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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翻江鼠 于 2019-1-8 19:11 编辑
1月7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4期,总第74期)》。
根据福建省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2018年药品抽验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有41批次药品。其中36批次为中药饮片。
其中4批次药品分别为广东恒建制药有限公司的头孢克肟颗粒(批号:17120)、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的阿莫西林颗粒(批号:171205)、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批号:1804112B2)、洛阳伊龙药业有限公司的板蓝根颗粒(批号:180505)。
而在中药饮片中,谷精草最多,有9批次,黄连和土鳖虫有4批次,僵蚕3批次,青果2批次,此外,还有茯苓、百合、太子参、柴胡、炒栀子等。据医药观察家网统计,25批次不合格项目均涉及性状。 ▪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整理(微信号:yyguan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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