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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通告(2017年第26号)
发布时间:2017-3-20
通 告 2017年 第26号 广东康德鑫泰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 | | | | | | | | | | | | | 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福宁路南侧238幢首层西起第1-4间的第四层 | | 1. 该企业未能坚持诚实守信,存在虚假、欺骗行为。 2. 企业负责人未能保证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履行职责。 3. 企业质量负责人为兼职人员,未能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4. 该企业部分已销售药品未在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购进、销售记录。 5. 该企业部分药品的购进数据未按规定上传至省局监管平台。 | | | | | | | | | 1. 该企业未对药品采购、销售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 2.该企业未依法经营。 | | | | | | | | | | |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通告(2017年第27号)
发布时间:2017-3-20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27号 广东龙源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省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及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 | | | | | | | | | | | | 1. 该企业对个别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未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2. 该企业未按规定对部分外包装有破损的药品进行开箱验收。 3.该企业阴凉库部分药品堆码垛间距不符合要求。 4. 该企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 | | | | 1.该企业阴凉库部分药品堆码垛间距不符合要求。 2. 该企业委托运输药品未对承运方运输药品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计。 | | | | | | | 该企业从事冷藏药品储存、运输工作的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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