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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大众物料的复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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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1-25 09: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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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大众物料的复验期定的一年,但今天看GMP指南上说,不得无限期延长复验期,企业须指定最长使用期限,请问这个最常使用期限怎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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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1-25 09: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坐在沙发里等待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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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1-25 10: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第二次的复验期是第一次的一半,以此类推,不能无限期延长”。出处:国家局宣讲员王力老师讲课时讲的。但这是否算出处?请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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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10: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我们以前公司规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第二个复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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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5 10: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ppc_cao 发表于 2011-11-25 10:50
我记得我们以前公司规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第二个复验期

有道理  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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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11: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abc678 发表于 2011-11-25 10:59
有道理  啊啊啊

其实照现在的物流理论来说 库存应该不会用那么长时间就用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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