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标题: 愚公有根有据谈“复核” [打印本页]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5 10:27
标题: 愚公有根有据谈“复核”
复核(或称双人复核),用于涉及到人的判断并因此可能发生失误的操作,并且这样的失误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复核的目的是预防这样的错误和后果的发生。
复核,是质量保证工作中,保证质量的手段方法之一(法律依据见注1)
关键性的称量、计算或分装应当加以证实,或采用其它方式进行等同的控制(法律依据见注2);关键性的操作应当加以证实,或采用其它方式进行等同的控制(法律依据见注3)。在生产岗位以及实验室,从设备、仪器打印出来的记录或是电子记录打印出来的记录都可以作为等效的控制方式。
配制、投料时的复核,实际生产中往往要求现场同时有另外一个人观察,防止出现失误,因为配制量、投料顺序、速度是处方工艺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错误可能无法生产出复核要求的产品(法律依据见注4)
物料平衡计算的复核,有可能是当时就立即进行,如果这个计算结果马上决定下一步的加料/操作程度;当然,如果不是这个需求,也有可能不要求立即进行 (法律依据见注5)
对主要设备清洁和维护的复核/检查,不是说一个人做清洁/维护,另外一个人全程在旁边观察,而是第二人清洁/维护后目视检查清洁效果/维护成果、并检查清洁/维护记录,就可以达到要求(法律依据见注6)
对生产关键操作的复核,根据具体情史而定,或者是操作当时有第二个人在场,或者检查操作结果/记录(法律依据见注7)
各工序清场清洁卫生工作结束后要由有资质的人现场复核确认是否合格(法律依据见注8)
之所以对自动化设备也要由人员复核, 理由是自动化设备也可能出错.复核的方式由企业自行决定;比如开机前的检查、开机后的试运行、定期的状态检查、中间体取样检查等等,都可以认为是某种程度的复核。并不是说一个人在旁边监视机器操作(法律依据见注9)
实验室的二人复核主要是对检验记录的审核。实验室记录的审核必须包括日期和第二个人的签名来表明原始的数据被审核过其正确性,完整性和符合建立的标准(法律依据见注10)
一般来说,实验室称量的第二个人审核签名不是出于GMP的原因;但是如果是在处理麻醉剂或是控制类物质,这就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了.
在复核工作中,准确性的审核一般是使用计算器进行的,也就是进行计算过程的复核.完整性的复核是证实所有的工作都已经完成,所有的事物都被完整的记录了.符合建立的标准可以通过和期望的结果和真实的结果进行比较来完成.
我们应该认识到:要求所有的操作都必须有第二个人在操作者的身边监视,或重新操作一遍,是毫无道理的,这样做并非全部有助于减少差错,有时反而会引发新的问题的出现,至少是不讲效率的。复核,只是在必要时才进行(法律依据见注11)
以上论述的法律依据备注表:
备注序号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条款内容
注1
中国新版GMP
第八条 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注2
ICH Q7
8.12 关键性的称量、计算或分装操作应当加以证实,或采用其它方式进行等同的控制。
注3
ICH Q7
8.13其它关键活动应当加以证实,或采用其它方式进行等同的控制
注4
中国新版GMP
第一百一十六条 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独立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
USA cGMP(03版)
211.101(d) 每一成份投料时一人操作另一人核对
成品药CGMP指南
6.生产及过程控制  6.2 ~每一成分的称量和投料,必须有另外一位投料员的现场监督和核实
注5
成品药CGMP指南
6.生产及过程控制  6.3 在用于制造、加工、包装、储存每一步完成之后,必须进行理论和实际产量的计算,每步计算必须由另一位人员核实
注6
USA cGMP(03版)
211.182设备清洁和使用记录 ~使用的设备,其清洁、维修和使用记录是整批记录的一部分。实施和双查清洁和维修的人员,填写日期、签名和填写工作记录。记录内的登记按年月顺序进行。
成品药CGMP指南
10.记录和报告 10.2设备的清洗和使用记录。每个主要设备都应有一备忘录按时间先后顺序来记载对该设备的清洗,维修和使用。使用者和核实者都必须签字并写上日期。
注7
USA cGMP(03版)
211·188 批生产和控制记录 b 完成本批的生产加工包装贮存中各项重要措施须提供的资料包括:(11) 生产中,执行和直接监督或复查各个重要过程的人员身份证明。
注8
中国新版GMP
第二百零一条 每批药品的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清场记录内容包括:操作间编号、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工序、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及复核人签名。清场记录应当纳入批生产记录。
注9
中国新版GMP
第一百六十三条 如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照相技术或其他可靠方式记录数据资料,应当有所用系统的操作规程;记录的准确性应当经过核对。
  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输入或更改数据,更改和删除情况应当有记录;应当使用密码或其他方式来控制系统的登录;关键数据输入后,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
  用电子方法保存的批记录,应当采用磁带、缩微胶卷、纸质副本或其他方法进行备份,以确保记录的安全,且数据资料在保存期内便于查阅。
USA cGMP(08版)
[FDA在2008年修订cGMP时又对自动化设备的复核进行了要求,]
注10
中国新版GMP
第二百二十三条 物料和不同生产阶段产品的检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五)检验应当有可追溯的记录并应当复核,确保结果与记录一致。所有计算均应当严格核对;
ICH Q7
6.6实验室控制记录—第二个人员的签字,表明原始记录已经被准确、完全地按照已建立的标准进行了审核。
欧盟GMP
617 所有检验都要进行记录,记录至少要包括如下内容:g) 对检验和计算进行复核的人员的签名,
注11
中国新版GMP
第一百七十五条 批生产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四)生产步骤操作人员的签名;必要时,还应当有操作(如称量)复核人员的签名;
欧盟GMP
417 d) 每个重要生产步骤的操作人员的签名,必要时包括复核(如对重量)人员的签名
附:复核制度(企业制订,非官方文件,供大家借鉴):
1.对接受物料的复核内容:
⑴对所接受的原辅料:应复核外包装标签与容器内合格证或盛装单上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是否相符,称量好的原辅料与指令单上原辅料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是否相符。
⑵对接受的包装材料:应复核品名、规格、数量、包装材料上所印刷的文字内容及尺寸大小与所要包装的药品是否相符。
⑶对在生产中交转的产品中间体或半成品:应逐桶核查容器上有无盛装单,将盛装单对照生产指令复核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检查化验合格凭证,以确认所接受的物料为合格品
2.对称量的复核:
⑴应复核所称量物料的外包装标签与容器上的合格证或盛装单上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是否相符;对磅秤的规格与砝码复核确认;对磅秤或天平零点的校正复核确认;复核皮重、毛重、净重,剩余料的净重;确认称量操作是否规范、准确;称量好的原辅料与指令单上原辅料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是否相符;
3.计算的复核:
⑴计算包括配制指令的计算,投料(用料)的计算,片(粒)重的计算,原辅料、包装材料用量的复核;
⑵各岗位物料平衡的计算必须经复核确认;
⑶所有的计算复核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进行复核、计算确认。
4.原始记录的复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记录均要指定专人复核。
5.工作的复核
⑴设备清洁等状态以及物料的标签、各种状态标志、合格证、大中小盒所盖批号等均要复核确认。
⑵对生产所使用的各类模具领用、收回均要复核;
⑶各工序清场清洁卫生工作结束后由QA人员现场复核确认是否合格。
⑷药品出库复核:仓管员将领货人的发货凭证与实物核对确认,“货与单”是否相符。
⑸各岗位复核人由部门经理指定。
6.责任:
6.1.复核者所发现的错误由被复核人纠正,如已造成损失,其责任由被复核人负责;
6.2.由于复核者的疏忽,该发现的错误未发现而造成损失,其责任由被复核人和复核人共同承担。
注:前几天为了弄清楚新版GMP第116条中的“独立复核”真实内涵,我查阅了一些国内外GMP相关法规,收集了其中大部分关于“复核”的论述。自已留着也发挥不了多大作用,觉得可惜,就编辑了一下,发给论坛里的同行共同分享了,也许对大家有用。

作者: 怀谷    时间: 2011-10-25 10:36
愚公先生的精神、努力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结论“要求所有的操作都必须有第二个人在操作者的身边监视,或重新操作一遍,是毫无道理的,这样做并非全部有助于减少差错,有时反而会引发新的问题的出现,至少是不讲效率的。复核,只是在必要时才进行”也是没有问题的。符合新版GMP的原则。但是:“第一百一十六条 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这样的明确要求,我们还是要遵守的。
谢谢愚公先生!

作者: 怀谷    时间: 2011-10-25 10:44
学习愚公先生,真乃为“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永不休”。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5 11:11
怀谷 发表于 2011-10-25 10:36
愚公先生的精神、努力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结论“要求所有的操作都必须有第二个人在操作者的身边监视,或重新 ...

"把自已的看法讲出来,把自已的疑问道出来".只有交流,才能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谢谢支持!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5 11:12
怀谷 发表于 2011-10-25 10:44
学习愚公先生,真乃为“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永不休”。

"杏林茂密可通幽,学海无涯苦作舟"
作者: 怀谷    时间: 2011-10-25 11:14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1-10-25 11:12
"杏林茂密可通幽,学海无涯苦作舟"

谢谢!佩服您!
作者: 华尔兹    时间: 2011-10-25 11:27
这位老大有心了、、
作者: tcme    时间: 2011-10-25 11:42
这个帖子要互联网进行共享~~
作者: 怀谷    时间: 2011-10-25 11:59
共同讨论的目标是:趋于一个一致的标准或者认识,大家好理解执行。
作者: 大呆子    时间: 2011-10-25 12:20
我们需要这样的同志
作者: 葫芦娃    时间: 2011-10-25 12:48
复核制度=。=复核的定义。反复看下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5 13:03
tcme 发表于 2011-10-25 11:42
这个帖子要互联网进行共享~~

谢谢啦!大家有点想你,你好久没露面了!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5 13:04
大呆子 发表于 2011-10-25 12:20
我们需要这样的同志

难得大呆子说我句好话!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5 13:04
怀谷 发表于 2011-10-25 11:59
共同讨论的目标是:趋于一个一致的标准或者认识,大家好理解执行。

嗯.
作者: 大呆子    时间: 2011-10-25 13:05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1-10-25 13:04
难得大呆子说我句好话!

天天在美女面前说你的好话,只不过我想当无名英雄而已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5 13:05
华尔兹 发表于 2011-10-25 11:27
这位老大有心了、、

为论坛同行服务,是我们这些版主应尽地义务!
作者: 怀谷    时间: 2011-10-25 13:07
姿态很高吗!谢谢!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5 13:11
怀谷 发表于 2011-10-25 13:07
姿态很高吗!谢谢!

低调!一定要低调!
作者: 怀谷    时间: 2011-10-25 13:13
好,真乃“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5 13:14
大呆子 发表于 2011-10-25 13:05
天天在美女面前说你的好话,只不过我想当无名英雄而已

真够哥们儿!哈哈!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5 13:19
怀谷 发表于 2011-10-25 13:13
好,真乃“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w俺连小隐都算不上,现在想"移山",连山都没几座啦!
作者: 怀谷    时间: 2011-10-25 13:20
都在朝了,还要山干什么。
作者: 怀谷    时间: 2011-10-25 13:24
朝中人,野、市、上都在您名下。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5 13:28
怀谷 发表于 2011-10-25 13:24
朝中人,野、市、上都在您名下。

只因想搞清楚一些自已思考的事情,所以就说给大家听,想让大家评判是否有道理.
作者: 怀谷    时间: 2011-10-25 13:48
因该说,大家的评论的结论是“有道理的”,我也这样看。谢谢您!
作者: lxzxd007    时间: 2011-10-25 22:31
谢谢愚公先生!谢谢各位版主!
论坛有许多这样的文章。有利于提高大家的GMP水平。不管是不是对的、是不是适合自己。至少对大家对GMP的认识、对问题思考的思路有一定的帮助。
希望不至是各位版主发表意见,也希望大家都能够谈谈自己的看法。
作者: 咕咕    时间: 2011-10-25 22:54
      {:soso_e113:}精彩
作者: 了了.    时间: 2011-10-25 23:15
这么精彩的文章差点错过了。
对于复核的理解,一直是一知半解。

互联网推广的任务包在我身上了,这么好的东西,应该大力推广。

作者: qqqnnn    时间: 2011-10-25 23:40
写得很细啊,佩服楼主啊
作者: tcme    时间: 2011-10-26 06:13
lxzxd007 发表于 2011-10-25 22:31
谢谢愚公先生!谢谢各位版主!
论坛有许多这样的文章。有利于提高大家的GMP水平。不管是不是对的、是不是适 ...

说的非常好,其实作为论坛来说必须有资料下载和讨论两个部分,在讨论中促使每个人去思考,才会对自己真正有所提高,非常希望听到不同的声音,非常愿意参与更多的讨论,也非常希望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更希望有你们这些论坛的核心把大家带动起来,谢谢,呵呵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6 08:38
lxzxd007 发表于 2011-10-25 22:31
谢谢愚公先生!谢谢各位版主!
论坛有许多这样的文章。有利于提高大家的GMP水平。不管是不是对的、是不是适 ...

谢谢你的支持!我们这些版主会更加努力地为大家服务!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6 08:43
咕咕 发表于 2011-10-25 22:54
精彩

谢谢!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6 08:44
lovelab 发表于 2011-10-25 23:15
这么精彩的文章差点错过了。
对于复核的理解,一直是一知半解。

谢谢老弟!
作者: zhych007    时间: 2011-10-26 10:31
过来专门复制打印,感觉有必要贴在墙上。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6 10:57
zhych007 发表于 2011-10-26 10:31
过来专门复制打印,感觉有必要贴在墙上。

这样做太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6 12:08
qqqnnn 发表于 2011-10-25 23:40
写得很细啊,佩服楼主啊


作者: kingphage    时间: 2011-10-26 15:12
写得非常好。很严谨。
不过要纠正一个严重错误。法律的概念运用错了。所提到的文件,基本上都是法规,规章或者指导文件而已,不是法律。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6 15:17
kingphage 发表于 2011-10-26 15:12
写得非常好。很严谨。
不过要纠正一个严重错误。法律的概念运用错了。所提到的文件,基本上都是法规,规章 ...

谢谢指正!你比我更严谨!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6 15:19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1-10-26 15:17
谢谢指正!你比我更严谨!

法律,是需要国家主席批准地
作者: 280282478    时间: 2011-10-27 09:03
很精辟。。学习学习
作者: lqt0718abc    时间: 2011-10-27 09:11
不错!真是好老师!
作者: 平淡是真    时间: 2011-10-27 09:22
师兄总结的真好,受益菲浅。{:soso_e183:}
作者: 云水风度    时间: 2011-10-27 09:28
分析的很精辟。佩服!
作者: lunmulunmu    时间: 2011-10-27 15:38
愚公移山精神的具体体现
作者: 华佗    时间: 2011-10-27 17:24
啥时候才能学到师傅的本领啊!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7 20:55
binlu521 发表于 2011-10-27 17:24
啥时候才能学到师傅的本领啊!

万丈高楼平地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心急吃不到热豆腐!
作者: 过河的小马    时间: 2011-10-27 21:41
多关注愚公,总会有所收获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7 21:47
过河的小马 发表于 2011-10-27 21:41
多关注愚公,总会有所收获

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7 21:48
lunmulunmu 发表于 2011-10-27 15:38
愚公移山精神的具体体现

过奖。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7 21:51
lqt0718abc 发表于 2011-10-27 09:11
不错!真是好老师!

不敢当!大家都差不多地。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7 21:52
平淡是真 发表于 2011-10-27 09:22
师兄总结的真好,受益菲浅。

相互学习
作者: 氧气泡泡    时间: 2011-10-28 08:54
经复核,复核谈得够透彻,愚公牌的就是好啊
作者: zhouif    时间: 2011-10-28 11:17
受教了,多学习!
作者: 南席    时间: 2011-10-28 11:33
愚公不会改行去移山吧?
作者: 杨曙光    时间: 2011-10-28 20:21
谢谢,学习了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8 20:55
曙光在前头 发表于 2011-10-28 20:21
谢谢,学习了

相互学习吧!
作者: 善变的云    时间: 2011-10-29 06:41
实在太好了,清晰明了,谢谢分享。
作者: 小小    时间: 2011-10-29 08:10
愚公辛苦了,把涉及到“复核”都归在一起了
致敬{:soso_e100:}
作者: xghua    时间: 2011-10-29 10:54
学习了,很详细。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9 19:05
xghua 发表于 2011-10-29 10:54
学习了,很详细。


作者: zhych007    时间: 2011-10-29 20:26
愚公牌,就是好,一篇顶五篇。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29 20:33
zhych007 发表于 2011-10-29 20:26
愚公牌,就是好,一篇顶五篇。

不许瞎说!
作者: xbtxyldy    时间: 2011-10-30 10:39
佩服佩服,感谢感谢,使我对“复核”这个问题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30 12:44
xbtxyldy 发表于 2011-10-30 10:39
佩服佩服,感谢感谢,使我对“复核”这个问题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我的付出能给你带来帮助是我的荣幸!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30 16:42
怀谷 发表于 2011-10-25 10:36
愚公先生的精神、努力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结论“要求所有的操作都必须有第二个人在操作者的身边监视,或重新 ...

对于这个复核,在浙江省没有听过地,若没有充足的科学证据,我绝难接受。当然强权只下,只有屈服。
作者: ROY324    时间: 2011-10-31 13:13
愚公这篇写的非常好,受教了。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0-31 13:41
ROY324 发表于 2011-10-31 13:13
愚公这篇写的非常好,受教了。

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作者: 气宇轩昂ww    时间: 2011-11-17 21:16
先顶后看~~












stock2012.com,股市先锋,资讯交流,恭喜发财
作者: 沧海一粟    时间: 2011-11-22 18:26
三期的复核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1-22 19:05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1-11-22 18:26
三期的复核

不能说详细点呀?朋友!
作者: 沧海一粟    时间: 2011-11-22 19:07
我是希望愚公将三期的复核也加进去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1-22 19:09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1-11-22 19:07
我是希望愚公将三期的复核也加进去

晚上贪酒,明天咱俩再说,好吗?
作者: 沧海一粟    时间: 2011-11-22 20:10
就这么招了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1-22 20:10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1-11-22 20:10
就这么招了

你喝了酒试试!
作者: xujiewei    时间: 2011-11-22 20:26
佩服,学习了,谢谢了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1-22 20:51
xujiewei 发表于 2011-11-22 20:26
佩服,学习了,谢谢了


作者: 爱-是动词    时间: 2011-12-5 20:55
很全面啊,谢谢智慧结晶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2-5 21:07
爱-是动词 发表于 2011-12-5 20:55
很全面啊,谢谢智慧结晶

欢迎参与交流!
作者: 老吴    时间: 2011-12-15 16:32
向愚公学习,对GMP理解很有深度和广度,既符合法规要求,又有实际指导意义。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1-12-15 16:39
老吴 发表于 2011-12-15 16:32
向愚公学习,对GMP理解很有深度和广度,既符合法规要求,又有实际指导意义。

您言重啦!我悟性差,欢迎经常交流.
作者: 玻璃杯    时间: 2012-1-13 07:05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1-10-30 16:42
对于这个复核,在浙江省没有听过地,若没有充足的科学证据,我绝难接受。当然强权只下,只有屈服。

我们被检查时,审核人员也要求第二人独立称量,甚至还要求换另一个房间。这可能是培训时某位老师的观点吧。不过本人赞同愚公老师的说法,复核是为了保证质量,不是增加新的风险。
作者: 冰城    时间: 2012-1-13 07:57
玻璃杯 发表于 2012-1-13 07:05
我们被检查时,审核人员也要求第二人独立称量,甚至还要求换另一个房间。这可能是培训时某位老师的观点吧 ...

扯淡啊,换房间?第二人在称量一遍没问题,换房间绝对是教条主义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2-1-13 07:59
玻璃杯 发表于 2012-1-13 07:05
我们被检查时,审核人员也要求第二人独立称量,甚至还要求换另一个房间。这可能是培训时某位老师的观点吧 ...


作者: 冰城    时间: 2012-1-13 08:01
复核的目的就是保证方法的正确使用,和结果的准确记录,完全教条只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实际操作的正确执行复核才是目前的关键,如果人员不去执行,只是应付而已,那就没有意义了。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2-1-13 08:04
575231000 发表于 2012-1-13 08:01
复核的目的就是保证方法的正确使用,和结果的准确记录,完全教条只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实际操作的正 ...

严重认同!
作者: 玻璃杯    时间: 2012-1-26 21:06
575231000 发表于 2012-1-13 07:57
扯淡啊,换房间?第二人在称量一遍没问题,换房间绝对是教条主义

理由:排除环境对于称量的影响,扯点吗?
呵呵,只是教条和古板吧
作者: liguoen    时间: 2012-2-7 21:50
详细、全面,学习了!
作者: lsh_8021    时间: 2012-2-25 19:15
真是太给力了!分析的太透彻了!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2-2-25 19:17
lsh_8021 发表于 2012-2-25 19:15
真是太给力了!分析的太透彻了!


作者: 环佩    时间: 2012-3-8 13:36
很有实用价值,真是雪中送碳啊!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2-3-8 13:49
环佩 发表于 2012-3-8 13:36
很有实用价值,真是雪中送碳啊!

对同行有用,我的心血就没有白费.
作者: 航空母舰2012    时间: 2012-3-8 14:11
愚公先生的精神、努力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我认同他的观点!(执行新版GMP不能太教条)赞一个!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2-3-8 14:15
航空母舰2012 发表于 2012-3-8 14:11
愚公先生的精神、努力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我认同他的观点!(执行新版GMP不能太教条)赞一个!

多谢老兄的鼓励!望能与你经常交流!
作者: czmxjz    时间: 2012-3-9 22:08
总结的真好!受益匪浅!!
作者: ekiny27    时间: 2012-3-9 22:23
真是精辟,受益良多,谢谢。
作者: hjpen    时间: 2012-3-17 16:02
朋友你好,想和你聊天!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2-3-17 16:10
hjpen 发表于 2012-3-17 16:02
朋友你好,想和你聊天!

好的呀?
作者: haiwen3344    时间: 2012-3-18 09:37
其他都没问题,对于配制称量复核,在检查员培训教材里有提到,2人独立复核,我个人觉得这样效率很低,而且也会带来新的问题
作者: dong1231126    时间: 2012-3-18 16:09
愚公的奉献精神可嘉,向你学习。
作者: 宇豪    时间: 2012-3-18 16:17
又看到一篇关于复核的论证,观点和愚公老师的不谋而合,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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