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jrun188 发表于 2025-8-8 08:43 之前有GMP实施指南,没有法规只能参考指南。指南中没说中药化药,所以通用。 ![]() 方案的合理性最直接的判断依据还是法规或指南。如果没有法规和指南,那就只能通过借鉴统计分析的概念制定取样数量,但是依然需要继续增加对位置的评估,综合反映方案的合理性。这样也可以。 ![]() |
汉字太少 发表于 2025-8-8 08:31 没出这个征求意见稿和试行稿之前大家是怎么研究的呢?就是正式发布的指导原则,也是让大家作为借鉴参考,别研究少了也别过度,我认为只要取样方案设计合理具有统计学意义,能如实反映均匀度情况,那就能被认可。 |
wzjrun188 发表于 2025-8-7 17:19 征求意见稿说的是口服固体制剂,试行说的很清楚是化药,那是不是说明中药不能参考此指导原则?如果中药也适用,为啥不说是口服固体制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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