品种是自产原料,其原料处理的工艺路线基本一样,请问老师这2个品种的原料是否能在一个车间进行GMP认真。非常感谢!
[回复] 原料药是按品种认证,能否在一个车间需要企业自行根据产品特性、工艺特点等进行评估。具体原料药认证相关问题可咨询企业所在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GMP认证网报材料无法提交  [2014-01-22]
[内容] 老师:请问GMP认证网报材料没有超过600字,也显示“内容尽量限制在600字以内”造成无法提交?
[回复] 请电话咨询87559022
  
标题: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更换及改造是否需重新认证  [2014-01-21]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拥有两条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于2013年3月通过新版GMP认证。现想把其中一条生产线的洗瓶机、隧道烘箱、灌封机都更换成新设备,并且想将配液系统管路由彩钢顶棚上方挪到彩钢顶棚下方,需重新焊接。请问以上变更是否需重新GMP认证,还是只需进行设备变更备案即可,盼答复。谢谢!
[回复] 需重新进行认证。
标题:关于分装粉针剂批量的问题  [2014-01-21]
[内容] GMP中规定:“粉针剂以一批无菌原料药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时也说“批量可以是固定数量或固定时间段内生产的产品量”。
那么在保证批的概念满足的前提下,分装粉针剂的批量能否不是固定的多少万支,而可以说是多少小时内分装的产品?
[回复] “批”是指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在连续生产情况下,批必须与生产中具有预期均一特性的确定数量的产品相对应,批量可以是固定数量或固定时间段内生产的产品量。
新修订GMP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应当建立划分产品生产批次的操作规程,生产批次的划分应当能够确保同一批次产品质量和特性的均一性”;附录1无菌药品第六十条规定了无菌药品批次划分的原则:“粉针剂以一批无菌原料药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连续生产情况下,批应当是“预期均一特性的确定数量”,本问题中,粉针剂可以以时间为单位进行计算,但最后还是要以所生产产品的数量来表述,即多少万支。
  
   
标题:认证后的药品经营连锁新增药店还需要认证吗?  [2014-01-20]
[内容] 请问经过认证的批发连锁企业在认证后新开药店还需要认证吗?该怎样进行管理?
  [回复] 有关药品GSP认证相关事项请您咨询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2014年1月1日后通过现场检查,在审查公示后是否可以生产?  [2014-01-17]
[内容] 国家总局2013年第53号公告中规定:二、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并已公示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2014年1月1日后,可继续生产。但是,其产品应在取得新的《药品GMP证书》后方可销售。
参照此项规定,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并受理的新GMP认证申请,在2014年1月1日后通过现场检查,待其公示后,无菌药品生产车间可以组织生产吗?因员工待岗难以安排,
[回复] 你好,该问题请咨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省局安监处或国家总局药品生产监督处。
标题:境外药品核查  [2014-01-17]  
[内容] 新版GMP要求申报资料与实际生产资料一致,对于进口药品,是按照进口注册标准进行核查,还是按照递交的企业标准进行核查(二者一般有出入)?如果企业现行的工艺和标准有细小更新,而在中国没有做补充申请,会影响核查吗?谢谢
[回复] 进口药品境外生产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现场资料与实际生产过程的一致性;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组织生产等内容。对于工艺和质量标准的变更,企业应参考相关变更指导原则进行变更工作,并按照中国现行药品注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申报。
  
标题:激素类药是否可以共用生产设备  [2014-01-17]
[内容] 老师:你好!我厂有冻干粉针车间,想问一下:注射用地塞米松磷酸钠(肾上腺皮质激素药),是否可以与其他普通产品共用生产设备,如可以共用,应注意什么,谢谢!
[回复] GMP没有绝对禁止肾上腺皮质激素药与其他普通产品共用生产设备,多产品如共用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需要企业进行自行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可行性评估考虑因素可参考:SFDA:药品GMP问答(一),http://www.sda.gov.cn/WS01/CL0897/76459.html
  
标题:无菌原料药内部放行使用  [2014-01-16]
[内容] 请问公司自产自用的无菌原料药是否可以在完成部分检验后即放行进行成品的生产,成品与无菌原料药全项检验均完成后再综合评估成品和无菌原料药的质量及放行。谢
[回复] 你好,新修订药品GMP第一百一十三条“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的原辅料方可使用”。如你企业采用“无菌原料药在完成部分检验后即放行进行成品的生产,成品与无菌原料药全项检验均完成后再综合评估成品和无菌原料药的质量及放行”的模式,应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来控制物料及成品的放行,并能承担相应的后果。
标题:GAP申报程序  [2014-01-16]
[内容] 请问,GAP申报材料递交国家局后是否有受理单号或是回执单之类的凭证?多长时间能确定接受申报?
  [回复] 中药材GAP由国家局药化监管司生产处受理,具体请问国家局。受理后会转我中心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后决定是退审还是安排现场检查。
  
标题:关于中药制剂与中药提取批量的问题  [2014-01-15]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中药提取时批量是100万片.能否可以在制剂时三批合成一批,制剂是300万片。或者是提取时是300万片,制剂时是100万片。这种倍量可以调吗?还是必须是一对一的。
[回复] 问题描述不是很清楚,可能是一个中药制剂从中药材提取开始,得到提取物后进行制剂得到成品。
GMP没有也不会强制要求必须表面上的一一对应,但是,企业应当证明产品关键质量属性没有影响,并且保证前后的可追述性。
标题:已取得GMP证书的冻干粉针线增加新品种  [2014-01-15]
[内容] 您好,请问计划在已取得GMP证书的冻干粉针车间增加一个新的品种生产,此新品种已上市,在公司的其他车间生产。那么是否要针对此新品种重新进行GMP认证?还是仅仅完成产品转移注册即可生产,不用再进行GMP认证了?
[回复] 在完成生产地址注册转移,并进行了工艺验证后,方可进行生产。
标题:GMP认证整改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如何递交至贵中心?  [2014-01-14]
[内容] 我公司正在进行GMP认证检查,将于2014年1月15日结束,根据贵中心药品GMP工作流程,企业在20日内递交整改报告(电子、纸质),请问如何递交呢?谢谢。
另:企业在“20内”递交,是指20个工作日么?
[回复] 邮寄即可。
  
  标题:是否必须等工艺验证报告出来才能提交GMP申请  [2014-01-14]
[内容] 某车间已完成两个品种的工艺验证,1个品种完成连续3批生产,检验结果及验证报告都还没出来提交GMP申请,能否受理?
[回复] 需按照申报资料要求完成所有的资料准备后才可递交。
  
标题:国家总局2013年第53号公告中的一点疑问  [2014-01-14]
[内容] 国家总局2013年第53号公告“关于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三、2014年1月1日后,尚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须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认证;通过认证后,方可恢复生产。其中的“通过认证后”指的是获得gmp证书还是公示后?谢谢!
[回复] 是指获得药品GMP证书。
标题:关于GAP认证申报公司名称的问题  [2014-01-13]
[内容] 您好,请问如果公司在外省份建立基地以总公司的名称申报GAP认证可行不?假如可行的话申报材料初审是递交基地所在地还是公司所在地药监局初审,烦请老师回答。
[回复] 请转二处答复。
标题:一个车间两个不同灌装机  [2014-01-11]
[内容] 我公司无菌制剂车间,生产分装相同的产品,只是规格不同,使用内包材不同,将两个灌装机放在同一个灌装间,共用一套灭菌设备,在不同时段生产,保证更换规格时彻底清场,是否可行?  
[回复] 你好,两台灌装机放在同一个灌装间不是好的选择。
生产相同产品不同规格也同样会存在发生交叉污染的风险,不同规格的产品在用法用量不同,一旦混淆对患者用药的风险极大。必须进行严格的物理分割,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
  
标题:压差监控的设计  [2014-01-10]
[内容] 一般控制区域C级洁净区之间我们供设计了联系两个缓冲室,外面的房间我们按照一般控制区进行管理(用于擦拭和脱包),里面房间的我们按照C级洁净区管理(用于擦拭消毒和自净);外面的房间送洁净风并全排;那么我们关于压差表的按装怎样更合理?(我们压差设计是一般控制区0Pa,控制区的缓冲是5Pa,洁净区缓冲是12.5Pa;C级洁净区是15Pa)
1、 压差表安装在外侧一般控制区房间的门外;高压端在洁净C级区(不是缓冲的这个C级),低压端在一般控制区走廊;
2、 压差表安装在外侧一般控制区房间的门外;高压端在洁净C级区(不是缓冲的这个C级),低压端在一般的缓冲室;
3、 或其他合适的方式,如每个房间(门或墙壁)的两侧都装压差表;
[回复] 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你公司车间物流通道应是脱包外清间为一般控制区域,有人、物交叉的缓冲间为C级洁净区。
根据你上述的三种安装压差指示装置的情况,认为第2项即能满足药品GMP要求。
   
标题:关于50ml注射剂划分的疑问?  [2014-01-10]
[内容] 老师好,在学习12-26问题交流中看到关于50ml注射剂是大容量还是小容量的提问及解答,解答认为依据药典50ml可划为小容量注射液,我觉得不妥,国家局08年7号文中说明,大容量注射剂是指50ml以上的,小容量指20ml以下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以上及以下都包括本数。因此建议更正,以免误导。
[回复] 你好,
你的意见很好。根据国家药典注射剂附录规定,50ml注射剂似乎是属于一个跨界产品。我们目前掌握,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车间布局,企业如果大容量注射剂车间生产50ml、100ml、250ml、500ml等规格产品,即将其划入大容量注射剂认证范围;但若企业只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并包括50ml规格产品生产线,也可将其认证范围定为“小容量注射剂(含50ml规格)”。
  
标题:关于免洗胶塞、免洗铝盖的问题  [2014-01-10]  
[内容] 我公司正进行冻干粉针生产线的GMP改造,由于面积有限不想购进胶塞清洗机及铝盖清洗机,直接购入免洗胶塞及免洗铝盖,灭菌后用于生产,是否可行,如可行,企业需做哪些确认与验证工作?
[回复] 你好,药品GMP是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不会对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某一工序的具体工作模式或操作形式进行干预。因此,你公司拟采用“直接购入免洗胶塞及免洗铝盖,灭菌后用于生产”的这种行为不属于禁止行为,但你公司应做好供应商审计,并制定出合理的质量检测标准。
     
标题:关于免洗胶塞、免洗铝盖的问题  [2014-01-09]
[内容] 我公司冻干粉针车间正在进行GMP改造,由于面积有限不想购买胶塞清洗及铝盖清洗灭菌一体机,想直接购进免洗胶塞、免洗铝盖,湿热灭菌用于生产,是否可以,如可以,要做哪些工作进行确认?
[回复] 你好,药品GMP是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不会对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某一工序的具体工作模式或操作形式进行干预。因此,你公司拟采用“直接购入免洗胶塞及免洗铝盖,灭菌后用于生产”的这种行为不属于禁止行为,但你公司应做好供应商审计,并制定出合理的质量检测标准。
至于需要做那些确认项目,你公司应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确定具体的确认内容和项目,待现场检查时提供给检查组。
  
   
标题:GMP认证完成以后的事情  [2014-01-08]
[内容] GMP认证完成以后的4年多时间里生产环境、操作规程等GMP认证规定的规章制度的执行由谁来监督呢?这段时间会不会出现一些不为人知的情况呢?
[回复] 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应严格执行GMP,出现任何变更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会按照要求进行日常监督。
  
   
标题:请问含漱液属于“洗剂吗?  [2014-01-07]
[内容] 请问含漱液属于“洗剂吗?
[回复] 按照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关于洗剂的定义,洗剂系指函药物的溶液、乳状液、混悬液,供清洗或涂抹无破损皮肤用的液体制剂。鉴于问题未明确“含漱液”具体用途,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标题:关于生产车间排水问题  [2014-01-07]
[内容] 专家好,请问中药生产车间地漏下面连接的排水管(含洁净区和一般区)是否必须加存水弯?
[回复] 你好,你的这个问题虽然GMP中没有具体说到,但车间地漏下面排水管连接存水弯是一个厂房设施的基本要求。因此,中药生产车间地漏下面连接的排水管应加存水弯。
   
标题:无菌药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有关事宜  [2014-01-07]
[内容]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发布了公告。公告中指出:“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现场检查并已公示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但是,其产品应在取得新的《药品GMP证书》后方可销售。”
那么请问2013年进行了GMP现场检查,于2014年公示后,是否也可继续生产,待取得新的《药品GMP证书》后方可销售呢?谢谢!
  [回复] 2013年进行了GMP现场检查,于2014年公示后,不可以生产。
   
标题:GMP认证受理中心受理后,啥时候在贵中心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  [2014-01-06]
[内容] 我公司GMP认证资料已于2013年12月26日得到贵中心受理,在认证进度查询中状态为:资料技术审查。目前已在贵中心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系统中填写好,想知道什么时候提交?是等待贵中心给出资料技术审查意见并修改后再提交还是现在就提交呢?谢谢啦。
[回复] 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系统的资料填写完整后就可以进行提交。
标题:冻干机板层温度均匀性确认  [2014-01-03]
[内容] 认证中心老师您好,我公司冻干机有十个板层,按照一般要求,每个板层布五支探头,一次确认就要同时布置50只探头吗? 可否每层放3到4只? 
[回复] 你好,冻干机板层温度均匀性确认每层放3到4只是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完成确认探头不够,你可以分两次完成,同时比对两次确认时交叉部分的差异情况。
   
标题:GMP认证  [2014-01-02]  
[内容] 老师,你好,GMP认证的3批生物制品,获取GMP证书后是否可以上市销售  
[回复] 此问题应咨询当地药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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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2-11 17: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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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17: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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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27 16: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学习,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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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5 09: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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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5 10: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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