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442|回复: 9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原《药品委托生产批件》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4 14: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有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新修订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总局局令28号)已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新旧法规衔接工作,切实解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面临困难,保障新冠疫情期间药品生产供应,在《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之前,将原《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取得的《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在其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至国家药监局相关新规定印发并实施之日,有关《药品生产许可证》仍按《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实施该办法的第47号公告有关要求办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北京这样要求,估计其他省市也可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11-4 14: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好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11-4 14: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顶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4 15: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药监局脑袋也开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4 15: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地气,办实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0-11-4 17: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0-11-4 17: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快来看,来大佬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5 08: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北京局点赞,其他局跟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5 13: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新意吗?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这是理所应当的。现在比较多的是马上过期了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3-3-6 21: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1-15 00:3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