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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问题讨论:长期使用的药典检验方法,如果没有变更是否需要补做检验方法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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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11-17 08: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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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长期使用的药典检验方法,如果没有变更是否需要补做检验方法的确认?

回答:
1. 如果你们公司生产的产品是销售到欧美国家,你们采用USP或EP的检验方法,并且也没有变更,那么你们至少要需要进行分析确认。
2. 如果你们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国内销售,在中国GMP(2010版)颁发前就进行过生产,如果没有变更就不需要补做检验方法的确认。
3.如果你们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国内销售,在中国GMP(2010版)颁发后开始生产,并没有变更,就需要做检验方法的确认。
4.如果你们变更了药典的分析方法,需要进行分析方法验证,仅做分析方法确认是不能认可的。
5.如果不是药典的方法,需要做分析方法验证;如果是转移产品需要做分析方法转移(并具有开发产品方的分析方法验证报告)。
6. 含量测定的分析方法确认需要做的项目应有系统适用性实验、专属性、中间精密度、溶液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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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1-17 08: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指导性{: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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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1-17 09: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的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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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1-17 09: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版主,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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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1-17 09: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那如果长期使用药典标准,但在10版执行时没进行方法确认的企业,对该方法还需要重新进行确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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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11-17 09: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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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1-17 11: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2. 如果你们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国内销售,在中国GMP(2010版)颁发前就进行过生产,如果没有变更就不需要补做检验方法的确认

不合理!分析方法是要在本化验室的设备和人员的条件下,加以确认的。不管你是否变更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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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1-17 21: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上一点,依据产品特性,若你的产品检验容易受到系统影响。在一段时间后应该再做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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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1-17 21: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属性确认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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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8 15: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版主,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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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 17: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的非常好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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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6 07: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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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2 10: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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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2 10: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GMP指南上说了方法确认有两种方法,其中一种就很简单的,由两名检验人员分别独立对同一批产品进行检验(如可能,使用不同的仪器)比较两人的检查效果来证明方法在本实验室(人员、分析仪器、试剂等)的适用性。实验室日常测试操作步骤不需要进行方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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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2-4 23: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学习一下!谢谢分享!后期进一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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