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返回首页

renbang的个人空间 https://www.ouryao.com/?181747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违反广告法,一医院获129万元罚款

已有 305 次阅读2021-5-19 11:04

5月18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市监局查处医疗广告违法案的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成都龙擎网络科技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入选。

央视“3·15”晚会曝光部分互联网平台代理商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后,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并派执法人员连夜赶赴成都龙擎网络科技公司检查。经查,该公司与360搜索签订合作协议,自2013年5月起,代理在四川地区互联网广告推广业务。自2017年7月起,与成都棕南医院签订《奇思点睛软件服务订单》,负责该院在360搜索平台上发布互联网医疗广告,其投放的“华西主任领衔坐诊——每天都有专家号,成都棕南医院市区医保单位,医保报销,享受成都好的医疗服务,真正实现便民医疗,点击在线妇科咨询……”等广告内容,与广告审查机关审查通过的互联网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且未标注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经深入调查发现,该院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制作上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医疗广告内容;该公司在明知上述医疗广告内容未经依法审查的情况下,仍然在互联网上进行发布,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3月30日,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成都龙擎网络科技公司作出罚没款180.6万元的行政处罚;4月28日,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成都棕南医院作出罚款129万元的行政处罚。来源:四川省药监局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立即注册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5 04:0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