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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编辑:水晶
2022年1月24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CSJ-YD2022-1),上海、浙江、安徽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地区联盟,组成联盟采购工作组,开展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具体经办工作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负责实施。
采购品种目录
共涉及47个品种,其中大多为口服常释剂型,此外还有注射剂、片剂、颗粒剂型等。
约定采购量
1.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以年为单位。
2.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由各地确定,见附表2。
3.各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实际中选企业为该地国家集采同品种中选企业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抗菌药物,以及实际中选企业非该地国家集采同品种中选企业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
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一)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按以下规则确定: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其中符合申报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超过5家且属于需要长期服用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 (二)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
(三)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上午9点开始接收申报材料。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上午11点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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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mpaa.cn/xxgk/gggs/2022/01/24/105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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