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956|回复: 27
收起左侧

[取/留样] 有效期和复验期的区别是什么?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08: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听过好多类不同的看法,希望能在蒲友这里综合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08: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料应按照物料有效期进行储存,企业应根据物料的特性规定物料的复验期,使物料更好受控,复验期应小于有效期,物料超过有效期应报废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08: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没有明确有效期的物料,可以根据风险评定制订复验期。同意二楼的说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08: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复验期主要是针对中药材,在有效期内确定复验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09: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学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09: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有何高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3-25 09: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复验期应小于有效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5 09: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二楼与三楼的汇总就好操作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09: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忘记了是哪个前辈总结的了,可以参考看看。

有效期和复验期.rar

6.74 KB, 下载次数: 17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5 09: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参考 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09: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参考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09: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参考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3-25 09: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效期。过了就不能用了,即使你后来化验各项数据都是合格的。
复验期。到了这个点,你想用了,就要重新检验,合格了继续用。一般建议到了3个复验期,即使各项数据合格还是不用了。这个东西在进口的原料药上最多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5 10: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5 10: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料应按照物料有效期进行储存,企业应根据物料的特性规定物料的复验期,使物料更好受控,复验期应小于有效期,物料超过有效期应报废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10: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复验期在有效期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10: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i沙发正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11: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复验期是指没有规定有效期的辅料,由企业自己定的,过了复验期经检验合格后还是可以使用的,有效期过了即使检验合格也不能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11: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GMP已经规定得很明确了啊,还用解释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5 11: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27 22: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