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标题:
关于不溶性微粒检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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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七-月
时间:
2024-10-22 12:01
标题:
关于不溶性微粒检验讨论
不溶性微粒检查法:
检查法 (1)标示装量为25ml或25ml以上的静脉用注射液或注射用浓溶液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至少4个,分别按下法测定:用水将容器外壁洗净,小心翻转20次,使溶液混合均匀,立即小心开启容器,先倒出部分供试品溶液冲洗开启口及取样杯,再将供试品溶液倒入取样杯中,静置2分钟或适当时间脱气泡,置于取样器上(或将供试品容器直接置于取样器上)。开启搅拌,使溶液混匀(避免气泡产生),每个供试品依法测定至少3次,每次取样应不少于5ml,记录数据,
弃第一次测定数据,取后续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 (2)标示装量为25ml以下的静脉用注射液或注射用浓溶液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至少4个,分别按下法测定:用水将容器外壁洗净,小心翻转20次,使溶液混合均匀,静置2分钟或适当时间脱气泡,小心开启容器,直接将供试品容器置于取样器上,开启搅拌或以手缓缓转动,使溶液混匀(避免产生气泡),由仪器直接抽取适量溶液(以不吸入气泡为限),测定并记录数据,
弃第一次测定数据,取后续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
此处,特别是2ml的小容量注射剂,是否可以解读为:“
弃第一个供试品测定数据,取后续
3
个供试品的测定数据计算平均值
”???
个人认为不能这样理解和操作。
大家看法呢?
作者:
cxj0205
时间:
2024-10-22 12:57
是弃掉一个样品的第一次检测数据,第一次检测前系统要被清洗的,那么第一次吸取的样品会被干扰,不是纯碎的样品了
作者:
好吧那就这样吧
时间:
2024-10-22 13:09
为了防止第一次数据混入其他因素
作者:
清翎
时间:
2024-10-22 14:13
你可以理解为润洗,洗去管壁上残留的不是供试液的东西。
作者:
我是一个小秘密
时间:
2024-10-22 16:09
为啥不能这样理解,有啥不一样吗
作者:
weihuajun
时间:
2024-10-22 16:23
按照《中国药典分析检测技术指南》来说就是这么理解的,相当于第一个样品作为润洗,后续3个样品的结果取平均值,可能有人会说那为什么切换到第2第3第4个样品前不用自身润洗呢,我的理解是你这4支样品本身就是一个批次的,那么哪怕我测第2 支样品时系统还有第1支样品残留那又有什么影响呢(这个类似于另外一种做法就是预先混合好至少4支供试品..........)
作者:
闪之龙权
时间:
2024-10-25 16:00
一般情况下,测量小容量注射剂,取4支样品,每支测量仪器取样1次得到1组结果。一共得到四组结果,第一组舍弃,取后三组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通过仪器可设置该种计算方法)
大容量注射液。取4支样品,每支测量仪器取样4次得到4组结果(仪器提前设置舍弃第一组取后三组平均值作为该次结果)。4支样品得到4份结果,4份结果平均值为该批次检测结果。
作者:
琪有此理。
时间:
2024-10-30 11:00
第一次的不要,后面三个取平均值
作者:
RISOM1
时间:
2025-4-25 07:57
我们目前就是取4瓶,测4次。第一瓶的不要。25版药典有新要求了,体积不少于25ml。
作者:
江鱼眷夏
时间:
2025-4-25 08:51
挺扯的,又逐步回到以前了,真就是一个轮回呗。bug一个接一个
作者:
叮叮瞎掰掰
时间:
2025-5-9 15:15
可是现在的根据GB8368的要求是算十个样品的总数,就很难做,以前是平均值的就会好一些,现在样品就需要几个空白,空白也是算总数,就很难做了,不知道有没有大神帮忙梳理一下微粒的具体操作
其他产品参照8368的话(非一次性重力输液器),可以自己定样品数吗?有没有依据可以参考?要能过审计老师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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