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药标准物质原料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药标准物质原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BJJF-2018-985
二、采购人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53852872 联系人:袁玉萍
三、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7117458 联系人:朱建萍传真:67103683
四、项目预算金额:本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金额不得超过预算资金。 该项目分为8包,总预算金额1095万元。其中: 第一包:落新妇苷,数量:200g,预算金额115万元; 第二包:酸枣仁皂苷B,数量:200g,预算金额170万元; 第三包:熊果酸,数量:500g ,预算金额213万元; 第四包:栀子苷,数量:500g,预算金额56万元; 第五包:五味子醇甲,数量:400g,预算金额152万元; 第六包:升麻素苷,数量:200g,预算金额209万元; 第七包:大黄酚,数量:600g,预算金额85万元; 第八包:紫菀酮,数量:200g,预算金额95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中药化学对照品原料属于特殊商品,要求极高的物质属性,首先应具备均匀、稳定、准确的特性,其次纯度要求98.5%以上,炽灼残渣要求小于0.2%,除结晶水外,水分要求小于2%,残留溶剂要求小于0.1%。提供样品时应附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分子式、分子量、结构式、HPLC(GC)纯度、TLC纯度、炽灼残渣、水分、残留溶剂结果、均匀性结果,首批还应提供结构鉴定资料、文献及稳定性研究资料;供货时间在一个月内。产品质保期时间(标化合格之前)。
五、招标人的资格条件: 1、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项目被授权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需被授权项目负责人本人前来购买)。 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6室(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七、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6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 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9 月11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8会议室 九、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30分,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45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将给予政策倾斜,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甲方外网发布。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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