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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辅料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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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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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佬们,请问产品(辅料)发运客户后,客户因内包破损较多退货,退货到公司,检测后发现产品质量没什么问题,那我是按照返工规程处理再次检测合格后,按新批次放行管理,还是直接换包了再次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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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昨天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相关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辅料退货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质量检测**:首先对退货的辅料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确保其符合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
2. **原因分析**:分析内包破损的原因,如包装材料、运输条件等,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3. **返工规程**:如果检测结果显示产品质量合格,但因包装破损需重新包装,则应按返工规程进行操作,并再次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合格后按新批次放行管理。
4. **直接换包**:若检测发现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内包破损严重无法通过返工解决,则应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不得再次销售。

参考法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85条、第90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应条款。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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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合规的做法肯定是按返工流程进行了。至于不合规的,那你们想怎么做都行,后果自己承担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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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下GMP2010版附件药用辅料
第七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药用辅料退货的接收、保管、
检验和处置的操作规程,并有相应记录,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药用辅料名称、批号、退货数量、退货单位、退货原因及日
期、最终处理意见。同一产品同一批号不同渠道的退货应当
分别记录、存放和处理。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批准对退回药用辅料的处置(例如,
重新销售、降级、重新加工、返工或者销毁)。只有在质量
管理部门评估并确认药用辅料包装的完整性和符合要求的
存储或者运输条件,并对退货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符合规定后,
方可考虑重新销售退回的药用辅料。退货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应当有相应记录。

第七十九条本附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三)重新加工
将某一生产工序生产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一批中间体
或者待包装产品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采用不同的生产工艺进
行再加工,以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
(四)返工
将某一生产工序生产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一批中间体
或者待包装产品、成品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返回到之前的工序,
采用相同的生产工艺进行再加工,以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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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看你们文件的规定,如果还是按照原来的工艺进行在加工然后包装就是返工,如果增加了新的工序,如过筛,过滤,混合这种算重新加工了,前提是你们有文件支撑,重新加工批号应该重新制定,或者跟正常批次不同。如果没有文件支撑,自己私下弄就看你们领导怎么说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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