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513|回复: 13
收起左侧

[其他] 生产药品的厂房可以生产保健食品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1-9-23 10: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新版GMP中规定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当然有人会说你做个万能的验证和风险评估证明对药品不会有影响不就OK啦。可是俺今天不是从制药这个角度问这个的,俺是想问保健食品这块对和药品共用一个厂房有没有什么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3 10: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健食品和药品能不能在同一个车间生产,暂时还没有定论,正在讨论中的药品GMP讨论稿中要求药品生产车间不能生产非药品。
食品在安全性上的要求要大于药品,因为食品的服务对象是正常人,不存在利益比较问题,而药品应用于病人,存在利益比较问题。也就是说,药品允许一定的不良反应存在,只要利益风险比较对患者有利,即可以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1-9-23 10: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ko740 发表于 2011-9-23 10:51
保健食品和药品能不能在同一个车间生产,暂时还没有定论,正在讨论中的药品GMP讨论稿中要求药品生产车间不能 ...

有一定的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9-23 11: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GMP第46条第(六)点:"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而并非是禁止。这与98版GMP相比有变化。
这个问题,在今年上半年,浙江省药监局举办的GMP培训班上,浙江省药品认证中心副主任沈立新也作了明确表态:药品生产厂房生产非药用产品未被禁止,但要严格进行风险评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1-9-23 11: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1-9-23 11:15
新版GMP第46条第(六)点:"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而并非是禁止。这与 ...

这个我知道...所以说用个万能的风险评估就OK了嘛
现在的问题是从保健食品的角度来讲保健食品可以和药品共用一个厂房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1-9-23 11: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华仔

   GMP比较灵活,能否生产以当地药监局为主,这个问题解决方案就是咨询当地药监局。

   至于说风险分析,当地如果不允许,分析出花来也没用,如果允许,就什么都好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9-23 13: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ko740 发表于 2011-9-23 10:51
保健食品和药品能不能在同一个车间生产,暂时还没有定论,正在讨论中的药品GMP讨论稿中要求药品生产车间不能 ...

食品在安全性上的要求要大于药品,这话感觉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9-23 15: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说法是,可以共车间,不能共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9-23 15: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做奉献评估后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9-24 08: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GMP角度:原来明确不可以公用,现在正如上所述,评估了,认为没问题,没有影响,可以使用;
从保健食品角度:一般不提倡公用,其实也是个理念问题,食品每天都吃,药品偶尔吃,看起来好像保健食品安全性要求更高,但反过来药品涉及一些成分的不良反应,从医疗安全角度,毕竟是有针对性的,所以公用车间可以,别共线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9-28 15: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禁止就是可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9-28 16: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uodong 于 2011-9-28 16:17 编辑
  1. 华仔

  2.    GMP比较灵活,能否生产以当地药监局为主,这个问题解决方案就是咨询当地药监局。

  3.    至于说风险分析,当地如果不允许,分析出花来也没用,如果允许,就什么都好说
复制代码
参考呆子的话,这是正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8 16: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3-16 19: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 19:2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