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不想
收起左侧

[日常管理] 化验室分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28 08: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第二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28 12: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目前的第二项分组,如果要绩效考核的话,这样的分组不好做只能按组绩效,个人的话在实验室不好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6-6 00: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多,2相对好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7 21: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公司按照第二项分,专业化,小公司按照第一种分,方便培养人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9 16: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5-6-7 21:12
大公司按照第二项分,专业化,小公司按照第一种分,方便培养人才

确实,但是我们公司就这么点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10 16: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验室文件、报告单、样品接收是在那个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6-10 17: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才12个人, 那稳定性考察也是你们QC负责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17: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yhcyyq 发表于 2015-6-10 16:19
实验室文件、报告单、样品接收是在那个组?

QC主任,奇葩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17: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活王 发表于 2015-6-10 17:09
才12个人, 那稳定性考察也是你们QC负责么?

是啊,没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5 11: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按原料、成品、微生物、综合组、中控组(车间过程控制,需要倒班),不分理化、仪器,要全部会操作!

点评

我觉得这样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2-19 17: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5 21: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辅料/制剂/微生物/包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21 21: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gjf_tz 发表于 2015-6-15 11:15
我们按原料、成品、微生物、综合组、中控组(车间过程控制,需要倒班),不分理化、仪器,要全部会操作!

综合组是干嘛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28 15: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就分为理化和微生物。本来人就少,分成3个组,每个组几个人合适?仪器检测都是理化项目,所以都归到理化组,检测项目的人员相对固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3 12:46: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就是分组的,第两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5 09: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项,人不是很多,项目不要分太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15 13: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化组,微生物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4 10: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选第二项,如果选第一项,成品忙死,原料闲死。原料不可能像成品每天都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4 10: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半成品成品/原辅料包材/微生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4 10: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1301212589 发表于 2016-1-14 10:15
我们是半成品成品/原辅料包材/微生物

我们也是12个人,包括一个正主任和一个副主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4 10: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辅料/成品/微生物/综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9 00:2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