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山东潍坊精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搜索
查看: 2854|回复: 19
收起左侧

原创:潍坊辩论赛辩题之我见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5: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次潍坊年会是我第四次参加论坛的年会了,上海、长沙、深圳和潍坊我都参加了,年会的辩论赛环节是一次比一次的精彩和规范。记得当初上海的那次是在会场临时组队的,大家也谈不上配合,基本上是各说各的,五花八门,后来的三次辩论赛是一次比一次的好。希望辩论赛以后能够做得越来越好。有可能的话可以举办网络辩论赛,给大家互相讨论、互相交流的机会。关于本次辩论赛的三个题目,我想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仅代表个人意见。
1.      药品生产企业记录做假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
有些企业存在做假的行为,我认为是不能怨天尤人,不能怪药监局。你的工艺与实际不符不是药监局的问题,那是你研发过程中的偷工减料造成的,是历史的欠账。企业可以进行工艺变更,只不过流程有些复杂,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不菲的金钱投入,有些企业嫌麻烦就将错就错,记录写两份,一份是真实的,一份是应付检查的。受苦的还是企业员工,干一个工作写两份记录,整天违背良心的写假记录。现在的GMP检查对于造假是零容忍是非常有必要的,没有诚信的企业生产出来的药品还有质量保证吗?什么时候我们自己做的药敢给我们自己的家人吃了,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2.       制药企业一定要设置现场QA进行现场监控?
虽然当时调查的结果是绝大多数企业都设置现场QA了,但我认为不一定需要QA进行现场监控。“质量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这句话大家都听说过,企业只有整体质量意识上升到一定程度才能做出好的产品。质量是各个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不是有了QA就万事大吉了。QA也是人,是人都会犯错。生产一线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对产品质量是的第一责任人,他们应该承担起产品质量的责任。QA应该做的是审核和流程建立再造工作,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曾经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案例, 某个生物制品企业原液生产产量给称量错了,整个过程有操作人、复核人、现场QA、原液放行人等好几个人的审核批准,没有一个人发现这个问题。最后还是在制剂的时候发现了,避免了损失。企业应该建立起免责规定,发生问题了鼓励员工积极上报,而不是藏着、掖着。这样只会把问题放大。生产人员往往因为涉及到产量、收率的问题与工资奖金挂钩,才会造成生产部门与QA人员的对立,生产人员整天防着QA,QA人员整天盯着生产人员,双方彼此的不信任。同在一条船上,质量好了,企业的效益才会好,员工的钱包才能鼓起来。我想当生产和QA能够做到彼此信任了,现场QA还有必要进行现场监控吗?
    推荐大家读一下下面这篇文章,虽然不是制药行业的案例,但是还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终于,质量经理在品质问题检讨会上“发飙”了......
3.       中国药厂目前的验证工作是越来越有效,还是越来越无效。
这个辩题其实很明确,什么是验证?验证定义已经很明确,在此就不说了。现场的葛兰素史克的那位同行说得很对,验证是给公司自己做的,不是为药监局做的。如果那种通过造假而做的验证,是不能称之为验证的,那是造假。验证是为了证明已经存在的东西是否是正确的,而不是为了获得一个正确的结论。验证是可能得到一个不好的结论,那不是验证的问题,这恰恰体现了验证的价值。踏踏实实做验证,验证工作只能会越来越有效。如果是越来越无效的,还是多从自身找找原因吧。
以上仅仅是我对三个辩题的个人看法。欢迎大家指教。



补充内容 (2015-4-15 10:36):
这是呆总之前关于第二个辩题在论坛的一个调查,大家可以看一下。有奖讨论:可以不设生产现场QA吗?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52&fromuid=6294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0 收起 理由
静夜思雨 + 1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6: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这三个问题都解决了,制药行业才是真正进步了。

点评

是的呀,我等任重道远。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6: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6: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5-4-14 16:02
什么时候这三个问题都解决了,制药行业才是真正进步了。

是的呀,我等任重道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4-14 16: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大家都在做,只是什么时间在做而已,认证前是为了赶进度,呵呵,你懂的。认证后才是实实在在在做。是否有效取决于市场急不急

点评

不管什么时候,实实在在做的才算是验证,拍脑袋编出来的不能算是验证。亲,你说对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6: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6: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沁人绿茶 发表于 2015-4-14 16:04
验证大家都在做,只是什么时间在做而已,认证前是为了赶进度,呵呵,你懂的。认证后才是实实在在在做。是否 ...

不管什么时候,实实在在做的才算是验证,拍脑袋编出来的不能算是验证。亲,你说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6: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意,第2条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设置现场QA,设置的目的是双保险。生产人员是质量第一负责人,但有QA从合规性和准确性上再进行复核是在我们目前的生产环境下比较好的方式。如同政府的纪检部门是很有必要的

点评

复核的工作生产人员就可以来做,不用非得QA来做,说实在的,对生产工艺的了解还是操作人员最强,QA是不如生产人员的。QA需要从合规性进行审核的,这些是实施前要做的事情,而不是现场监控的内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6: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4 16: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忙,先顶一下再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4-14 16: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cph2345 发表于 2015-4-14 16:06
不管什么时候,实实在在做的才算是验证,拍脑袋编出来的不能算是验证。亲,你说对吗?

发现是造假,没发现就是验证

点评

说得很对呀。验证只有实实在在的做,才能体现验证的价值,否则验证只能回显得越来越鸡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6: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6: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6: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JIN 发表于 2015-4-14 16:07
非常同意,第2条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设置现场QA,设置的目的是双保险。生产人员是质量第一负责人,但有QA从合 ...

复核的工作生产人员就可以来做,不用非得QA来做,说实在的,对生产工艺的了解还是操作人员最强,QA是不如生产人员的。QA需要从合规性进行审核的,这些是实施前要做的事情,而不是现场监控的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6: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沁人绿茶 发表于 2015-4-14 16:19
发现是造假,没发现就是验证

说得很对呀。验证只有实实在在的做,才能体现验证的价值,否则验证只能回显得越来越鸡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6: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与作的区别!

点评

一针见血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9:37
一针见血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9: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7: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决好生产企业主动的问题
和药监被动的问题
什么都解决了

深层次的原因
丢球人都知道

点评

老哥说得非常有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9: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4-14 18: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赛的辩题,最好应该从征集辩题中进行筛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8: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越来越无效,我比较支持这个观点;许多生产设备是满足不了要求的但依然在使用,为了应对GMP会使得验证合格,这样的验证有何用? QA现场监督不存在也罢,好像现在变成了车间的保姆,深有感触啊。

点评

你们这个不是验证,是作假。你可以看看验证的定义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9:38
这个不是验证的问题,是你们公司管理的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9: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9: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雪忆儿 发表于 2015-4-14 18:29
验证越来越无效,我比较支持这个观点;许多生产设备是满足不了要求的但依然在使用,为了应对GMP会使得验证合 ...

这个不是验证的问题,是你们公司管理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9: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毒性感冒 发表于 2015-4-14 16:28
做与作的区别!

一针见血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9: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毒性感冒 发表于 2015-4-14 16:28
做与作的区别!

一针见血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9: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雪忆儿 发表于 2015-4-14 18:29
验证越来越无效,我比较支持这个观点;许多生产设备是满足不了要求的但依然在使用,为了应对GMP会使得验证合 ...

你们这个不是验证,是作假。你可以看看验证的定义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9: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5-4-14 17:06
解决好生产企业主动的问题
和药监被动的问题
什么都解决了

老哥说得非常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23 06:5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