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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网出《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 》的通知,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药品科学素养,增进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通知指出2019年“安全月”活动时间原则上为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地应围绕以下3方面的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一)宣传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使广大公众了解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安全、合理用药的科技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结合安全用药主题,积极宣传建国70周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在药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 (三)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药学科技工作者、城乡居民、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全社会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和解读,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
2019年“安全月”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安排: 一、安全月启动仪式暨第四届中国药品安全论坛 二、第四届互动体验活动 三、第八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四、2019年“中国药师周”系列科普公益活动 五、2019年药盾论坛——益老益小“药”知道 六、寻找身边最美药师 七、疫苗科普行动 八、《药品管理法》政策解读宣贯研讨会 九、安全用药大家谈 十、药品安全知识系列科普宣传 十一、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专项培训班 十二、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 十三、开展“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 十四、第二届安全用药企业家责任论坛 十五、第二届中药质量安全与发展对话 十六、其他科普宣传活动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搜索:【CIO在线】获取最新大健康行业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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