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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界资讯] 天士力关于李连达侵害公司名誉权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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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7: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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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侵害公司名誉权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14 年 9 月 11 日,李连达院士在科学网个人博客发表了《复方丹参滴丸

  不良反应争论的关键》等文章并被某些网站转载,其中提及公司“隐瞒不良反

  应”“夸大治疗作用”等毫无科学依据及事实依据的言论诋毁贬低我公司主打

  、

  产品复方丹参滴丸,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及公司产品的良好形象和声誉,侵犯了

  我公司名誉权和经济利益。

  二、严正声明

  鉴于自 2009 年以来,李连达以其药学方面工程院院士的身份,利用各种场

  合,歪曲事实,不断诋毁复方丹参滴丸,公司于 2013 年提起诉讼,并于 2013

  年 12 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天士力胜诉,李连达不服提起上诉,2014

  年 9 月 1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李连达针对天士力公

  司及其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存在不实言论,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公开

  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30 万元。判决生效后,李连达不但不按照法律判决履

  行其应尽义务,相反却将已被法律程序确认没有任何依据的不实言论接二连三

  在网络上公开散布。为避免在消费者和投资者中引起恐慌,也为确保企业稳步

  发展,公司特此严正声明:

  1.高法判决结果:2014 年 9 月 1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天士力制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李连达侵犯名誉权一案,做出终审判决,

  “判决如下: 1)被

  (

  告李连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发表对原告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及原告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产品产生不良社

  会影响的不实评论。 2)被告李连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一份全国范

  (

  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向原告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礼道

  歉(内容需经法院核准) 期不执行,本院将公告本判决书的相关内容,公告

  ,逾

  费用由被告李连达负担; 3)被告李连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

  (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 30 万元。”

  2. 复方丹参滴丸上市 20 年来,国内外数百名专家先后完成了大量的科学

  研究和临床验证,证明疗效确切,使用安全。2010 年复方丹参滴丸成为全球第

  一个通过美国 FDAⅡ期临床试验的复方中药制剂,再次证明该药安全有效,经

  受住了世界最严格临床试验的考验,首次向世人证实复方中药也可按国际标准

  接受临床评价。目前正在全球多中心展开Ⅲ期临床试验,进展顺利。20 年来天

  士力对整个产业链坚持不懈地进行系统集成创新,以复方丹参滴丸为代表的现

  代中药已成为现代生物医药体系中的高科技产品,是国家医保品种、国家基本

  药物目录品种、国家基药低价药品目录品种,作为现代中药第一品牌,每年有

  数千万消费者使用受益。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消费者不要被这些不端行为诱导。同时,对于李

  连达公然无视法律、违犯法律的行为,我们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

  、 、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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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07: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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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8: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互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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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8: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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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8: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定不是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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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8: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东西感觉说不清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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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08: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一下,真金不怕火炼,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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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8: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额,为什么掐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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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8: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药注射剂是有不良反应,但是一般认为是要振兴国药,所以就在把关中药注射剂不很严格。有问题就解决,不要用什么声明,在国外不良反应都是很严峻的看待!在美国我任职的一家排名(全世界前10名)的公司,有一个药上市几个月,有严重的不良反应,死掉人了,FDA马上要此公司下架。此公司损失了上亿美元。在中国有如果不良反应,很多公司都是以钱买通,不让通报!希望国内能重视不良反应,尤其是中药注射剂,此药还在美国上临床三期,在临床三期,药不被批准的也有许多,即使被批准,在美国也不会有太大市场,只是可以打开中药知名度。这只是我个人观点,如有冒犯,请谅解我在国外34年的生活及在制药20几年的经验,谢谢。

点评

同意此观点。  发表于 2014-9-18 16:50
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任何事情都是可以摆平的,我等是见怪不怪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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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8: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箭双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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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8: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药三分毒!!出现一点不良反应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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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9-16 08: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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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9-16 08: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复杂

点评

老复杂了~嘎~~~  发表于 2014-9-17 10:49
有多复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7 10:36
是很复杂  发表于 2014-9-17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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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8: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声明写的很一般啊,“隐瞒不良反应”“夸大治疗作用”根科学有半毛钱关系,
况且大家都知道的,每种药品均有不良反应,隐瞒不良反应是医药行业的潜规则,不隐瞒不良反应的医药厂家没有几个,特别是国内更是对不良反应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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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9-16 08: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Jason 发表于 2014-9-16 08:28
中药注射剂是有不良反应,但是一般认为是要振兴国药,所以就在把关中药注射剂不很严格。有问题就解决,不要 ...

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任何事情都是可以摆平的,我等是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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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8: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在浑水里摸鱼,待得水澄清之后才知道谁是裸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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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09: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看看,谁是谁非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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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09: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互掐的理由,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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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0: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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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16 10: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Jason 发表于 2014-9-16 08:28
中药注射剂是有不良反应,但是一般认为是要振兴国药,所以就在把关中药注射剂不很严格。有问题就解决,不要 ...

国内的中药注射剂那就是胡闹啊,2期临床这个和3期临床和最后上市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但fda临床这个在国内就是一块大广告。即使花个10年20年通过3期临床上市,跟你说的一样,在国外应该也是没有市场的。顶多卖到东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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