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568|回复: 12
收起左侧

[药品监管] 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5-4-14 13: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http://www.sfda.gov.cn/WS01/CL0087/117200.html
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本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公 安 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5年4月3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4 14: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此止咳糖浆也喝不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4: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列入吧,加强监管,省得经常出问题!

点评

你们有二类精资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4:5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4-14 14: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洁 发表于 2015-4-14 14:48
列入吧,加强监管,省得经常出问题!

你们有二类精资质?

点评

我们没二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4:5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4: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5-4-14 14:53
你们有二类精资质?

我们没二类

点评

没有,咨询了 , 省名额里控制 定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5 10:35
那你要着手考虑退货的事宜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5: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4-14 15: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洁 发表于 2015-4-14 14:58
我们没二类

那你要着手考虑退货的事宜了

点评

是的,烦着呢,现在就想到这个事情了,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5: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5: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5-4-14 15:11
那你要着手考虑退货的事宜了

是的,烦着呢,现在就想到这个事情了,哎

点评

我们没有 不过前些天刚有过一个品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7: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4-14 17: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洁 发表于 2015-4-14 15:13
是的,烦着呢,现在就想到这个事情了,哎

我们没有
不过前些天刚有过一个品种

点评

以前会经营,后期经常出事就很少购进了,自查一遍看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7: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7: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5-4-14 17:18
我们没有
不过前些天刚有过一个品种

以前会经营,后期经常出事就很少购进了,自查一遍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4-15 10: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洁 发表于 2015-4-14 14:58
我们没二类

没有,咨询了 , 省名额里控制 定点

点评

是的,现在增加经营范围省局一般不批,核减就容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5 10: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4-15 10: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岁寒三友 发表于 2015-4-15 10:35
没有,咨询了 , 省名额里控制 定点

是的,现在增加经营范围省局一般不批,核减就容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6 14: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因为这事被飞的10个企业,已经有7个被灭了。
还有三个在苟延残喘,看年底当地怎么交差。
对于没有道德底线,乱卖管制药品的就得这么收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7 16: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了,学习,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6 05:0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