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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勘误的品种就不要编入增补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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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2-12 14: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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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孫藥師 于 2014-12-12 14:52 编辑

建议以后的增补本中,就不要把明显是因为错误而勘误的品种往增补本中编印了。发个勘误表就解决的事情,重新耗费大量篇幅就为了改那个几个字?不光如此,各个企业还得为此修改标准。
另外,下次出药典时,校对要仔细点啊,比如“第二增补本”中的丹参含量测定项,那么明显的一个笔误,在以前品种公示的时候还是正确的,怎么到了正式版出来就错了?解释不过去呀!
好玩的是,“第三增补本”中修订“丹参”标准就为了这么一个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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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2-12 15: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药典委和国家药监局的人能看到大家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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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2 15: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药典委员会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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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12-12 15: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错别字也不用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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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2 15: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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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2 15: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不过不加上刊物增补本有点薄啊,怕你买了会有上当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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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2-12 16: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苦逼了企业,又得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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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2 16: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给药典委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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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6: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漫长黑暗 发表于 2014-12-12 15:57
有道理,不过不加上刊物增补本有点薄啊,怕你买了会有上当的感觉

呵呵,我也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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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2-12 16: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漫长黑暗 发表于 2014-12-12 15:57
有道理,不过不加上刊物增补本有点薄啊,怕你买了会有上当的感觉

话也太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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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2 17: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那样做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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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2-12 23: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高在上的药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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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3 00: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熊猫说的有道理啊,太薄了对不起买书的各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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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2-13 07: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豫北风云 发表于 2014-12-12 15:31
我认为药典委员会是正确的。

我认为你的评论失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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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3 08: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药典还要买多一本,将凡例分开了,不在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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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3 10: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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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3 11: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如此,单单的一个勘误上了增补本,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主管单位很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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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5 15: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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