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828|回复: 18
收起左侧

[风险管理] 【有奖】多产品共线生产的三个问题

[复制链接]
回帖奖励 54 金币 回复本帖可获得 1 金币奖励! 每人限 1 次
药徒
发表于 2014-7-12 19: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讨论,回复有奖。


1、共线生产如何进行风险评估
2、哪些药品不能共线生产
3、共线产品怎么做清洁验证——检测限的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2 1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怎么没人回答?看来不好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7-12 19: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新修订药品GMP第四十六条(一)至(六)对生产区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作了明确的规定。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
1、共线系指药品生产中,有多个产品使用共用的厂房、设施、设备等情况。
2、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二)生产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当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三)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四)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五)用于上述第(二)、(三)、(四)项的空气净化系统,其排风应当经净化处理。
3、共线生产的风险评估,应根据实际产品的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  
4、对于(二)、(三)、(四)以外产品,可参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1)拟共线生产品种的特性,如:
☆ 产品类别(如:化学药品、中药制剂、生物制品、药用辅料)
☆ 毒性(如:LD50、是否具有细胞毒性、治疗窗窄)
☆ 活性
☆ 致敏性
☆ 溶解度
☆ 是否为活性微生物
☆ 性状(如:颜色、气味)
☆ 其他
2)共线生产品种的工艺
☆ 最终灭菌或非最终灭菌
☆ 采用生物过程进行生产(生物安全性风险)
☆ 生产过程中所用物料的特性(如溶媒、小牛血清)
☆ 其他
3)共线生产品种的预定用途
☆ 给药途径(如口服、外用、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鞘膜内注射等)
☆ 临床适应症
☆ 用药禁忌、配伍禁忌或联合用药
☆ 用药对象(如老年人、孕妇、儿童)
☆ 用药剂量
☆ 慢性病用药或长期用药(药品在体内是否蓄积并产生毒性)
☆ 其他
5、经可行性评估确定可以共线生产的,企业应列出共线生产涉及的厂房、设施、设备和品种的清单,并明确所采取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如采用阶段性生产方式、设备的清洁及其验证、生产计划的合理安排、部分风险高的工序采用专用设备或容器具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2 19: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激素抗生素不能共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7-12 20: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好葱白板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2 20: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共线生产最大的风险就是交叉污染,清洁验证比较关键,要选最难清洁或毒性最大的做清洁验证。不能共线的如头孢类等,GMP中有明确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2 20: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激素抗生素不能共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2 21: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感觉楼主的问题实施指南上有标准答案一样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3 08: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1、看指南
2、GMP中有很明确的规定
3、看指南,实际操作如果共线产品多的,算到眼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3 08: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交叉污染 相互反应 毒素残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5 09: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yuansoul 发表于 2014-7-12 19:58
新修订药品GMP第四十六条(一)至(六)对生产区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作了明确的规定。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评 ...

这俨然就是一个培训课件啊,火星人不妨共享这个课件嘛,大家都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5 09: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天睦 发表于 2014-7-15 09:40
这俨然就是一个培训课件啊,火星人不妨共享这个课件嘛,大家都学习学习!

自己翻翻《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5 09: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1.参照ispe  MAPP
2.看2010GMP
3.检测限:低端稳重按照LD50, 高端大气按照AD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7-15 14: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羽 发表于 2014-7-15 09:49
自己翻翻《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解答》

哦,我都不知道我从哪里抄来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5 15: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7-15 14:57
哦,我都不知道我从哪里抄来的了

还好对这块比较印象深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24 09: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有没有文件类要求的相关法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2-7-9 19: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论坛好资料真不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2-7-11 20: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2-7-11 21: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楼上老师们分享都很专业  学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6 02:2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