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标题: 请教:风险控制后,风险降低为合理可接受的风险,还要再采取措施吗? [打印本页]

作者: yj097802    时间: 昨天 10:03
标题: 请教:风险控制后,风险降低为合理可接受的风险,还要再采取措施吗?
请教:风险控制后,风险降低为合理可降低的风险,还要再采取措施吗?
风险评价后为不可接收的风险,通过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为合理可降低的风险,还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降低为可接受的风险吗?
还是可以评审为综合剩余风险可接受?

作者: 幻光啊丶    时间: 昨天 10:12
按照欧盟MDR和协调标准的要求,还需要继续降低风险
作者: 幻光啊丶    时间: 昨天 10:12
幻光啊丶 发表于 2025-7-23 10:12
按照欧盟MDR和协调标准的要求,还需要继续降低风险

其他地区可以接受
作者: 可亲可爱    时间: 昨天 10:31
都已经降到可接受,为什么还要措施呢?如果这样的话,不能一开始就采取措施降到没风险吗?
作者: ZY0104    时间: 昨天 10:40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25-7-23 10:31
都已经降到可接受,为什么还要措施呢?如果这样的话,不能一开始就采取措施降到没风险吗?

能不能认为没风险是不存在的。
作者: Neuro_psycho    时间: 昨天 10:46
用的是历史流传下来的古早RMF模板吧
AFAP和ALARP这是14971新旧两版的差异项
AFAP是MDR和14971:2019的要求
看gf老师的文章吧,传送门
https://www.ouryao.com/thread-649543-1-1.html

作者: 可亲可爱    时间: 昨天 10:47
ZY0104 发表于 2025-7-23 10:40
能不能认为没风险是不存在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可接受还要采取措施,这不是没完没了吗?
作者: asiaeye    时间: 昨天 11:08
可接受是指当前法规、技术等风险评价后的剩余风险可接受性,通过定期或外在的风险导致的风险降低或升高进行风险在评价。

作者: 一本魔法书    时间: 昨天 11:19
理论来说,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除非你已经穷尽一切合理可行的方法。
所以在实操中,不建议采取三区域,最好就是可接受与不可接受的两区域。
不过具体到项目,如果你的产品危险程度不高,只要满足你自己设定的综合剩余风险可接受性评价标准即可。这样的话,大概率是审查人员即便不认可,通常也只要求做出说明解释,而不是直接否定。
作者: winchetan    时间: 昨天 11:23
例如,不进行控制时的风险
A风险   高风险   15分
B风险   中风险    10分
C风险   低风险     8分
如果高风险、中风险,在风险管理流程是公司认为要控制的风险,那就得想办法去控制,例如,通过验证、检验方式去控制,那就是可以降到为低风险,甚至没有风险,例如,长度要求10cm,如果不每个全检,就有严重风险,我设一个全检工序,那风险就变成0
如果本来是低风险,按照经济性、可操作性去评估,我如果是8分,我要再降低风险,我产品的成本得增加,例如长度要求是10cm,工差要求是正负0.5,如果超出工差,风险只是影响我组装,属于低风险,但你也得控制,也比较经济,只要在来料或成品增加测量,你的量具校准一下就好,如果完全不控制,那你就有可能影响组装。当然,有一些例子是降低风险的成本较大,例如洁净级别要求是十万级就满足,微生物限度超出的风险已经很低,你硬要再降,只能是万级了,这种类型的风险,就没必要再降了。
作者: 千粟    时间: 昨天 11:33
稳妥起见,继续进行风险控制,降低至可接受水平。同时,将2次的风险控制并到一起,写成1次。也就是一次性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同时,风险计划中一般会包含企业自定的风险可接受准则,如需要的话可调整这部分内容。不过一般都是定为需要降低至可接受水平,不然出现风险控制前,风险的判定是合理可降低的风险,那还要不要采取控制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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