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炳1987 发表于 2017-11-29 14:58 亲,本论坛禁止纯表情、标点符号等毫无意义的回帖!小心版主处罚你!以后注意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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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贝塔 发表于 2017-11-29 15:00 眼神都不允许啦,可我只想用眼神跟你交流
DK1024 发表于 2017-11-29 22:10 你们在互撩吗?
阿炳1987 发表于 2017-11-30 08:30 眼神交流可以有,但是回帖这个规定是一直都有的
for-贝塔 发表于 2017-11-30 08:36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可以通融一下的嘛
阿炳1987 发表于 2017-11-30 08:40 这个…这个…我就当没看见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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