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有关规定,我中心拟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药品检查工作;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含职业资格)等能力条件;
6.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7.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8.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9.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满足一定技能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40周岁;
10.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4月中上旬,将在核查中心网站公告符合条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4月中旬,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入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5∶1以上方可开考)。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2.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下载打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报名表》。
以上材料除照片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4月中旬。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核查中心网站公告,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4月下旬。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三)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对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但不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国家药监局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招聘过程主动接受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10-68441197。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441885,68441886(周一~周五8:30~16:0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