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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负责人和品质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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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2 09: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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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蒲友:研发负责人和品质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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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2 10: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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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2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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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2-1-22 10: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有的组织结构叫质量技术部,主要是生产和质量不能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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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谢谢你的回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2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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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 10: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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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 10: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小哥 发表于 2022-1-22 10:47
可以的,有的组织结构叫质量技术部,主要是生产和质量不能兼任。

收到,谢谢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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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2 16: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与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可以身兼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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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2-1-22 22: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毛病,国家对研发没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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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3 10: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不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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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负责人和研发负责人兼任会更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2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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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3 10: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不禁止,小企业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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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3 11: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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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4 08: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可以怎么来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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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4 08: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应注意理解GMP十八条中“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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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4 08: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houzifan 发表于 2022-1-24 08:35
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应注意理解GMP十八条中“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

只要这个人精力能力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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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4 09: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  ,大环境质量向研发阶段靠拢,负责人为同一人   研发阶段能够更好的把握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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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4 09: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样挺好,源头控制质量,到时候研制现场检查就好过了,当然前提是负责人得有水平,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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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4 11: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可以,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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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4 11: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啊,个人精力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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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2-1-24 15: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负责人和研发负责人兼任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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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4 18: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身就是研发为主的科技型企业不推荐,等同于生产企业的法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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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25 08: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法规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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