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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讨论3:药品审评审批期间,变更生产地址得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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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0-27 14: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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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四叶花 于 2017-10-27 15:29 编辑

    2017年10月23号发布的新的注册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百一十条  在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审批期间申请人原则上不得发生生产过程、质控和生产场地等方面影响产品质量、疗效、安全性的重大变更。确需变更的,申请人应撤回原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在完成变更研究后重新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未按要求撤回且坚持进行变更的,其变更后研究资料和数据药品审评机构可不予考虑。


[size=18.6667px]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要变更生产地址也不是我们能左右的。。。如果生产过程、质控不变,重新做工艺验证应该是可以的,用得着撤回?[size=18.6667px]这与前不久发的《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不太相符啊,亲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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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0-27 14: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不过审批期间变更的话确实不靠谱,跟GMP认证审批期间不能有重大变更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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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不变更地址是政府说了算啊,哪是我辈管得了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0-2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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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10-27 14: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以为的简更容易了,实事上要求更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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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0-27 14: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还没定,钻空子的点子倒走在前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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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7-10-27 15: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变与不变生产地址的问题,关键是要看审批周期是多久。
如果1年内可以批准,哪家企业愿意变更地址给自己增加麻烦呀?
搬与不搬还不是地方政府一句话,限定一年内搬走,不搬就强拆,这种事情多了,能怨企业吗?
如果10年内都批不了,那企业变更地址的事是不是就要区分对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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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7 15: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静水蓝心 发表于 2017-10-27 14:26
有道理,不过审批期间变更的话确实不靠谱,跟GMP认证审批期间不能有重大变更类似。

变更不变更地址是政府说了算啊,哪是我辈管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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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0-27 15: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了 原则上、原则上、原则上!!!!!!!!!!!!!!
注意我们文字的博大精深;总局是希望申报要慎重,不要没研究透、没搞清楚就先去排队抢座...
真的出现个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还是会讲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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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面一句话明确说了“确需变更的,申请人应撤回原药品上市许可申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0-30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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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0-30 08: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clq414 发表于 2017-10-27 15:44
都说了 原则上、原则上、原则上!!!!!!!!!!!!!!
注意我们文字的博大精深;总局是希望申报要 ...

但是后面一句话明确说了“确需变更的,申请人应撤回原药品上市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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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0-30 10: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叶花 发表于 2017-10-30 08:53
但是后面一句话明确说了“确需变更的,申请人应撤回原药品上市许可申请。。。”

关于这一段,注意这个“应”的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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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0-30 19: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处处都有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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