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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编辑:水晶
7月12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是全国首个医药全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7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转载了《重庆发布医药全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再度引发关注。
作为全国首个医药全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重庆此次的重磅发布针对医药领域,涉及药企、医疗机构甚至延伸至第三方,覆盖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重庆版指引中提到,该指引所称“医药企业”,是指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等相关商品和关联业务的经营性实体。 除了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等,还包括“第三方”,即所有代表医药企业行事或者向医药企业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个人或者公司,如药品/医疗器械合同研究组织(CRO)、药品/医疗器械合同生产组织(包括CMO、CDMO)、药品/医疗器械合同销售组织(CSO)、药品/医疗器械商业流通企业等。 该指引不仅列举了8种涉嫌商业贿赂行为,明确了行贿受贿双方的刑事风险。与此同时,指引还将医药企业“赞助”“捐赠”等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的医药购销行为,列入“涉嫌商业贿赂行为”的风险清单。详见<<全国首个「医药全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发布>>。诸此种种,体现了国家打击反商业贿赂的决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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