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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中药?欧美怎么可能有中药?不是我国的国粹吗?事实上,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网站上的数据库查询,可以找到很多批准文号以Z(代表中药,H代表化学药物)开头的来自欧美的“中成药”。以德国为例,到目前为止,已多达15个被我国批准为中药! 有人将这些来自德国的草药制剂称为“德国中药”,这让人以为草药制剂是中国特有的,德国是学我国的。其实欧洲本来就有“草药制剂”这个分类,欧洲药典称之为“Herbal Drug Preparations”,只是它们在进入中国后,被批准为“中药”。以为“西药”就是指化学药品,只有“中药”是草药的观念是不对的,西方也有很多草药制剂。比如德国进口的草药制剂“锯叶棕果实提取物软胶囊”中所用的原料是锯叶棕的果实,它可不属于中药材。因此,将德国的草药制剂称为“德国中药”和批准为“中药”都是一种文化上自负的表现。 欧美有这么多的草药制剂被批准进入我国,中药是我们的国粹,我们有成千上万的中药,那我们进入欧美的情况又如何?直到今年才有一个成功地被荷兰批准,而且还是在国外代理公司的帮助下,按照国外植物药的理论方法去注册,就连在国内的工厂的相关人员、设备、制度等,也都得事先通过欧洲监管机构的认证,中国自己的认证不算!除此之外,在此之前尚未有其他任何中成药被欧美国家批准为药品,它们在欧美进行销售时的身份为食品补充剂(Herbal Supplements),包装、说明书上不得标示疗效。 总的来说,事实就是这样,欧美的草药制剂可以通过我国的审评,其安全性、有效性、质量稳定可控性得到我国药监部门的认可,被批准为中药,在我国销售、使用;相反,我国的中成药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被欧美国家批准为草药制剂,其他的由于未能向国外监管机构提交安全性、有效性、质量稳定可控性等方面的资料,未能取得药品身份,只能以食品进入这些国家,包括常见乌鸡白凤丸等。这些洋人也真够狠的,拿中国人的药当食品吃! 面对这种情况,相关行业专业人士有如下的观点。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人表示是由于中医药文化不被认同,更有中药厂的董事长表示是国外对中国企业的抵制,往往有国外势力在背后操控。这些说法可能很容易忽悠外行人。其实,谈药时不该谈文化,因为衡量药品是否合格取决于其安全性、有效性、质量稳定可控性;更不应该将其阴谋论化,如果真是这样,作为反制措施,想必国家药监局也可以不批准那么多的欧美草药制剂进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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