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55|回复: 5
收起左侧

致参加“蒲公英年会辩论赛”代表队的一封信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18-5-13 09: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写在前面的话

蒲公英第十届年会将于2018年6月30日在福建三明举行,年会的各项工作已经开始筹备。


特别鸣谢年会主赞助支持单位: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42)


迦南:打造国际一流的制药装备产业集团,让世界相信“迦南智造”


——


尊敬的参赛队伍:

非常感谢您对于蒲公英年会“东富龙杯”辩论赛的支持与厚爱,我们非常荣幸贵单位能够组织队伍参加本届年会辩论赛,也衷心希望在本次活动中您能有所收获,对于参赛须知,做几点说明:

1、时间:2018年6月30日下午13:10开始
2、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园国际大酒店
3、确定参赛队伍:

1)企业组:红日药业集团代表队、国药国瑞药业代表队、哈三联药业代表队、重庆设计院代表队

2)学生组:拟邀请:两所著名药科大学(均在确认中)

4、辩论题目:

1)5月14日开始,采取网友提议、投票评选、会务组和参赛队伍商议等方式结合,确定最终辩题,辩题截止时间5月18日公布。
2)辩题确定后,参赛队伍相互商议+抽签结合的方式确定每组辩题。

5、参赛须知:

1)每个代表队选派四名辩手和1名企业导师;
2)准备企业导师的照片和个人简介一份,用作蒲公英平台宣传;
3)准备参赛单位和参赛辩手的介绍及照片的文章一篇,用作蒲公英平台宣传;
4)每个代表队,将匹配行业导师1名,行业导师由企业推荐或蒲公英推荐确定;
5)建议各单位提前组织训练,并整理记录参赛过程花絮,用作“辩手风采”宣传展示,形式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不限;
6)参赛队伍,建议统一服装,展现风采风貌;
7)每个参赛队伍,将会有辩论赛志愿者辅助,跟踪服务;
8)辩论赛规则,将在5月20日左右发给各参赛队伍;
9)所有参加辩论赛的导师、领队、辩手将会建立一个临时工作微信群组,方便沟通交流;
10)其他未尽事宜,随时在工作群保持沟通;

请各单位提前模拟练习,控制好时间,本届年会辩论赛结束后,还有一个主题活动:“药品检查员,企业有话对您说”的主题对话活动,届时将邀请部分国家GMP检查员就企业关心的问题,现场交流互动,本次“对话”活动由“博瑞吉第三方(广州)医药咨询有限公司(PharmBridge)”承办。

蒲公英第十届年会,欢迎您的光临!

联系微信:kingway003
合作电话:13922129660 杨先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5-13 10: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年会特色,持续期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13 11: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业盛会  不错  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5-13 14: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8-5-13 23: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年会辩论赛圆满成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22 19: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0 21:2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