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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注册] 产品变更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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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2-1 14: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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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要求中,引用的T标有了新版本了,是否需要启动注册变更,还是延续注册的时候直接变更年代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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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2-1 15: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专业,但是我们公司的推标变更都是跟延续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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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2-1 15: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嗣音 发表于 2024-2-1 15:17
我不专业,但是我们公司的推标变更都是跟延续走的

谢谢,要是引用的T标,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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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2-1 15: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延续的时候会让你先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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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2-1 15: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现强制标准,延续时候会给你开发补,改做检验做检验,该换标准号就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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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2-1 15: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实质性影响走变更,经评估无影响,延续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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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 15: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有效期内有新的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已注册产品的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事项均不发生变化,即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申报产品有适用的强制性标准
  产品技术要求引用强制性标准的形式为“直接引用强制性标准条款具体内容”、“标准编号”或者“标准编号+年代号”。强制性标准更新,标准编号和/或年代号发生变化,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引用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申报产品无适用的强制性标准
  产品技术要求参考引用了某个强制性标准的条款内容,强制性标准更新,标准编号和/或年代号发生变化,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参考引用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未发生变化;或者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参考引用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发生变化,但产品技术要求仍参考引用更新前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
  上述两种情形下,产品技术要求不发生变化或者仅更新引用的标准编号和/或年代号,无需办理变更注册。
  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涉及国家标准品换代更新的情形,参照上述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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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6 09: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延续,再进行相关检测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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