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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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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1-25 17: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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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领导的任务,叫我研究药品标签上是否写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听来的标签上要写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研究了即将生效的药品管理法,也没有明确的写呀。我就不知道这个到底是不是一个问题,关键一点,他叫我去问药监局的老师,他也有联系方式,为什么自己不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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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1-27 15: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药法,第四十九条,要求标准上市许可持有人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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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11-25 21: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他是领导
药品管理法,应该是要求标注持有人和持有人地址,生产商及生产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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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1-26 12: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就问呗   正好多个交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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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8 08: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们家的标签说明书都加上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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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1-28 16: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下游经销企业要求出库是单据上加上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信息,难道现在经营企业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这么到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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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8 17: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上市许可持有人是需要备案么?

持有人的申请

(一)新注册药品。

对于本方案实施后的新注册药品,符合试点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在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或者药品上市申请的同时,申请成为持有人。

对于本方案实施前已受理临床试验申请或者上市申请、尚未批准上市的药物,符合试点要求的,申请人可以提交补充申请,申请成为持有人。

申请人拟委托受托生产企业生产的,在提交药品上市申请或者补充申请的同时,应当提交受托生产企业信息。

(二)已批准上市药品。

对于本方案实施前已批准上市的药品,符合试点要求的,申请人可以提交补充申请,申请成为持有人。

申请人拟委托受托生产企业生产的,在提交补充申请的同时,应当提交受托生产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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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2-1 09: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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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2-1 09: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不轻易出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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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 13: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那里电话都有,但是工作不能都做了呀,你应该好好研读一下新的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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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 13: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法衔接有没有那么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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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4 09: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yhw2014 发表于 2019-11-28 16:04
真有下游经销企业要求出库是单据上加上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信息,难道现在经营企业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这么 ...

确实,没有增加该项的,已经拒绝入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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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2-5 11: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hw2014 于 2019-12-5 11:48 编辑

新《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
第五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应当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个人理解:
1、购销记录除了随货同行单还包括购销台账之类的其它记录吧,不一定非得在随货同行单上体现“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信息。
2、至于标签和说明书,目前有些省份(如:山东省)省局已经明确说药品批件隶属于生产企业的暂时不用修改。如果药品批件属于研发机构或个人的,标签上自然有委托生产的相关标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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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2-5 15: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yhw2014 发表于 2019-11-28 16:04
真有下游经销企业要求出库是单据上加上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信息,难道现在经营企业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这么 ...

上次有个批发企业,问说明书修订了为什么没有提供备案材料,答复这种情况省局要求不备案,必须要提供省局通知的原件,还得在网站上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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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09: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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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4-16 16: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们有自己作为MAH持有人吗?我们在建MAH管理体,可以跟您互相学习下不,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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