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53|回复: 6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委受托生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6-17 14:18: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问委受托生产,物料供应商的管理(如供应商选择,审计)是不是只能由持有人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5-6-17 14: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这个负责,指的是责任主体的话,那么是的。
如果你这个负责,指是是执行人的话,那么,不一定。

点评

感觉楼主想争点活来干一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6-17 14: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5-6-17 14: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5-6-17 14: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5-6-17 14:21
如果你这个负责,指的是责任主体的话,那么是的。
如果你这个负责,指是是执行人的话,那么,不一定。

感觉楼主想争点活来干一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6-17 14: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持有人的职责
评估批准:持有人应当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评估批准,需建立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的程序及标准,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全面评估。
定期审核:定期对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现场审核,以确保供应商持续符合要求。
严格管理进厂检验:持有人应当对原料、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进厂检验严格管理,定期对受托生产企业的入厂检验结果抽查审核,确保相关物料符合药用要求和法定标准。
受托方的职责
配合审核:受托生产企业应积极配合持有人对物料供应商的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记录。在日常生产中,受托方需按照持有人批准的供应商清单采购物料,并对每批物料进行入厂检验,确保物料质量符合要求。
反馈信息:若在物料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受托方应及时向持有人反馈,协助持有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此外,双方应在质量协议中明确各自在物料供应商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物料供应商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6-17 15: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6号)
第十三条 持有人应当对原料、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供应商进行审核,保证购进和使用的原料、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符合药用要求,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相应关联审评审批等有关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如果是选择供应商的话,我个人认为委托方去选更好,可能会觉得给自己找活干,但是后续与供应商沟通会更方便更容易一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6-17 16: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抗争少年 于 2025-6-17 16:17 编辑

供参考 9701d573962f54cbc849a80763290495.png f00794334310ade1e8d72dfc12b7878c.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23 14:4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