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266|回复: 5
收起左侧

中国受权人制度的发展趋势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1-5-19 21: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kingway 于 2011-5-19 21:53 编辑

1、完善法规明确受权人的法律地位
2、修订GMP,确定受权人在执行药品GMP的地位
3、推动受权人向职业化发展

     需要提出的是,在欧盟的许多国家,受权人是一种注册制度,成为了一种执业资格,必须经过专业评估,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受权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7 14: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6-18 00: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中国这条路还要走很长啊!质量受权人你是领老板的钱不是国家给的钱,不受任何人任何部门干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6-18 14: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是初级阶段,路长着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7-29 06: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5-17 08: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受权人在制药企业有必要,在药用辅料企业也有必要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31 07:2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