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辰沉 发表于 2022-6-15 10:14 你好,请问你们这个后面又进展吗,我们目前也碰到了这个问题,不知道能不能不去备案 |
yinyiL810 发表于 2024-4-12 09:08 当你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反问一下你自己,杂质对照品来源是哪里?是自己合成还是采购其他企业的?你的杂质对照品在自己实验室进行使用的时候,有效期又是依据什么定的呢?难不成你的杂质对照品没有有效期,一直使用? |
渊lyg 发表于 2023-5-29 10:22 多的,可以卖呀,不然你以为她们对外出售的来自哪里呢。 ![]() |
欢欢12345678910 发表于 2021-12-1 19:45 1.申请药品注册检验时,申请人应声明质量标准研究所使用的标准物质来源。如有国家标准物质且适用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国家药品标准物质进行注册检验。如使用非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注册检验时提供相应标准物质及研究资料,所提供的标准物质的数量应能满足检验需求 2.对于使用非国家药品标准物质进行质量研究的,申请人应在上市申请批准前向中检院报备该标准物质的原料及有关研究资料。对于使用其他国家官方标准物质的,可不报备同名标准物质原料,但应提交相关信息 |
偶尔范范小糊涂 发表于 2021-12-1 16:15 明白了,备案细则中的“原料”就是指我要申报的物质,谢谢楼主 |
260982442 发表于 2021-12-1 15:58 不是只指原料的,指的是你报送的物质(主成分+杂质),不然怎么好判断有效期呢? |
草草s5b 发表于 2021-11-30 09:54 是打不通还是没人接(多打几遍),之前是打通过,然后老师说要哪些资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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