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023|回复: 22
收起左侧

[职称与继续教育] 不按规定注册 =白考药师证,别让你的努力打水漂!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09: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6-11-12 20:04 编辑

不按规定注册=白考药师证
  

这句话还需千叮万嘱。考试及格、通过后,一定要记得注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发布的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报告显示,截至到2016年7月31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总人数为300272人,约占全国已拥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总人数的50%。



这意味着,有一半的执业药师没有完成首次注册。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药师注册是一回事。首先,你必须了解“注册”是怎么一回事。


科 普 解 释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四科及格得到的是《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这本证书没有有限期,也就是说,只要你及格通过就有,不会被取消。

  
《执业药师注册证》

通过药考只是最基础的门槛,想要从业还需要一个注册证。

1、这就是《执业药师注册证》。拿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我们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在规定平台进行药师注册,确认通过后才能获得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3年。

2、执业药师应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进行注册。执业类别分为药学、中药学、药学与中药学三类;执业范围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3、执业药师的注册理机构管和注册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接下来,来看一下官方文件是怎样规定的: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第十条规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2、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3、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了解完注册,再来看看“再次注册”:

再次注册药师: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满(有效期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申请再次注册的执业药师必须有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记录。


如果你需要变更工作地点,那你还需要注意“变更注册”:

变更注册药师: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应当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8 09: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的质量资格证书,当做历史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09: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应该取消那一半人的药师证书啊,不然,挂墙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1-8 09: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执业药师证失去了原来的定义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8 09: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danna 发表于 2016-11-8 09:47
感觉执业药师证失去了原来的定义啊~

我的还没有进行首注册呢,我现在在药厂工作,经理不让在公司注册,我现在怀孕又不能辞职去其他公司,咋整,难道直接被取消掉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09: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6-11-8 09:30
哈哈,我的质量资格证书,当做历史了

已经停考了 我的也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09: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会规范化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09: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白了,执业药师证的作用也就在于挂证(大多数是这个情况),现在已经没啥用了;企业一群有证没能力的负责人,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09: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有啥用,也不能挂证。公司也不用,自己还得每年花钱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8 09: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执业单位的情况,你能注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8 09: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kehui8202 发表于 2016-11-8 09:53
说白了,执业药师证的作用也就在于挂证(大多数是这个情况),现在已经没啥用了;企业一群有证没能力的负责 ...

说的是,有证无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1-8 09: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334352444 发表于 2016-11-8 09:55
注册有啥用,也不能挂证。公司也不用,自己还得每年花钱养

每年自己花钱做继续教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09: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danna 发表于 2016-11-8 09:58
每年自己花钱做继续教育

是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10: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字慧贤 发表于 2016-11-8 09:52
我的还没有进行首注册呢,我现在在药厂工作,经理不让在公司注册,我现在怀孕又不能辞职去其他公司,咋整 ...

不一定要进行注册,但是继续教育不能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8 10: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办法有点模糊,“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是指注册证书有效期3年,还是执业药师证3年内必须注册。按照上下文的意思
“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是指首次注册后的注册证有效期为3年。
这个办法措词有点模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10: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jjb2005 发表于 2016-11-8 10:14
管理办法有点模糊,“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是指注册证书有效期3年,还是执业药师证3年内必须注册。按 ...

没有注册或者是注册期已过,当然不能以执业药师身份来执行,因为执业药师是注册才能执业。只要你的继续教育没有落掉你的资格还是保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8 10: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是没有注册,这个证除了每年花钱外,好像没有一点用啊、我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8 10: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16-11-8 10:19
没有注册或者是注册期已过,当然不能以执业药师身份来执行,因为执业药师是注册才能执业。只要你的继续教 ...

执业药师必须注册才能执业这个是明朗的,但是拿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必须3年内注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8 10: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16-11-8 10:19
没有注册或者是注册期已过,当然不能以执业药师身份来执行,因为执业药师是注册才能执业。只要你的继续教 ...

执业药师必须注册才能执业这个是明朗的,但是拿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必须3年内注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8 11: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16-11-8 10:12
不一定要进行注册,但是继续教育不能少了。

继续教育我都学的,就是没有注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9 16:5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