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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剂取消总混工序可行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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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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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中药颗粒剂经过多料制粒、干燥、整粒后总混所得为一个批次,总混过程对粒度的破坏较大,如果通过过程控制,能确保料与料之间干燥整粒后含量均一性达到RSD值为5%以内,能否能取消总混,是否能符合GMP的要求及批的定义,请大家一起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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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以结合连续制造对批的定义一起交流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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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制粒前混匀再制粒,制粒过程中取样 测混合均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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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怎么整合到一起呢?难道仅是多料整理后的堆叠到一起?不仅要证明不同料间的均一性,还要证明干整粒后所有物料的均一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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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昨天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3712754309 于 2025-10-25 09:27 编辑

不总混是不可能的,别纠结了!

总混过程对粒度的破坏较大?
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不能控制颗粒的粒度?不能控制总混缸的转速?

不总混是不可能的
口服或外用的固体、半固体制剂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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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昨天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取消中药颗粒剂的总混工序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总混过程确实会对粒度造成一定的破坏,但通过严格的过程控制,确保料与料之间干燥整粒后的均一性达到RSD值5%以内,是有可能实现的。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关于批的定义,“批是指在同一生产周期内,按照同一生产处方和工艺所生产出的一定数量的均质产品”。如果能够保证各批次之间的均一性,即使取消了总混工序,仍可以符合GMP的要求。

然而,实际操作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严格控制原料的质量,确保每一批原料的均一性。
2. 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对粒度的影响,确保干燥整粒后的均一性。
3. 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影响均一性的问题。
4. 进行充分的验证试验,证明取消总混工序后的产品仍能满足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取消中药颗粒剂的总混工序是有一定可行性的,但需要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充分的验证支持。希望以上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继续讨论!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点评

他的问题是颗粒机械强度不够,总混颗粒破碎,影响粒度和装量,而不是每锅质量属性稳定不需要总混!如果按照持续工艺验证的观点,至少收集30批数据来评估工艺的稳定性,做起来难啊!  发表于 10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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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整粒结束了还能破坏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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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哦,这个已经跳出了批的定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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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1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到目前来讲不总混难以通过监管检查,除非你积累了几十批的数据。如果总混对粒度破坏大,说明你制的颗粒不结实,估计你的制粒工艺可能是制软材、挤出法制湿粒,然后沸腾床干燥或烘箱干燥、再整粒,这种方法制得的颗粒,粒径分布大,颗粒不结实,总混、上料、分装过程都容易产生细粉,影响粒度和装量。你的根本问题是颗粒不结实,机械强度差,你真正要改进的是你的制粒工艺!这也是中药颗粒剂、胶囊剂、片剂颗粒常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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