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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药品定价权或归三方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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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15: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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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中国医药招商

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在简政放权的内容中,明确“要加快价格改革,加快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修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其中提到“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建立健全药品市场价格监管规则”。

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药品总数约为12000种,今后将有近万种药品的价格由市场说了算。但与此同时,业内人士也表示,“药品价格市场化,既是一个‘好消息’又是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药品定价放开,以往因价格成本倒挂而消失的廉价好药或重返市场,单独定价药品也有了一定的降价空间。坏消息则是,医疗服务费或上升。

药价改革因反腐提速

实际上,《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已经先于《意见》在5月5日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明确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改由市场竞争形成,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事实上,这场被认为是药品价格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改革,从2013年就开始酝酿。2013年到2014年间,国家开始严厉打击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多家药企、医院管理层被调查,包括发改委就有5名直接或间接管理过药价的价格司官员也被先后带走调查,随后药价改革便得到提速推进。直到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时,终于有了关键的突破性进展。

用发改委的说法是,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方式是在2000年医疗保险制度、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实施的,而现在公立医院销售药品价格全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保控费能力和药品价格市场监管能力也明显增强。这些变化,为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创造了条件。

然而,药价虚高,“看病贵”,不仅仅是因为药品定价机制,占到药品销售80%的医院市场更脱不了干系。因此,《意见》同时也指出,将“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招标、医保二元定价

按照目前的做法,国家发改委对药品价格管理采用三种方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目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约2600种药品虽然只占到药品总数的22%,但这些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却占了较大的份额,基本覆盖了中国人用药需求的90%。

因此药企最为关心的是,今后这类药价怎么定?国家发改委在5月《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中)称,将依靠药品采购机制、谈判机制、医保控费来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这也被业内称之为“招标-医保二元定价”模式。

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原司长李镭对改革方案进行解读时表示,原政府指导定价的2600种药品中,改革后约2000种由医保基金支付,市场竞争不充分的200种专利药和独家生产药由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其余的管控药品,或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或维持现状。

廉价药有望重回市场

药品定价的放开,好消息是,以往因药品“降价令”而被“雪藏”的廉价老药或有望“解冻”。

6月1日起,所有此前发改委发布的不涉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的文件将同时废止。那么去年公布的“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低价药目录将会取消。

中国医药大学医药价格研究所所长常峰表示,过去常说的消失的廉价老药,如果按照政府定价生产的话,必定是价格和成本倒挂,无人生产,如今取消了政府定价,这些老药就有望重回市场。

而在日前召开的中国价格协会药品价格改革座谈会上,也有专家提到,单独定价资格随着价格放开也被废止,改由在未来招标采购和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中,合理体现鼓励创新和提升质量。这就意味着,目前价格较高的单独定价药品也有了一定的降价空间。

医疗服务费或攀升

然而,坏消息是,用药成本能否下降,最终还是要取决于以药补医机制能否真正破除。业内人士指出,医院基础建设、医疗设备的更新只能依靠药物销售的利润来完成。越是级别较高的综合医院,这种现象就越明显,有些医院支出资金中60%-70%是药品利润提供的。

破除以药补医,从目前来看,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偿是比较明确的补偿渠道,那么,今后患者到医院看病,可能就要支付比目前要高的医疗服务价格,而不同级别的医院服务收费会有差别。

动态

公立医院改革:采取合理补偿机制

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约6800家城市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也是医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对此,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志刚近日表示:“公立医院改革不仅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也要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解读:针对该政策,孙志刚还特别强调,改革将统筹考虑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医保支付、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增加对公立医院运行方面的补助,主要是落实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符合政策规定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政策性亏损等投入,同时根据医院情况对运行费用也要增加补助。几方面共同推进,应该能够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同时又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合理的补偿机制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奠基石”。“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的突破口,也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指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这是和国际趋势接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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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6-8 17: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定价,一抓就死,一放就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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