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253|回复: 1
收起左侧

[行业反思] 【转载】2019年财政部专项检查或将改变药企营销模式!(附合规重点解读)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9-7-19 11: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常崇旺说医改”


引言:真正的合规,便是这场税务稽查的三大要素,也是证据链的三个要素,相关性、真实性、合理性,这三点,是我们医药企业必须执行的金标准。


01
相关性


今天,我主要讲药企的营销服务,话题又回到财政部对77家药企的税务稽查,显而易见的是,此次稽查涵盖了我们的成本作弊、虚开收入法、服务外延法及整个虚假的营销模式,在这些所涵盖的词汇之中,我们的重点,还是合规服务,即上文提到过的合规三要素。


我们所说的相关性,即与合同约定是否相关,与全程操作是否相关....而现在相关性有了。在传统的医药代表和药厂之间,药代为了宣传,药厂为了推广,双方随即一拍即合,在签了合同后,上游业务便属于正规操作。但当我们往下游看时,重点在于医药企业与下游的合同是否有约定,是否有操作,是否有相关的商业目的。


这时,一旦不具备这些核心要素,药企便遭税务洞穿,一切业务的暗箱操作也就露馅了。


02
真实性与合理性


说到真实性,真实是按合同执行,合同如何约定,假如合同约定有会议举行,你是否该一切真做呢?你是放假照片还是假签到表呢?所有的资金流向是否有证明?那个收到钱款的人,是否有参与会议?角色业务是否如实发生?


合同上承诺了,就必须去做,不做,就是虚开。因为发票的背后缺乏真实的商品交易与应税劳务,而这也是虚开的定义。


此外,还存在一个第三要素合理性,厂家为什么要支付这一笔钱款?这个服务价值是否符合商业定价?这个商业行为又是否是有意义的呢?


还有一个核心诉求,就是价格,我一个老农民注册的小微企业,去给一个上百亿的企业做咨询报告,好一个咨询报告呀,做了足足200页,但是你的人呢事呢?你的商业价值呢和商业行为在哪?这些东西却并没有。


但离奇的是,这些药企却如同买秘方一般,支付了一百万。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最关键的是药企买了这秘方一次又一次,而且每次秘方内容基本还雷同,那请问你的商业合理性在哪呢?


所以,当这些点,这些所谓合规三要素汇聚到一处时,税局直接就可以定义企业为涉嫌虚开,涉嫌虚开之后就是依照财务规则而定的一系列惩罚。


03
无法绕开的“必须性”


我们现在所面临的是如何做到这三点,但是怎么做到,大家可能会说,我们现在卖药已经很苦了,我们推广药品已经很难了,要做到这些完全不可能!那你可能犯了一个原则性错误。


首先,你要想清楚你是谁,这就好比,我原来是传统的卖药人,那么现在我到底是谁,我还是代理商吗,我还是医药代表吗,我还是推广药品的销售者吗?


其次,一定要清楚,在两票制之后,中国再无医药代表,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一个很现实的原因,在医药代表备案制之后,国家乃至医院对医药代表的限制已经进入一个极其高严的状态,这种高严也意味着我们根本无法进行任何有效的业务开展,在两票制之后还有代理商吗?这个问题不置可否,但答案却显而易见。在OTC或者其他渠道的处方药和公立医院用药已经基本没有代理商的存在。


所以,我们的角色绝不是一个商业人士,也绝不是一个卖药人士,当我们的营销体系里没有这个角色的时候,一定要清楚,我们卖药是靠商业的渠道,而我们的营销,是靠我们的服务价值。


如果你能把自己的身份纠正过来,认同“我”是一个企业服务者,我是一个医药信息的服务工作者,那么我就应该尽到服务职责,服务业务的实质,这时你所囿于困境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最后,我们现在面临的根本问题是什么呢?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根本不想承认自己是一个服务者,这种观念从本质上来说都是错的。


当你以一个服务者的姿态去处理危机时,一定需要借助强大的工具,需要完整的业务体系来支撑成为一个真正的服务者,需要完整的税务管理体系来帮助解决自己不能做到的业务结算体系,从而完成上下游的异化,实现快速的过渡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医药信息服务者。


以上,就是现阶段我们需要依靠平台和工具来完成转型的必须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9-7-20 09: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提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5 17:3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