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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物料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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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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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物料购买入库是50瓶,先限制放行15瓶,那么《物料放行审核单》上,总数量是50,放行数量是15瓶,对应的限制放行标签上数量是15瓶。
等到检验结果出来后(检验结果上的物料数量是50瓶),进行合格放行。在这期间一共使用了5瓶。那么合格放行:《物料放行审核单》上总数量是:45瓶(与coa不一致),放行数量是45瓶,合格标签上数量是45瓶。
请问以上数量填写正确吗?

因为我们的文件规定的比较简单,么有明确的规定。我问了我同事,现在合格放行的数量是:50瓶,放行数量是50,合格标签是50。我感觉不太对。

另外,临床阶段,有类似飞行检查的官方审计吗?像物料放行的记录是不是必查内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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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insss 于 2026-8-5 13:59 编辑

你的第二次放行是整批放行。
那么合格放行:《物料放行审核单》上总数量是:50瓶(应与coa一致),放行数量是50瓶,合格标签上数量是45瓶,备注里写明5瓶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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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叫限制放行

点评

阅读理解:数量上的限制。根据文中所述,就是应放行50瓶,限制到仅放行15瓶;实际用的时候更严格限制,尽量少用,例如最后只用了5瓶。 回答完毕,嘿嘿。 人家说了“文件规定的比较简单”。 我看虽然文件可能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 天前
管理混乱装逼用 出了问题就甩锅的人才必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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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混乱装逼用
出了问题就甩锅的人才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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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sss 发表于 2026-8-5 13:57
你的第二次放行是整批放行。
那么合格放行:《物料放行审核单》上总数量是:50瓶(应与coa一致),放行数 ...

在《物料放行审核单》上还有一个标签数量(规定是放行数量+1,多一张贴在记录后面),如果这样的话,合格放行的标签数量,要填46张。然后,我在备注里注明,5瓶的去处,可以吗?但是感觉和放行数量又有点冲突

点评

可以的哇,记录有个重要的属性是可追溯,你只要把数量、用途和特殊处理记录清楚了就可以的,但是前提你得有你的文件作为依据(比如你的标签数量+1就是依据),其他的文件中没有具体规定的操作(非频繁常规性质的操作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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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购买回来要做检验的物料,因为生产或检验急需,先根据厂家coa进行限制放行,就可以被使用了。等检验报告出来后,就是完全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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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烧牛肉面 发表于 2026-8-5 14:25
管理混乱装逼用
出了问题就甩锅的人才必备

我觉得限制放行挺合理,挺灵活的。请问您那边是怎规定物料放行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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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50,限制放行举例:全检没搞完放行一些物料做中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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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林林林一一一 发表于 2026-8-5 15:00
50,限制放行举例:全检没搞完放行一些物料做中试

请问这个50具体指的是哪一个数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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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生之我叫贾贝 发表于 2026-8-5 15:02
请问这个50具体指的是哪一个数量呀

购买入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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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5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6-8-5 14:06
啥叫限制放行

阅读理解:数量上的限制。根据文中所述,就是应放行50瓶,限制到仅放行15瓶;实际用的时候更严格限制,尽量少用,例如最后只用了5瓶。
回答完毕,嘿嘿。

人家说了“文件规定的比较简单”。
我看虽然文件可能简单了(毕竟没看到文件原文),但是这活儿可干得真严谨啊。
这就叫没有GMP文学的命,但得了GMP文学扯淡吹的病,而且还病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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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于紧急放行吧,因时间因素不等检验结果,接受风险去先行使用。   个人觉得,你这个限制放行,可以不理解为放行,最终放行的数量与检验单数量、COA数量等保持一致,这样就引出另一个问题,还没放行就领用了,这个时候再拿出限制放行的流程去说明这个事。   重点是,流程要在文件定义清楚,而且限制放行的这个动作是如何评估的,需要体现出来,如果你没有,只是简单的就放行了,审查起来经不起推敲,至少你没有风险分析去控制这个过程,那不就是胡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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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的物料放行数量肯定要与物料来料数量或者请验数量一致的,如果限制性放行的物料不包含在正式放行里,那限制性放行做出来的东西就是不合规的产品,限制性放行就是把本放行的动作在没有完成检验工作时提前做了,最后还是得补齐正式的流程才行,当然如果物料仅作为中试生产或者试机,那又是另外一种做法了,但一般情况下请验数量和放行数量要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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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是条件放行吧,属于不等检验结果先行放行使用,你是药品还是器械,器械有放行指南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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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研发阶段有些物料可以同步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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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未检验放行先使用吧    法规上好像没有限制放行这个说法,内部文件给出这个定义在检查的时候也站不住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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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问你试试 发表于 2026-8-5 17:23
类似于紧急放行吧,因时间因素不等检验结果,接受风险去先行使用。   个人觉得,你这个限制放行,可以不理 ...

这个物料限制性放行/条件放行比起正常放行来说,缺少公司内部检验报告这一项评估内容,而其他影响评估手段都是和正常放行的一致。比如,供应商是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的,且供应商资质符合规定,随货COA合格,物料接收信息核对,物料外包装,外观检查,运输条件,贮存条件符合,未发生偏差变更等,都符合后才会签具《物料放行审核单》并登记台账备注限制性放行,进行少量放行。而且,历次限制性放行的结果都是符合标准的。所以,认为属于风险可控。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产品生产安排是根据临床受试者情况决定,有时候一月一批甚至没有生产,所以,也没办法提前购买部分物料(限制性放行物料大多属于进口物料,价格较高,部分试剂有效期较短),综合质量风险管理和经济成本来看,这个限制性放行还是应该可以实行的。
所以,应该也算不上胡闹吧。

点评

那是我偏颇了,你已经有了风险分析这个过程了,如果讨论的是这个做法合不合规,我觉得内部制度先定义好这个流程,然后风险分析到位,最重要的是,在产品出厂前可以确保合格,风险就控制在内部,是可以接受的。 至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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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生之我叫贾贝 发表于 2026-8-6 14:27
这个物料限制性放行/条件放行比起正常放行来说,缺少公司内部检验报告这一项评估内容,而其他影响评估手 ...

那是我偏颇了,你已经有了风险分析这个过程了,如果讨论的是这个做法合不合规,我觉得内部制度先定义好这个流程,然后风险分析到位,最重要的是,在产品出厂前可以确保合格,风险就控制在内部,是可以接受的。  至于数量,相对于这个风险分析来说,已经是小事情了,只要追溯管理做好,能够盘的清楚物料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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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生之我叫贾贝 发表于 2026-8-5 14:37
在《物料放行审核单》上还有一个标签数量(规定是放行数量+1,多一张贴在记录后面),如果这样的话,合格 ...

可以的哇,记录有个重要的属性是可追溯,你只要把数量、用途和特殊处理记录清楚了就可以的,但是前提你得有你的文件作为依据(比如你的标签数量+1就是依据),其他的文件中没有具体规定的操作(非频繁常规性质的操作,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有的时候(根据风险)可能需要流程来进行控制),只需要你内部做到风险可控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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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格放行是50瓶。和用不用5瓶,10瓶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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