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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7-7-22 08: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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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8月5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电子邮箱:jingying@cfda.gov.cn
  附件:1.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7月18日

附件1.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http://www.sda.gov.cn/WS01/CL0778/175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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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7-7-22 13: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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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7-22 16: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管管,有些医院制剂工艺简单,gmp执行不好,疗效嘛,不好说,还价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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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7-22 23: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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