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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急急急,大家帮帮忙,谢谢....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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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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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通过多年的产品年度回顾证实片剂产品A的工艺能力突出,所有批次得溶出度均远高于产品放行标准,超标的风险极低,遂通过变更评估对溶出度项目进行5批检一批。该企业得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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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2-1-4 17:23: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溶出度影响因素很多,除非你从供应商到每一步操作标准化程度很高,或者你的标准本来定的非常低,现在根本不要考虑。

一批检一次稳妥一些,至少我不敢,也许我一直处在较低的工艺水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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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4 17: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2-1-4 17:23
溶出度影响因素很多,除非你从供应商到每一步操作标准化程度很高,或者你的标准本来定的非常低,现在根本不 ...

大哥,这是题,你只要说出对或错就行了,然后说下原因,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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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4 17: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GMP不是有要求吗?出厂的产品每批都要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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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4 17: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你只要拿出数据说明,理由参考“参数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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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4 17: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影响因素在过程中都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范围制定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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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4 18: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相关的指导原则或者法规说可以不批批检吧?我认为这个检验是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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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4 18: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答:该企业决定按照目前的法规是错误的,但如果做得好,理论上是说得过去的,但是很难
原因:如果想做到5批检验放行,其他批次不全检验,可以采用过程分析技术(PAT)理论上是可以实现的,但前提是从供应商到你的生产工艺过程,都要有详细的参数建模,用PAT技术理论上是可以的,某著名外资企业片剂就是通过近红外技术进行放行的。但如果能做到,的确非常困难,我在行业浅薄,但据我了解,目前国内应该没有任何一个企业做得到。
     所以,我认为是不正确的,首先你要说服自己,然后再说服别人

点评

精辟极了。  发表于 2012-1-11 13:03
老兄说得非常的全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8 12:37
感谢支持论坛;感谢分享...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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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2-1-4 18:59: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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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1-4 20: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唐伯虎 发表于 2012-1-4 18:35
答:该企业决定按照目前的法规是错误的,但如果做得好,理论上是说得过去的,但是很难
原因:如果想做到5批 ...

感谢支持论坛;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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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4 20: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正确
每批样品均需按标准进行全检(除了微生物限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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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4 20: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必检项,中国做出这种判定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这是原因。

而企业通过年度质量回顾的这个做法压根就没有太多的科学依据,不能因为检验结果的多次远优于放行标准,就可以判定工艺能力突出,还可以上升到超标风险低,这种由果及因的做法违背风险评估的本质。

点评

同意,我首先对楼主的统计方法就持怀疑态度  发表于 2012-1-5 08:24
严重支持此观点!点到了问题的本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4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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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4 21: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lingzhong 发表于 2012-1-4 20:22
作为必检项,中国做出这种判定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这是原因。

而企业通过年度质量回顾的这个做法压根 ...

严重支持此观点!点到了问题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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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2-1-5 00: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lingzhong 发表于 2012-1-4 20:22
作为必检项,中国做出这种判定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这是原因。

而企业通过年度质量回顾的这个做法压根 ...

同意观点。至今好像还没有听说过有人挑战成功过这条。不全检就出厂,可能存在一些实际操作中,但绝不敢在文件体系中体现。

点评

看是什么类产品啦,目前这类产品不可能滴。  发表于 2012-1-9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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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5 05: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amuel 于 2012-1-5 05:11 编辑


仅从质量管理角度看超出标准多不一定代表工艺能力高,原因如大呆子说明。首先在统计稳态时建立控制限,如果连续多次正偏差启动调查,看看变好的原因是啥。统计稳态下可以计算过程能力指数,作为参考。控制限可以调整,但是抽样比例与这个没有什么关系;虽然从质量经济学意义讲,抽样少是可以降低检测成本的。
关于风险评估及5批技术放行方面,分别同意lingzhong和唐伯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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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5 08: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综合以上各位大侠的观点,应该就是有答案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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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5 18: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5次年度回顾就想参数放行?
楼主可以先做个FMEA兜兜底 到底有多大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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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7 08: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时是行不通的,成品必须全检出厂。参数放行好象也只是停留在理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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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7 08: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的描述上只是一个指标比较好,没必要风险放行,还是老老实实的每批检验放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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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7 09: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上没有提到过参数放行,检验结果任然亦必须是每批产品放行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指南上《无菌药品》一本提到参数放行是指的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检查,而且就是特指这一个检查项目。以下是指南原文:

“目前国内对最终灭菌产品的参数放行尚处于试行阶段,法规中未做详细规定。本节主要内容均是参照国外资料。基于统计抽样的无菌检査存在明显的局限性。按照现行主要国家药典的抽样量(10瓶/批),在较低污染条件下,实验的误判概率明显大于其正确判别的概率。1985年,美国FDA首次批准了大容量注射剂的参数放行申请,并于1987年颁布实第一部相关法规,即《参数放行政策指南(7132a. 13)》。目前国际上针对实施参数放的要求而发布的官方文件主要为:
• 美国FD A《参数放行政策指南(7132a. 13)》(1987年10月颁布)參美国FD A《人用及兽用最终湿热灭菌药品申请参数放行的文件提交指导原则(2010年2月颁布)
• 《美国药典》第1222章节“最终灭菌药品的参数放行”(USP23版起)
• 欧洲药品评价局(EMEA)颁布的《参数放行指南》(2001年3月颁布)
• 欧盟GMP附录17 “参数放行”(2001年7月颁布)
• 药品协作检査计划组织HC/S PI 007《参数放行指南》 (2001年9月第一版2007年9月第三版)
综合上述官方文件,采用参数放行取代无菌检查必须符合必要的条件,即在企业的人素质、GMP管理水平、产品生产与质量历史状况、设备验证、生产全过程的工艺监控
差处理等各方面都须达到一定的高度。实施参数放行必须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和批准。

”实验的误判概率明显大于其正确判别的概率“,这句话才是实行或者说准备实行参数放行的原因。而且误判是有两种情况即:合格判不合格;不合格判合格

—旦参数放行获得批准,则应根据已经批准的参数标准评判批产品是否合格。如果不符合参数放行的参数标准,不得根据合格的无菌检查结果放行产品。也就是说检验还是必须的不合格要偏差调查,就算合格了参数条件也必须同时符合规定才能放行。

所以,最终结论应该是,参数放行是对抽样检验代表性的一个补充(抽样检验结果合格不能完全代表整批产品合格),而不是替代。不能从只依靠检验结果的极端到只依靠统计结果的极端啊。

点评

这孩子解释地最全面。 开个玩笑啊!谁让你搞这么个头像出来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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