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314|回复: 7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0 19: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大家好:请问一下,变更生产地址递交申报资料时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比如验证都要做完呢还是不用等做完,正在做就可以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11-10 20: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当地的省局,各地有差别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7-11-10 21: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咨询当地省局,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尽相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7-11-11 07: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情况下,都是全部完成再申报。也可以在现场核查前全部完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1 08: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厂房确认,设备确认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1 11: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说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都同步了吗  全部完成了再报资料吧  稳妥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1 16: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地址变了,厂房设施、设备、生产工艺都要验证,清洁验证、多产品共线生产风险评估都要做的。
个人观点,感觉生产的硬件条件全部发生了变化,包括化验室检验方法的验证应该都要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4-15 16: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9 22:5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