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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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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辩论:清场合格证可以不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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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29 19: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场合格证还是有必要的,就现在来看也比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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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 14: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清场合格证还是要的,作为以后调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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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1-2 14: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xu290606838 发表于 2014-11-20 08:59
这个我没看明白,正方是支持需要,反方是不需要吗?看了标题好像是反方支持需要,正方看不出是需要还是不需 ...

正方不需要,反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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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1-2 14: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lstar3 发表于 2014-11-20 08:59
累赘的清场合格证,我的清场记录,状态标示均可替代它的作用,个人觉得可以不要

这个我和你意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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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 19: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phgsss 发表于 2015-1-2 14:03
个人觉得清场合格证还是要的,作为以后调查的依据。

之前理解錯誤。
有清場記錄就可以,沒必要有清場合格證。

来自: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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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5 08: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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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09: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防差错是GMP的核心目的之一。清场是防差错的必要措施。合格证是对结果的证明。有些事虽然烦,但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法前,还得认真做,其实,养成了规范的习惯,很多事就是习惯。工作就多一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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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09: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防差错是GMP的核心目的之一。清场是防差错的必要措施。合格证是对结果的证明。有些事虽然烦,但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法前,还得认真做,其实,养成了规范的习惯,很多事就是习惯。工作就多一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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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5 09: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可以不要滴,只要现场有可以追溯上皮清场情况的记录就OK,所以我个人觉得可以不要清场合格证副本(那就得有清场记录副本),或者保留清场合格证副本不要清场记录副本,总之得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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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8 16: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也可以不要,只要有一个明确的房间状态标识,叫什么名字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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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9: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的吧,但形式可以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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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20: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单位没有清场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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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21: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的,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避免上一批的问题遗留给下一批次,而且,对于后期的审查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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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2 21: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哥
不能一盖而论
有些工段是必须滴
有些工序是可以省略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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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3 12: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就是以清场合格证正副本的形式进行的,不过看到这个帖子之后,我想:是不是可以在岗位的辅助记录上进行体现,由清场人员、复核人员及QA进行签字,类似于辅助记录一样,固定时间一起回收,比如一个月。这样只需要在批生产记录上有一个岗前确认就可以了。个人见解,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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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4 15: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场合格证的使用与否,取决于各个公司的具体管理方法。
在GMP里面,要求: 每批药品的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清场记录内容包括:操作间编号、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工序、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及复核人签名。清场记录应当纳入批生产记录。
所以,在清场记录里面,应有三个人签名:清场操作人员、清场负责人和复核人。
在GMP里面,要求:下次生产开始前,应当对前次清场情况进行确认。
所以,需要:生产前的检查,加上前次清场结果的确认。

因此,没有规定一定需要清场合格证。
如果使用清场合格证,有正本副本,进批记录;
如果不使用清场合格证,也可以使用“区域状态标识”中的“已清场”。在清场合格后,由专人填写此状态标识,更换后即销毁,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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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4 15: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需要清场合格的标识和记录即使不叫清场合格证也是以其他形式表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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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8 23: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QA发放清场合格证正本是对清场结果的确认,合格证副本附于批记录中是对GMP宗旨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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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9 06: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可以不要,只要有方式可以证明或代替就行,用不着所有的房间都开,现在的记录局限在老思维下,不敢突破,重复的记录比比皆是,有得企业甚至是专门有一拨人弄记录,太累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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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1-27 08: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zj_tang63 发表于 2015-1-19 06:04
我认为可以不要,只要有方式可以证明或代替就行,用不着所有的房间都开,现在的记录局限在老思维下,不敢突 ...

增加了就业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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