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巴西木
收起左侧

[内外部检查] 新版GMP认证能过吗?头孢类粉针车间改造后转产青霉素类粉针生产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0 07: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班主好象转行了{:soso_e120:}

点评

真转行了啊。打击楼主一下,如果我是检查员是不同意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 07:27
哈哈,转行了  发表于 2014-1-20 08: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0 07: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0 23: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做过外资药企的朋友交流过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停产如何处理的情况,他的回复是国外既使不使用这个厂房,也不转产再利用。因为风险说不清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 07: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yujieli2008 发表于 2014-1-20 07:31
班主好象转行了

真转行了啊。打击楼主一下,如果我是检查员是不同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 12: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建筑物要清洗除残留,可以参照APIgmp指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 14: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估计通过老美的认证有难度,但是不知道国家队头孢类的控制程度又没过比美国更严格啊,如果没有,还是有可能通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22 08: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一下,残留验证,硬件设施达到要求,没有理由不允许转产。相反,如果是青霉素类转头孢类,那么风险可能更高。总体而言,头孢比青霉素类更安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 08: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改造到什么程度?设备、设施、空调系统(初、中、高效,风管,空调箱)等换不换?个人觉得空调系统的特别难清洁、难验证

点评

非常感谢指点!  发表于 2014-1-22 17: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2 12: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2 15: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家也有一个这样的品种,我们领导也想改造一下,个人认为是不可以的,可是领导不听,现在也在咨询中,问过省局还没答复。关注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3 08: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的。风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5 16: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4-1-16 10:44
理论上是可行的,至于能否做到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以及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 ...

无为还知道其他控制措施吗?和大家分享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3 10: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Rickzhen 发表于 2014-1-16 10:53
头孢与青霉素虽然同为β内酰胺类,但是通常两者仍视为交叉污染源。据我了解,国内目前没有法规做明确规定; ...

请问,生产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和头孢类可以放在一个车间吗?前提把空调系统独立,设备专用。
GMP中第46条第4小点里说的特殊情况,采取特别措施怎么理解?求解,谢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6-29 09: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丽水涟漪 发表于 2014-1-22 15:25
我们家也有一个这样的品种,我们领导也想改造一下,个人认为是不可以的,可是领导不听,现在也在咨询中,问 ...

不知道最终是怎么处理的呢??求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8-5-4 18: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终这个是如何处理的呢??得到的答复是什么呢??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08: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带领大家对GMP条款进行逐条学习、分析,并对要改建的项目进行了预算,结论是需要投入很大的资金,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最终决定取消此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7-31 09: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行。。。。。或者看看车间平面图就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10 20:5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