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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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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药典] 关于药典委员会的律师函(因药典电子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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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8-21 23: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亮 发表于 2015-8-21 20:00
不要在论坛发了,还是在QQ群文件中共享吧

在QQ中传,喊他去给马化腾发律师函

点评

这个注意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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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3: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5-8-21 20:57
据我所知,论坛还真没律师,只是一帮为中国制药行业发展瞎操心的傻B人,不拿一分钱地坚持为行业做一件自 ...

顶一个,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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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8-21 23: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利益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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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2 00: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5-8-21 20:57
据我所知,论坛还真没律师,只是一帮为中国制药行业发展瞎操心的傻B人,不拿一分钱地坚持为行业做一件自 ...

这话说的,一字一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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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06: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之前下载过的朋友吗?能用QQ传给我吗?谢谢。221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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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2 07: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sj查到底,定能查出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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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2 07: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只能在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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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8-22 08: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要明着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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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2 08: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将能公开的标准等资料都公布在官网上,希望懂的律师能呼吁下,或者写个法律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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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08: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beiwei5du 发表于 2015-8-21 23:17
在QQ中传,喊他去给马化腾发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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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08: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群~~求共享~求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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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08: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beiwei5du 发表于 2015-8-21 23:17
在QQ中传,喊他去给马化腾发律师函

这个主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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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2 08: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电子版只是为了方便随时使用,即使我们有电子版,可是我们企业仍然要有至少一套印刷版的,否则主管部门在检查时看你拿电子版找标准也不会太高兴。所以电子版单纯就是为了我们使用方便,对于提高药品质量是非常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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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08: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他们想我们一样为医药行业考虑的话,就不会有律师函了!!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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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2 09: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条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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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8-22 09: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mengdragon 发表于 2015-8-21 19:38
确实是有点快了  人家估计成本还没赚上来  不过  正规企业 哪家不买纸版啊  我认为不可能有这样一家企业  整 ...

其实最重要的就是方便大家修改文件,不然一家上百个品种,一个字一个字的打,怕打完的时候新一版药典又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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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2 09: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条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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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09: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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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10: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是国家的法规性文件,应该鼓励被推广,不应该只为了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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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10: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云笑风 发表于 2015-8-21 19:55
王律师的理由(依据)如下:
1、因为电子版是以纸质版为依据扫描的,扫描版属于纸质版权的延伸,也属保护 ...

哎呦,早点发布电子稿吗,干嘛叫人有空可钻,还不是自己太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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