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标题:
实施办法中质量公告的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呆子
时间:
5 小时前
标题:
实施办法中质量公告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药品质量
抽查检验结果,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
。药品质量公告应当包括抽验药品的品名、检品来源、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药品规格、检验机构、检验依据、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等内容。
药品质量公告不当的,发布部门应当自确认公告不当之日起
5日内,
在原公告范围内予以更正
。
欢迎光临 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https://www.ouryao.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