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239|回复: 11
收起左侧

[质量控制QC] 通过一些文件验证后,省略某些中间产品的检验项目可以吗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5-2-1 09: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例如某品种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中均有含量检测项目,通过一定的文件验证后,可以省略检验中间产品含量,而只成品检验含量吗?如果可能,都需要做什么样的文件、多少批的数据才可以支持省略检验项目的事情?@yuansou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2-1 1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是注册标准里面提到了过程中间产品检验,那么就不能不做。
2、如果可能,需要中检产品检验数据与成品检验数据配对t检验无显著性差异。或者,直接认定成品检验数据有效(建议oot,20批次以上)。

点评

谢谢了。我们符合第二条,数据做的很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2-1 10:23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3 收起 理由
huigenghao + 3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0: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5-2-1 10:14
1、如果是注册标准里面提到了过程中间产品检验,那么就不能不做。
2、如果可能,需要中检产品检验数 ...

谢谢了。我们符合第二条,数据做的很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2-1 13: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后 发表于 2015-2-1 10:23
谢谢了。我们符合第二条,数据做的很多。

我们是其中一个车间的中间产品长期比较稳定,经过大量的数据积累,最后给出了一个均值,用这个值进行压片,就不再检中间产品,直接进行压片了的

点评

赞同,看来大家做的都差不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2-1 15: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2-1 13: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非得要具体的批数的话,考虑可以参考回顾性验证的批数或者更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15-2-1 13:18
我们是其中一个车间的中间产品长期比较稳定,经过大量的数据积累,最后给出了一个均值,用这个值进行压片 ...

赞同,看来大家做的都差不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2-1 15: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后 发表于 2015-2-1 15:47
赞同,看来大家做的都差不多。

恩呢,我们那个车间的数据当时应该参考了30+的批次吧,因为不是我做的,所以具体细节不是太清楚

点评

我们做了100+。因为不确定别人怎么做的,所以来问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2-1 15:5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15-2-1 15:53
恩呢,我们那个车间的数据当时应该参考了30+的批次吧,因为不是我做的,所以具体细节不是太清楚

我们做了100+。因为不确定别人怎么做的,所以来问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2-1 16: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后 发表于 2015-2-1 15:54
我们做了100+。因为不确定别人怎么做的,所以来问问

这个数据足够了,更有说服力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 18: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需要各论,因为有的产品含量较低,如果中控不控制,有可能导致成品不合格。我们以前在IPC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是至少30批后,再决定是否减少建次批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 18: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错字了,是减少检测批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 19: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重点不在多少批次,在于能不能证明你的控制能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 02:2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