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625|回复: 17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GMP工艺转移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9-10-30 11: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移的工艺重新验证可以改批量吗?
从别的公司转移的已经的得到GMP证书和生产批文的产品工艺。现为了匹配自己公司的设备生产能力,扩大批量在首次转移工艺验证允许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9-10-30 13: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建议在首次进行,可以转移完成后再自行验证。当然了,如果能够良好沟通,没什么不可以。
现在的审批,真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点评

感谢回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1-1 08: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0-30 11: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移完再申请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0-30 11: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随便改批量的,必须要走变更程序,到药监局备案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0-30 11: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问题,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9-10-30 14: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咨询当地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0-30 15: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是可以的,现行的技术转让法规要求受让方所使用的辅料种类、用量、生产工艺和工艺参数,以及所使用的原料药来源不允许变更,批量在转移过程中可以进行调整。但是需要做好相应的风险评估、工艺验证。

点评

谢谢答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1-1 08: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0-30 16: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扩大批量不大于十倍就行。关键工艺参数不能发生变化。建议先获得批准再进行扩大批量变更,省物料,省钱,获得批准后在变更可以销售,没有获得批准的不允许销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0-30 16: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0-30 16:43: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改批量,但是不要再首次验证中改,后续进行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0-31 12: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更改批量
是否需要进行触发备案 要根据评估并咨询当地药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08: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9-10-30 13:26
不建议在首次进行,可以转移完成后再自行验证。当然了,如果能够良好沟通,没什么不可以。
现在的审批,真 ...

感谢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08: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williamtang 发表于 2019-10-30 15:58
理论上是可以的,现行的技术转让法规要求受让方所使用的辅料种类、用量、生产工艺和工艺参数,以及所使用的 ...

谢谢答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4 13: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变更程序,到药监局备案,有些需要重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4 13: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变更程序,到药监部门备案,质量风险评估,工艺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4 15: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移了要做工艺验证,扩大批量也得工艺验证,不都得工艺验证??

点评

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一起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1-5 09: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9-11-5 09: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hkj456@tom.com 发表于 2019-11-4 15:11
转移了要做工艺验证,扩大批量也得工艺验证,不都得工艺验证??

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一起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5 09: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庄十三 发表于 2019-11-5 09:08
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一起做

可以啊,又没什么冲突的地方,最开始的工艺验证还不是批量,工艺参数啥的都一起验证,这没有矛盾的地方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1-8 08: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