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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 执业药师豌豆事之三:多设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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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23 09: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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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行好,许多药商如临大敌,创出了各种擦边球的新玩法。

其中有一种玩法就是多设立职位,比如一个十个人的门店,设立一个行政总监、设立一个销售总监、设立一个副店长。自己制定一些政策,比如来货必须要行政总监和执业药师一起,但如果没有执业药师,行政总监可以带行检察、验收,毕竟药批也不知道谁是药师,没有药师的检察,我想许多药批更是求之不得。

如果实在不行店长就亲自验收,反正没有人傻到非要招个执业药师才进行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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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9-23 09: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爆内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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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9-23 11: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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